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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向工人收回佣逾1.4萬 公院項目45歲前「工頭」罪成還押候判

社會事

非法向工人收回佣逾1.4萬 公院項目45歲前「工頭」罪成還押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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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向工人收回佣逾1.4萬 公院項目45歲前「工頭」罪成還押候判

2023年03月16日 17:43 最後更新:17:46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基督教聯合醫院擴建項目分判商一名前「工頭」,控告他向3名木工及紮鐵工索取及收受非法回佣共逾14,000元,以協助對方獲分判商聘用及在工作上優待對方。被告3月16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被告蔡偉東(45歲),為星浩工程有限公司(星浩)前「工頭」,被裁定兩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及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第9(1)(b)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裁判官林子勤將案件押後至3月29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案件於2021年1月至5月期間發生,當時星浩是基督教聯合醫院擴建項目的木模板及紮鐵工程分判商。被告為星浩「工頭」,案發時介紹了多名工人到該工地工作。工人受被告督導,日薪約1,300元至1,400元。

案情透露,被告要求其中3名工人向其支付每個工作天100元或200元的非法回佣,以協助他們獲星浩聘用及繼續聘用。其中一名工人拒絕向被告支付非法回佣,被分派處理困難工作,4日後辭職。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其餘兩名工人為保就業而答應被告的要求。被告其後從兩人分別接受非法回佣5,600元及8,600元,即共逾14,000元。其中一人請求被告調低非法回佣金額後遭解僱。

廉署發言人呼籲建築工人切勿啞忍貪污,如建築工人被要求提供非法回佣以換取受僱,應拒絕並向廉署舉報。24小時舉報貪污熱線:25 266 366。

聯合醫院。 資料圖片

聯合醫院。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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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介病人入住私家安老院涉賄賂 社署主任及業者同被判囚

2024年05月03日 16:39 最後更新:17:32

一名58歲社署助理社會工作主任,收取一名51歲私家安老院經營者83000元賄款,以轉介出院病人入住對方的安老院,兩人承認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判入獄8個月和6個月18天。

法官李志豪。 資料圖片

法官李志豪。 資料圖片

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李志豪判刑時表示,本案是典型的貪污案件,被告長時間持續犯案,而行賄及受賄的刑責相同,法庭須判處兩名被告即時監禁。裁判官以監禁 1年為量刑起點,考慮到兩名被告認罪及各項求情理由,將兩人的刑期扣減。

瑪嘉烈醫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瑪嘉烈醫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案情指,案發時58歲被告邱俊和派駐瑪嘉烈醫院荔景大樓醫務社會服務單位,負責安排出院的年長病人入住安老院接受復康治療。他須遵守相關指引,只能提供社署註冊安老院名單予病人自行揀選安老院,不得對該名單上任何安老院表明偏好,或建議病人揀選由其家屬或私交好友營運的安老院。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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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案被告51歲的被告李麗珍是樂年護老院經營者,廉署調查發現,邱俊和於2018年5月至2022年9月期間,先後安排共33名荔景大樓的出院病人入住樂年護老院,其中三分一病人的家屬指,邱俊和向他們推薦樂年護老院。而邱俊和在轉介其中14名病人入住護老院時,向李麗珍收取了83000元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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