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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理大衝突19歲被告鄭梓顥承認暴動罪 判處教導令

政事

2019年理大衝突19歲被告鄭梓顥承認暴動罪  判處教導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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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理大衝突19歲被告鄭梓顥承認暴動罪 判處教導令

2023年06月09日 11:26 最後更新:11:27

2019年11月,警方圍封理工大學後,有大批示威者到尖東及紅磡一帶聚集,引起激烈衝突。當時16歲涉案男生早前承認暴動罪,法官林偉權9日於區域法院判處教導令,指2019年反修例事件起初以和平示威為主,後遭祟尚暴力人士脅持,令合法性質脫軌,不少年輕人在未經深思熟慮下參與非法集結和暴動,考慮到教導所拘留期可長達3年,與被告刑責匹配,亦對社會及其個人更有利。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現年19歲被告鄭梓顥,承認於2019年11月17日至18日在理工大學、漆咸道南與暢運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法官今判刑時,指雖然證據顯示鄭有作出暴力行為,但明知他人行為而留守現場,藉此壯大聲勢和鼓勵其他暴動人士,已屬參與暴動,即使他沒有帶領、鼓吹或號召他人參與暴動,其刑責亦不輕。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法官又指,反修例事件起初以和平示威為主,後遭祟尚暴力人士脅持,令合法性質脫軌,不少年輕人在未經深思熟慮下參與非法集結和暴動。考慮到鄭現時僅19歲、案發時16歲,而教導所拘留期可長達3年,而一般而言會拘留18個月及後接受3年監管,法官認為與鄭的罪責匹配,對社會和鄭的個人而言,都勝過判監,終判處教導所令。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案情指,警方自2019年11月17日約晚上7時起封鎖理大各出入口,其後大約200至300名示威者在暢運道近科學館道一帶聚集,並以雜物堵路。數十名示威者亦於理大近鍾士元樓外的平台設置投石器,及有人手持弓箭等武器,示威者又不斷攻擊漆咸道南與柯士甸道交界的防暴警和水炮車。及至翌日凌晨約4時半,警方決定在理大暢運道入口外採取驅散及拘捕行動,並發生警告,而示威者仍使用汽油彈、磚塊、箭等攻擊性武器攻擊警方。

約1小時後,警方開始沿科學館道推進,示威者逐漸退回理大內,約20名示威者以汽油彈焚燒理大入口,以阻礙警方推進。至近5時半,警方在科學館道近暢運道交界作出拘捕行動。鄭當場被捕,他當時身上攜有手套、頸套和防毒面罩。

同案認罪被告陳浩漁(20歲)、黃雅穎(19歲)、馬健文(20歲)早前亦被判教導所令。

2019年理大衝突中,19歲被告鄭梓顥早前承認暴動罪,法官林偉權9日於區域法院判處教導令。 資料圖片

2019年理大衝突中,19歲被告鄭梓顥早前承認暴動罪,法官林偉權9日於區域法院判處教導令。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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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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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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