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酒店一定要注意隱私,內地一夫妻到馬來西亞度蜜月,在入住酒店後發現插座中竟然隱藏了個正對床頭的針孔攝像機!
示意圖。設計圖片
儘管都知道偷拍他人影相並散播到網上會觸犯法律,但仍擋不住一些不法分子以身試法。一位女網友在小紅書發文,指日前和丈夫一起到馬來西亞度蜜月,他們在凌晨抵達位於沙巴州亞庇的民宿,雖說這民宿他們早已在網上預訂好,但為了安全考慮,她讓老公檢查一下有沒有異常,沒想到竟在一個正對床頭位置的插座裡,找到了一個疑似被改裝的攝像頭。
發現了一個奇怪的插座。網上圖片
兩人仔細查看,發現這個插座中間有個圓孔,在用手機的手電筒照射後,看到裡面出現了鏡面反光,由於丈夫從事的工作對數碼產品比較熟悉,於是他把插座的面板拆下,就看到隱藏在內的小型針孔攝像頭。
發現了一個奇怪的插座。網上圖片
隨後他們當即聯繫酒店中介,沒想到對方已讀不回,而這個攝像頭又正對著床頭,嚇得他們只好先拿東西遮擋鏡頭,當晚也沒敢洗澡就直接和衣睡覺。次日早上,他們到訂房網站投訴並申請退費入住其他酒店,接著還到警局報案,但由於人生地不熟,直到晚上8點才成功見到相關負責的警員。
裡面竟然是一個攝像頭。網上圖片
目前警方已經和酒店放取得聯繫,但對方竟指他們是為了賴賬才誣告酒店有攝像頭,雖然事件峰迴路轉,但他們最後在取得退款後已經回國。
示意圖。設計圖片
一名中五男生涉於沙田一間中學的女洗手間,分別暗中觀察或從衣服下偷拍2名女子的私密部位,被控窺淫及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共兩罪,他早前於沙田裁判法院認罪,案件星期一(4月13日)判刑。辯方今庭上提及感化官報告內容正面,惟不建議社會服務令,認為判處感化令較合適。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考慮被告年紀,接納感化報告內容,判處被告12個月感化令。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考慮被告年紀,接納感化報告內容,判處被告12個月感化令。
控罪指,他於2025年2月28日,在香港新界沙田一間中學的2樓女洗手間內,暗中觀察或拍攝女子 X,而女子X所處的地方按理能被預期可露出私密部位,及對保存私隱有合理期望,及葉不理會X是否同意而作觀察或拍攝。
被告另被控1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指他於同一地點,出於觀察或拍攝女子Y的私密部位的意圖,從女子 Y的衣服下方,觀察或拍攝其私密部位,亦不理會其行為是否獲Y同意。
被告報稱中五學生,現年18歲,案發時17歲,被控1項窺淫及1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
案情指,女事主X和Y均為中學生。X於案發當日下午1時許,進入涉案中學的洗手間,在使用廁格並離開之際,發現廁格板的下方,放置一部設有鏡頭的黑色手機。X隨即告知其他在場人士,並等候手機持有人離開廁格。其後Y使用廁格後,走到洗手盆洗手之際,X目睹該手機再出現在廁格板下方,鏡頭對準洗手盆及廁格範圍,並正在錄影模式,X隨即告知Y。被告隨後從廁格走出,遭在場人士截停,惟被告否認犯案,辯稱「因為男廁好污糟」才進入女廁。警方經調查後,未在手機內發現任何涉案照片或影片。
案件編號:STCC442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