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等六人因主張港獨被拒參選立法會,引起連串法律爭議,令人關注中央會就此釋法。但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認為中央不會就確認書有關問題釋法。
被問及有法律界人士擔心中央會釋法,梁愛詩並不同意,她指人大常委會只可以解釋《基本法》,「現在我們《基本法》邊一條出了問題需要解釋呢?選舉的具體辦法是由特區自行制定的,不是《基本法》的問題,立法會選舉是我們自行立法」。但她承認,如果有任何勢力有意分裂國家,任何中央政府都會關注。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早前話,特區政府不會就取消候選人資格問題尋求人大常委會釋法。如今梁愛詩是亦都表示,選舉的具體法例由特區制定,中央不會釋法。他們的言論是否表示,中央真的不會釋法嗎?
有法律界人士話,袁國強和梁愛詩本身都是律師,自然不喜歡中央釋法,但要注意他們講話的重點都是避重就輕,袁國強話特區政府不會尋求中央釋法。但按基本法第158條,人大常委會任何時候都可以自行解釋基本法,所以特區政府不要求, 並不等如中央不釋法。
佢又話,梁愛詩話香港選舉法由特區自行制定,中央不會就選舉法釋法,這個講法沒錯,如果中央釋法,也不會在這層次作出解釋。但試想如梁天琦的司法覆核官司中,與訟的其中一方就基本法條文作為打官司的支持點,例如講到基本法的立法原意,講到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一部份的理解,這就涉及基本法的解釋,中央就可能就此問題釋法,講述當時基本法的立法原意。所以現在絕對不能排除中央釋法的可能性。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