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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金山案引人入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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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金山案引人入勝

2023年11月22日 18:28 最後更新:18:54

中大醫學院麻醉及深切治療學系時任副教授許金山,早前被裁定於2015年謀殺妻女罪成,服刑中的許金山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周二頒下判詞,裁定許金山上訴得直,案件發回重審。這真是一宗峰迴路轉、引人入勝的案件。

許金山被指控將一個注滿一氧化碳的瑜伽球放在車尾箱,由於瑜伽球已拔去氣塞,洩漏出大量一氧化碳,最終導致妻女中毒死亡。這種高科技致死案,本身已有拍案驚奇的味道,上訴得直案件重審,更加令人意外。

一般而言,高院審訊的刑事案件由於有陪審團參與判定事實,被認為就事實爭議無法上訴,因此上訴本身難度低,只能因原審法官的法律觀點有誤,或是引導陪審團出錯,才能成功上訴。

終審法院裁定許金山案上訴得直,亦主要是由於原審法官對陪審團引導出錯。判詞由終院常任法官霍兆剛和林文瀚撰寫,指上訴爭議在於,許金山的妻女於2015年5月死亡,警方同年11月才集中調查涉事私家車內的銀色瑜伽球,負責蒐證的證物警員供稱車上沒有瑜伽球氣塞。直至2016年5月,警方才在許金山的寓所抽屜內,找到一個被指涉案的氣塞。

原審法官曾經引導陪審團,若陪審團信納警員證供,就能分辨誰人將瑜伽球放入車內,即排除幼女將瑜伽球放上車。不過,許金山一方提出,幼女可能將瑜伽球放入車內滅蟲,而涉事私家車在警方看管下有近半年空白期,不排除證據曾被干擾。終院法官在判詞認同,原審法官的引導說話或令陪審團以「不被法律容許的思路」,排除了幼女把瑜伽球放上車的可能,因而忽視在警方搜車之前,氣塞被不慎取走或誤放其他地方的可能。終院又表示,由事發至警方搜車之間相隔逾半年,加上車尾箱物品曾被移動,不能排除氣塞被取走的可能。

另外,在許金山寓所搜出的氣塞,終院亦認為,許金山寓所內還有其他瑜伽球,所以抽屜搜出的氣塞本身並不重要,證據價值不高,未能指控許金山將瑜伽球放上車,同時拔走氣塞。控方原審時將抽屜氣塞和車內瑜伽球聯繫起來,存有很大偏見,原審法官至少應提醒陪審團兩者沒有任何聯繫;遺憾是法官沒有妥善引導陪審團,陪審團無法適當評估證據。

許金山案的終院判決,的確是一個很好的教材,教導大家了解法庭審訊的兩件事情。一、刑事案須「不留合理疑點」(Beyond Reasonable Doubt)證明被告有罪。如被告能確立案件有「合理疑點」的話,被告就應被判定無罪。許金山案的疑點爭辯,是圍繞誰放置瑜伽球和誰拔掉氣塞,而法官的引導沒有清楚指示陪審團要考慮相關重點。

二、建立證據完整鏈條的重要性。如果是一個真實的犯罪事件,犯人在每一步都會留下證據,而控方就要把這些證據找出來,每一步去證明。在許金山案中,終審法院甚至指出,控方在原審沒有提出任何證據講述警方妥善保管車上物品。換言之由瑜伽球被放上車的一刻開始,到警方找到瑜伽球之間的每一個節點,都要有證據來證明,特別是要證明許金山把瑜伽球放上車並拔走氣塞,而不是單憑只靠推論。

現實上我們也看過有些案件,控方靠推論就能入罪,最典型是1974年跑馬地紙盒藏屍案。當年少女卞玉瑛的裸屍,被發現藏身於一個電視紙盒內,附近雪糕店店員歐陽炳強被指控是兇手。由於沒有直接人證,控方是憑在歐陽炳強衣物上搜到卞玉瑛衣服纖維的科學鑑證成功舉證,最後裁定歐陽炳強的謀殺罪名成立,但歐陽炳強二十多年來對外一直堅稱自己無辜。這宗案刷新了當時香港人對科學鑑證和刑事案推論的認識。

相對而言,終審法院在許金山案中,採取一個非常嚴謹的態度,重視每一個環節的證據鏈條和法官的合理引導,最後裁定法官引導錯誤,案件要發還重審。

當然案件重審並不代表許金山無罪,但一切都要重新開始了。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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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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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明凱的間諜網

 

加拿大最近鬧出一個間諜內訌的醜聞,爆出精采絕倫的內情。

2018年,華為公司高管孟晚舟遭加拿大政府非法扣押後,中國的執法部門逮捕了兩名涉嫌在中國從事間諜活動的加拿大人,一個叫康明凱,一個叫邁克爾。

加拿大《環球郵報》近日爆料,指兩人最近爆發內訌,報道引述消息人士透露,邁克爾正起訴康明凱及加拿大外交部,要求索取賠償金,間接證實兩人的確曾在中國從事間諜活動。

報道首先介紹了邁克爾的背景,指他在中國經營旅行社,韓文非常流利,是少數見過北韓領導人金正恩的西方人。邁克爾曾被拍到與金正恩在私人遊艇上共飲雞尾酒,當時他們在北韓元山巿一個海灘滑水。邁克爾曾安排美國前NBA球星洛文多次到訪北韓,會見金正恩。

至於邁克爾出事的原因,是因為他和時任加拿大領事官員康明凱閒談時,不經意披露了一些包括北韓在內的信息。邁克爾代表律師指,邁克爾不知道康明凱會把這些秘密信息匯報給加拿大政府,然後加拿大政府再把這些信息向五眼聯盟情報機構分發。原來康明凱身屬加拿大外交部屬下的「全球保安匯報計劃」(Global Security Reporting Programme),這些加拿大外交官收到敏感信息,就會向該計劃匯報。

邁克爾指控是因為康明凱向加拿大政府披露他的機密信息,直接導致中國政府指控他作為間諜,向加拿大提供情報。從加拿大《環球郵報》透露出來的消息,間接證實了當日中國指控這兩名加拿大人是間諜,原來證據確鑿,當時加拿大政府聲稱康明凱和邁克爾是間諜的說法是「謠言」,如今徹底被邁克爾披露出來的消息打臉。

其實康明凱雖然不直接是加拿大安全情報局的間諜,但其一直為加拿大搜集中國和北韓情報的行為,已經相當可疑。康明凱在2012年至2014年在擔任加拿大駐北京的外交官。他在2017年向加拿大外交部請假,加入一個有辦事處在香港、名為「國際危機集團」(International Crisis Group)的機構。據該機構的自我介紹,它是一個獨立、非政府的全球智庫。

有趣的是,當康明凱被捕後,這個機構的主席莫利(Robert Malley)聯同其他共15個智庫或學術機構發出聲明,要求北京釋放康明凱。

這位莫利原來大有來頭,他是一名美國律師和衝突排解專家,他曾經在2015年以首席談判員身份,協助美國與伊朗達成核協議:「聯合全面協議」。單看他這個背景,就知道他不簡單了。

回看整個事件,康明凱背後似乎有一個龐大的間諜網,他向加拿大匯報的情報,在五眼聯盟中通報。除了有關北韓的情報,他還搜集了什麼情報呢?看來北京一直掌握邁克爾和康明凱收集和傳達機密情資的情況,但一直按兵不動,到孟晚舟被拘留後,有需要才採取行動。

看完這個故事後,只能說一句,這淌渾水比外界估計的還要深呢。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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