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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9.29衝突12人暴動罪成 各判囚4年至5年3個月

2019年9月29日舉行「全球反極權遊行」,12人被控於金鐘政總外參與暴動,其中10人在審前認罪,2人受審後被裁定罪成。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鄭紀航25日判刑時指,本案被告在光天化日之下目無法紀,肆無忌憚地違法挑戰政府的運作核心,不止只憑身處在暴動現場壯大聲勢,參與程度不算是最低,判處12人入獄4年至5年3個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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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12名被告依次為馮嘉文(42歲、電腦技術員)、歐陽志堅(45歲,廣告從業員)、古家華(30歲,測量員)、李德軒(28歲,程式工程師)、張馨文(23歲,土木工程見習生)、譚宇權(25歲、空運中心客戶服務助理)、陳澍峰(23歲,會計系學生)、邱偉濤(27歲,助理工程師)、林昊生(26歲,學生)、林耀俊(26歲,燈光設計系學生)、謝達志(30歲,急症科專科醫生)及陳海蓬(28歲、保險從業員)。他們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夏慤道政府總部外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馮嘉文及陳海蓬在審訊後被定罪,譚宇權於審前覆核前認罪,其餘9人在審訊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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