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4月19日落案起訴香港國際機場第三跑道項目(「三跑」項目)分判商兩名前「工頭」,涉嫌從5名紮鐵工人收受非法回佣共約10萬元,以協助對方繼續獲該分判商聘用。2人已獲准予保釋,以待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徐二高,47歲,及郭天保,42歲,同為德鑄工程有限公司(德鑄)前紮鐵工「工頭」,被控5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德鑄為「三跑」項目分判商,負責招聘建築工人進行各類工程。徐二高及郭天保任職「工頭」,帶領同一組紮鐵工人在項目工地工作。
兩名被告涉嫌於2020年8月至2021年4月期間,分別串謀5名紮鐵工接受5筆非法回佣合共約10萬元,每筆由約3,900元至約$33,000元不等,以協助該等工人繼續受僱於德鑄。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署近年採取連串執法行動,打擊向建築工人收取非法回佣的違法行為。就「三跑」項目而言,廉署已落案起訴23名該項目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前僱員貪污,當中11人認罪或經審訊被定罪,判囚最高10個月。9人尚待審訊,1人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餘下2人為本案被告,將於星期五答辯。
有關案件尚在調查中,廉署不排除會有更多人士被檢控。
2人已獲廉署准予保釋。
一名58歲社署助理社會工作主任,收取一名51歲私家安老院經營者83000元賄款,以轉介出院病人入住對方的安老院,兩人承認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判入獄8個月和6個月18天。
法官李志豪。 資料圖片
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李志豪判刑時表示,本案是典型的貪污案件,被告長時間持續犯案,而行賄及受賄的刑責相同,法庭須判處兩名被告即時監禁。裁判官以監禁 1年為量刑起點,考慮到兩名被告認罪及各項求情理由,將兩人的刑期扣減。
瑪嘉烈醫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案情指,案發時58歲被告邱俊和派駐瑪嘉烈醫院荔景大樓醫務社會服務單位,負責安排出院的年長病人入住安老院接受復康治療。他須遵守相關指引,只能提供社署註冊安老院名單予病人自行揀選安老院,不得對該名單上任何安老院表明偏好,或建議病人揀選由其家屬或私交好友營運的安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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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案被告51歲的被告李麗珍是樂年護老院經營者,廉署調查發現,邱俊和於2018年5月至2022年9月期間,先後安排共33名荔景大樓的出院病人入住樂年護老院,其中三分一病人的家屬指,邱俊和向他們推薦樂年護老院。而邱俊和在轉介其中14名病人入住護老院時,向李麗珍收取了83000元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