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許金山案引人入勝

博客文章

許金山案引人入勝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許金山案引人入勝

2023年11月22日 18:28 最後更新:18:54

中大醫學院麻醉及深切治療學系時任副教授許金山,早前被裁定於2015年謀殺妻女罪成,服刑中的許金山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周二頒下判詞,裁定許金山上訴得直,案件發回重審。這真是一宗峰迴路轉、引人入勝的案件。

許金山被指控將一個注滿一氧化碳的瑜伽球放在車尾箱,由於瑜伽球已拔去氣塞,洩漏出大量一氧化碳,最終導致妻女中毒死亡。這種高科技致死案,本身已有拍案驚奇的味道,上訴得直案件重審,更加令人意外。

一般而言,高院審訊的刑事案件由於有陪審團參與判定事實,被認為就事實爭議無法上訴,因此上訴本身難度低,只能因原審法官的法律觀點有誤,或是引導陪審團出錯,才能成功上訴。

終審法院裁定許金山案上訴得直,亦主要是由於原審法官對陪審團引導出錯。判詞由終院常任法官霍兆剛和林文瀚撰寫,指上訴爭議在於,許金山的妻女於2015年5月死亡,警方同年11月才集中調查涉事私家車內的銀色瑜伽球,負責蒐證的證物警員供稱車上沒有瑜伽球氣塞。直至2016年5月,警方才在許金山的寓所抽屜內,找到一個被指涉案的氣塞。

原審法官曾經引導陪審團,若陪審團信納警員證供,就能分辨誰人將瑜伽球放入車內,即排除幼女將瑜伽球放上車。不過,許金山一方提出,幼女可能將瑜伽球放入車內滅蟲,而涉事私家車在警方看管下有近半年空白期,不排除證據曾被干擾。終院法官在判詞認同,原審法官的引導說話或令陪審團以「不被法律容許的思路」,排除了幼女把瑜伽球放上車的可能,因而忽視在警方搜車之前,氣塞被不慎取走或誤放其他地方的可能。終院又表示,由事發至警方搜車之間相隔逾半年,加上車尾箱物品曾被移動,不能排除氣塞被取走的可能。

另外,在許金山寓所搜出的氣塞,終院亦認為,許金山寓所內還有其他瑜伽球,所以抽屜搜出的氣塞本身並不重要,證據價值不高,未能指控許金山將瑜伽球放上車,同時拔走氣塞。控方原審時將抽屜氣塞和車內瑜伽球聯繫起來,存有很大偏見,原審法官至少應提醒陪審團兩者沒有任何聯繫;遺憾是法官沒有妥善引導陪審團,陪審團無法適當評估證據。

許金山案的終院判決,的確是一個很好的教材,教導大家了解法庭審訊的兩件事情。一、刑事案須「不留合理疑點」(Beyond Reasonable Doubt)證明被告有罪。如被告能確立案件有「合理疑點」的話,被告就應被判定無罪。許金山案的疑點爭辯,是圍繞誰放置瑜伽球和誰拔掉氣塞,而法官的引導沒有清楚指示陪審團要考慮相關重點。

二、建立證據完整鏈條的重要性。如果是一個真實的犯罪事件,犯人在每一步都會留下證據,而控方就要把這些證據找出來,每一步去證明。在許金山案中,終審法院甚至指出,控方在原審沒有提出任何證據講述警方妥善保管車上物品。換言之由瑜伽球被放上車的一刻開始,到警方找到瑜伽球之間的每一個節點,都要有證據來證明,特別是要證明許金山把瑜伽球放上車並拔走氣塞,而不是單憑只靠推論。

現實上我們也看過有些案件,控方靠推論就能入罪,最典型是1974年跑馬地紙盒藏屍案。當年少女卞玉瑛的裸屍,被發現藏身於一個電視紙盒內,附近雪糕店店員歐陽炳強被指控是兇手。由於沒有直接人證,控方是憑在歐陽炳強衣物上搜到卞玉瑛衣服纖維的科學鑑證成功舉證,最後裁定歐陽炳強的謀殺罪名成立,但歐陽炳強二十多年來對外一直堅稱自己無辜。這宗案刷新了當時香港人對科學鑑證和刑事案推論的認識。

相對而言,終審法院在許金山案中,採取一個非常嚴謹的態度,重視每一個環節的證據鏈條和法官的合理引導,最後裁定法官引導錯誤,案件要發還重審。

當然案件重審並不代表許金山無罪,但一切都要重新開始了。

盧永雄

Tags:

