3名與口岸爆炸品案被告同名的男子,指他們在2020年3月8日凌晨,分別於舊牛頭角、青衣、青山警署,被數名警員非法惡意毆打,以索取證據,6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涉事警員為其行為負上法律責任,並對他們所造成的身體傷害與精神損失作出賠償,惟入稟狀並沒提及申索金額或所涉案件詳情。3宗案件均已排期在8月18日進行核對列表審核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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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原告為周皓文(英文名:Chow Ho Man)、何卓為(英文名:Ho Cheuk Wai)、張家俊(英文名:Cheung Ka Chun),被告均為香港警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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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各自在其入稟狀指,周皓文於舊牛頭角警署、何卓為於青衣警署、張家俊於青山警署,遭數名警員非法惡意毆打,以索取證據,引致身體及精神受到嚴重傷害,故入稟控告警務處,要求涉事警員為其行為負上法律責任,以及對他們所造成的身體傷害與精神損失作出賠償。
警員當日封鎖現場調查。資料圖片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