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投資公司前僱員串謀兩名車房東主收賄,判授公司車輛維修訂單予該車房,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4月2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馮郭傑,62歲,亞洲金融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亞洲金融)前一般助理兼司機,被裁定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裁判官何慧嫻將案件押後至5月11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發時亞洲金融委任綜合汽車公司(綜合汽車)為其中一間車輛維修承辦商。綜合汽車由其唯一東主及前東主經營。
2018年1月至2020年10月期間,亞洲金融在被告推薦下向綜合汽車判授約40份車輛維修訂單,並支付維修費共約36萬元。
案情透露,綜合汽車東主及前東主應被告要求誇大相關維修費,並把誇大了的部份交予被告作回佣,涉款至少12,000元。
亞洲金融不容許被告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作為把車輛維修訂單判給綜合汽車的報酬。若亞洲金融知道上述維修費屬虛假,則不會支付有關費用。
綜合汽車唯一東主葉沛欽及前東主葉添亦因涉案而被廉署起訴。二人早前承認貪污控罪,同被判處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