許金山

往下看更多文章

移民外國做遞菜斟茶

2024年07月26日 18:10 最後更新:19:28

過去幾年香港有很多人移民。一般移民朋友,如果要在當地找工作,十個有九都不能做回原來的工種,過程有些淒苦。最近看到一個研究,收集了客觀數據,證實了這個感覺。

中大亞太研究所研究員潘樂輝及中大滬港發展聯合研究所助理所長潘學智指導學生,做了一個移英港人的研究,他們在《明報》撰文,講述研究結果。研究在去年7月至12月進行,以網上問卷加當地實體推廣方式形式進行,得到1237名移英港人回應,主要有幾方面的結果。

第一,收入下降。這些移英港人離港前的家庭每月平均收入達到4.65萬港元,較香港收入中位數3萬港元高出不少,但移英之後每月平均收入下跌至3.3萬港元,驟跌29%,英國全國月入中位數約為2.67萬港元,雖然他們的平均仍較英國人平均收入為高,但仍然是由高收入類別,跌至中等收入水平。

研究指收入劇減有各種原因,例如在當地不能聘請外傭,夫婦其中一人要放棄工作,留守家中,或者只是做一些兼職工作,工作種類和行業劇變。考慮到英國的高稅收和外出消費物價亦高的情況,移英港人生活變得刻苦。

第二,職業錯配,白領變藍領。長年研究社會流動的Harry Ganzeboom等學者,建立了「國際職業社會經濟指數」(ISEI),量化評估各個工種的專業性以作比較,將不同行業變成0至100的指數分析,例如專業性較高的經理為65分,專業性較低的勞動工人為24分。根據上述問卷數據,移英港人由原來在港時的「國際職業社會經濟指數」得分41.2,赴英之後下跌至24.2。

這種由高轉低代表多重意義,首先,移英港人由過去主要從事文職或專業工作,變成勞動工人,反映職業錯配問題,其專業技能在英國無法覓得相關工作。其次,每個工種有其社會身份和價值觀,由專業工作轉做勞動工人,轉職者要接受自己「半途出家」的感覺,家人亦要調整收入和生活開支的變化,個人難以適應,嚴重者可能會產生抑鬱情緒。

這個職業降級的情況,我直接或間接都有接觸到很多例子。其中一個朋友在香港是一間中型廣告公司的負責人,移居外地之後「馬死落地行」,要去傳媒的廣告部做最低級的送稿員。亦都有朋友的朋友,本來兩夫婦在香港是中產,移英之後一個變成倉務員,要早上四點上班,因為這些「豬頭骨」的上班時間,當地人不願做,他才能找到這工作,而伴侶就揸Uber,這亦是在英國最容易找到的其中一種工作,但收入當然不很理想。

文章作者潘樂輝亦提到一位與他一同攻讀博士的學友,移英之後放棄講師的工作,在當地超市擔任倉務員。這其實和上世紀70年代大量大陸新移民湧到香港的情況相類似,他們在內地可能是大學教授、醫生、工程師,但到香港後學歷不被承認,只能做看更或地盤工人。我都認識過一些內地朋友,初來港時感覺良好,因為香港物質條件豐富,但之後就為柴米油鹽奔波,嗟嘆生活艱難。

第三,移英的原因。中大的學者未有提到受訪者移居的原因。就經驗所得,移英者主要分成兩大類。第一,比較多的是政治原因而移居;第二是因為英國有「5+1」的居英權移居計劃,移民變得很容易,少部分人是抱著「唔好執輸」的心態,亦都覺得子女可以在當地受更好的教育,過去送子女赴英讀書,一年都要花50萬元,如今移居當地,子女在英國讀書交本地學費好著數。

政治原因各個人感受不同,但如果只為子女教育,移英並不是一個很好的選擇。看看今年DSE中學文憑試放榜,符合大學入學最低要求的學生有1.7萬人,聯招學額有1.3萬個,平均1.4人爭一個學位,入大學比率極高,而符合入大學基本要求亦不困難,即使個別因為中文科不合格,但如果其他成績標青,大學都會破格收錄。所以除非你是到英國可以讀到牛津、劍橋等名牌大學,否則只在普通大學讀一個普通學系,留在香港升學,其實機會挺多。

中大學者的調查亦顯示,移居者留英的意向。在調查中,有53%的受訪者堅持認為不會回港,24.9%不確定回不回港,21.1%打算回港。這亦顯示有相當數量的移英港人有回流的打算。

移民是個人選擇,但是移居外地就要準備身份降級,由白領變藍領。記得許冠傑有一首歌《同舟共濟》其中一句歌詞相當深入民心:「移民外國做遞菜斟茶」,由此可見移居外地,的確不容易。

盧永雄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