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違《香港國安法》的黎智英案,12月中將開審,在這時刻,「救黎」聲音忽然在齊齊響起,恍如大合唱,擺明是一次有默契、有組織的行動。政圈朋友指,整件事背後有個「局」,就是西方反中鷹派藉黎智英案件,將所謂的「價值觀之戰」升級,矛頭直指中國和香港特區,並造勢促使英美政府對華採取更強硬立場。隨着審訊臨近,他們還會繼續興波作浪,除了黎案,47人初選案亦快審結,也將成為另一個熱點。
黎智英兒子黎崇恩出席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活動,為「救黎」造勢,背後有政治操盤者搭台。
這次「大合唱」比較矚目的一台戲,是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本周3舉行「香港媒體自由」研討會。世界上全無新聞自由的國家和地區多的是,主辦者偏偏針對香港,本已奇哉怪也,更兀突是,活動找了黎智英兒子黎崇恩做主要講者,大吹父親如何為新聞自由獻身,而沒講明黎智英是因政治活動涉違《香港國安法》而受審,與新聞工作根本無關,硬把他與「香港媒體自由」扯在一起。
這個布局,明顯是為黎崇恩這小子搭台,利用「香港傳媒自由」的議題,為「救黎」造勢,同時製造「香港已喪失新聞自由」的假象,然後狂攻猛炸。這次活動主要由美、法、德等西方國家撐腰,其他國家支持的不多,故造不出多大聲勢。
英美反中「鷹派」在黎案開審前搞「大合唱」,行動甚有默契和組織,《華爾街日報》「社論組」的重砲文章便是其中之一。隨着審訊臨近,攻擊將一浪接一浪。
除了搞這台「媒體自由」戲碼,美英媒體也分頭出聲,立場敵視中國的《華爾街日報》,以「社論組」的名義發文,直斥黎智英受到「政治逼害」,大肆攻擊《香港國安法》和香港法治,說香港不可能成為國際金融中心,意欲破壞香港聲譽,用心甚毒。
與此同時,被中國制裁的亂港組織「香港監察」負責人羅傑斯,則在英國《獨立報》發文,狠批英國辛偉誠政府不肯會見黎崇恩,對營救黎智英軟弱無力,他顯然是給英國政府施加壓力,不讓它為了改善與華經貿關係,而對「英國公民」黎智英案件無動於衷,撒手不理。
黎崇恩似乎與羅傑斯早有默契,他近日致函英國貿易大臣栢丹娜,呼籲政府停止對香港「生意照做,一切如常」的態度,應該向港施加經濟壓力,促使港府釋放他爸爸。對方當然睬佢都儍,現時英國窮到燶,與中國與香港經貿關係比任何時間都重要,怎會自斷米路?
這些文章與67個所謂「人權組織」致函美國總統拜登促救黎,差不多同一時間發生,背後肯定早己「夾好」,配合於同一時間出擊,以達到聲勢最大化的效果。
隨着黎案臨近,47人初選案又快有結果,背後操盤者組織的行動,勢將一浪接一浪,但他們的招數己出了七七八八,攻擊力有限,關鍵是英美政府會不會強硬出手,這就要看雙方關係的大局變化了。
時人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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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案明天(15日)裁决,是否定罪屆時便會揭盅,因這案影響重大,各方都屏息等待結果。我細看整個審訊過程,控方掌握了大量證明黎智英犯罪的證據,除了公開的文章、訪談等,還有大批隱密通訊紀錄,皆是真憑實據。控方手中有6張「王牌」,就是擔任從犯證人的《蘋果日報》高層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以及「重光團隊」核心人物陳梓華和李宇軒,還有願做特赦證人的壹傳媒「大掌櫃」周達權。他們事發時都是黎的心腹,案中齊齊倒戈。
6名黎智英親信擔任從犯證人頂證他,在庭上披露大量內情,在4個定罪關鍵攻破他的詭辯防綫。其中《蘋果》社長張劍虹的證供極為有力。
黎智英案156日審訊中,有幾個重點是定罪的關鍵,1是他是否操控和指令《蘋果》高層,利用旗下傳媒煽動群衆參與反修例動亂,以及作為「打國際綫」的工具。黎對此矢口否認,指下屬有编採自主,但負責指揮編採工作的張劍虹和陳沛敏,都說實情並非如此,指各人都要遵照老闆的指示去做。
《蘋果》社長張劍虹是黎的多年親信,他作供時清楚表示:「我哋(《蘋果》高層)必須依從佢(黎智英)嘅編採指示營運....佢吩咐我哋做,我哋無得選擇㗎!」。他說,自從黎智英2019年7月去美國會晤副總統彭斯、國務卿蓬佩奥後,講制裁就越來越多,而《蘋果》也更加偏激,其後黎催促下屬盡快把《蘋果》英文版搞出來,以促外國政府出手制裁中國和香港特區。
《蘋果》副社長陳沛敏也在庭上披露,反修例風波期間,黎智英曾不斷給她訊息,叫她想辦法用《蘋果》催谷更多市民上街示威,指「而家情況實在太靜,(我)好驚」。
她說,到了美國總統特朗普簽署《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後,黎智英叫她起草一份「Shit List」,即制裁特區官員和政治人物的名單,呼籲美國和其他國家向中國和香港特區施加更大壓力。
黎智英是否定罪的第2個關鍵,是他有否操控「重光團隊」,在「國際綫」出擊,促外國政府實施制裁。外逃被捕的從犯證人李宇軒作供時披露,在2019年6月至9月,「重光團隊」3次進行眾籌,在全球傳媒刋登廣告,呼籲制裁香港,而黎智英對這行動3度力撐,通過「重光團隊」另一核心成員陳梓華,出資數百萬港元墊低。
與黎智英左右手Mark Simon密切聯繫的陳梓華,也以從犯證人身份在庭上透露,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兩星期,黎約他在壹傳媒大樓內密晤,他當時坦言自己「腳軟」,提出停止倡議制裁,但黎認為國安法「雷聲大,雨點小」,不會有事的,聲稱自己會繼續下去。據控方披露,黎曾於5月時向陳梓華說,「要準備好戰鬥到最後」。
「重光團隊」核心成員陳梓華,是頂證黎的另一從犯證人,他透露了2020年6月中兩人密會的內幕。
跟隨黎老闆多年的壹集團「大掌櫃」周達權,則在作供時證實,他曾與Mark Simon齊簽一張8萬元支票給陳梓華,用於「國際綫」活動,而支票由黎的私人公司Dico支付。此外,他也出過300萬元給Mark Simon,用來「搞project」,估計是用於「重光團隊」在全球登廣告呼籲制裁中港政府。
黎智英是否入罪的第3個關鍵,是《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他有無繼續促外國政府實施制裁。張劍虹作供說,他2020年12月曾探望正還柙的黎智英,黎說「唔使驚,繼續做落去啦,照原來咁做啦」。陳梓華也透露,黎智英到《香港國安法》實施前兩星期,仍表示自己可透過《蘋果》英文版將香港訊息傳給外國的「政治枱底人」,促使他們向政府官員提議制裁。
控方曾問陳梓華,在兩人密會後,至到2021年2月(接:國安法2020年6月30日實施)他被捕,黎智英有沒有表示過「停止國際游說4步驟」及「不應再促外國制裁中港」?陳梓華斬釘截鐵回答「沒有」。
這6名從犯證人或特赦證人,都是黎智英的近身心腹,他們透露的內情可信性極高,所以能有力攻破黎的辯護防綫,至於法官最後是否接受這些證供,裁定黎罪成,明日(15日)便有分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