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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廣告部前助理總經理及2下屬涉貪 准保釋候訊

社會事

《香港商報》廣告部前助理總經理及2下屬涉貪 准保釋候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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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廣告部前助理總經理及2下屬涉貪 准保釋候訊

2023年04月03日 11:55

廉政公署上星期落案起訴42歲報館廣告部前助理總經理,他涉嫌向4名下屬索取及收受賄款共約12萬元,涉及4人為報館活動取得贊助費而獲支付的佣金。其中兩名下屬涉嫌向該助理總經理提供賄款亦被起訴。3名被告被控3項串謀使代理人索取利益及5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案件4月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以待控方準備轉介區域法院的文件。案件押後5月11日再訊,3名被告續准保釋。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3名被告依次為胡桁誌(又名胡智衡,42歲、為《香港商報》廣告部前助理總經理);李國維(49歲、《商報》前銷售代表);敖錦輝(43歲、《商報》銷售代表)。3人今天續准以現金5000至7萬元保釋,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及不准離港。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控罪指,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2月13日期間,胡桁誌及李國維涉嫌串謀向兩名銷售代表索取3筆款項,該些款項為兩名銷售代表就活動應獲支付佣金的3成,作為胡桁誌協助2人取得2項活動贊助的誘因或報酬;3筆款項共約35,000元,兩名銷售代表均拒絕被告要求。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李國維及敖錦輝另被控在2020年1月21日至2022年1月20日期間,分別向胡提供4筆共約83,000元及1筆5,000元的賄款,使胡桁誌協助他們為活動取得贊助。

案件押後5月11日再訊。資料圖片

案件押後5月11日再訊。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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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廉署起訴涉行賄受賄助客戶加快開戶 建行亞洲職員及中介人認罪還押候判

2024年04月29日 20:05 最後更新:20:25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前銀行職員及一名中介人,控告他們受賄和行賄,涉及賄款共13000元,為6名客戶加快開立個人銀行戶口的流程。兩人2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案件押後至下月21日判刑,以待索取兩名被告的背景報告,兩人還押懲教署看管。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其中30歲被告為中國建設銀行(亞洲)股份有限公司前銷售主任,承認4項罪名,即1項代理人索取利益、兩項代理人接受利益及1項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另一名39歲被告為港辰國際商務諮詢(深圳)有限公司唯一董事,承認1項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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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時30歲被告是建行(亞洲)中環分行的銷售主任,負責處理個人戶口開立及客戶查詢。港辰是一間中介公司,為客戶提供商業秘書及安排銀行開戶等服務。案情透露,被告於去年4月底至5月中,向一名客戶索取賄款5000元,及從另外兩名客戶收取賄款共5000元,以協助3人加快開戶流程。又於上述期間向39歲被告索取賄款共3000元,為對方轉介的3名客戶加快開戶流程,其後收取賄款共2000元。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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