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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底警員尖沙嘴遭圍毆非法禁錮 6施襲者判監40個月

政事

臥底警員尖沙嘴遭圍毆非法禁錮 6施襲者判監4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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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底警員尖沙嘴遭圍毆非法禁錮 6施襲者判監40個月

2023年05月31日 11:44 最後更新:11:52

前年12月臥底警員到尖沙嘴酒吧執行職務期間,遭其中學同學認出,遭逾10人包圍,被拳打腳踢及脫去衣物拍裸照。六男早前於區域法院承認非法禁錮罪,其中一人承認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法官謝沈智慧判刑時指,卧底警員當時孤立無援,10多人即使赤手空拳,亦可造成嚴重傷害,警員事後肋骨骨折及患創傷後遺症。酒吧亦在疫情期間違反命令超時營業,公然挑戰警方執法權力,最終判處6男監禁40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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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名被告依次為24歲泰籍唱片騎師蔡浩寅、28歲酒吧負責人李偉軍、29歲侍應麥偉樂、26歲地盤工人江唐希、27歲運輸工人胡家俊、23歲無業鮑俊鏗。6男承認於2021年12月19日,在尖沙咀赫德道11號地庫「喜點」與其他身分不詳者,非法禁錮警員,並將他羈留;胡家俊另承認非法及惡意對警員身體加以嚴重傷害。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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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今日在區域法院審理。

案件今日在區域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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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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