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盛傳的泛民「棄保」終於出現,多名在民調中支持度偏低的泛民候選人宣布棄選,包括港島區的徐子見、 司馬文及九龍東的胡穗珊及超級區議會的民協何啟明、公民黨陳琬琛。
據泛民地區人士指出,成件事由泛民大佬幕後操盤,本周已連番談判,主要是利益交換,我在這一組別棄選,你在另一區支持我。做細的的即使有不同意見,但在黨大佬施壓下,也只能無可奈何接受,令自己支持者大失所望,影響往後的選舉,也只能硬食。
這一浪棄保對超級區議會的選情影響極大,因為棄選的公民黨陳琬琛有5%支持,民協的何啟明有2%支持,加起來有7%選票,若走2%到民主黨涂謹申(原有24%支持, 即變成26%)、走2%到民主黨鄺俊宇(原有10%支持,即變成 12%)和走1%到街工的梁耀忠(原有12%支持,即變成13% ),已足令梁耀忠和鄺俊宇拋離民建聯的周浩鼎(有10%支持) 入局,故周浩鼎選情已極危了。
政壇高人話,呢次泛民大玩棄保,是香港民主史上最嚴重一次政治交易,應可增加泛民取得的席位,但產生極大後遺症,第一個問題是犧牲了選民的自由選擇,例如在超級區議會選舉,公民黨大量支持者就被逼要投別黨的候選人,公民黨派人選特首時曾打出「有得揀先至係老闆」的口號, 今次公民黨支持者在超級區議會投票,就絕對無得揀,任人做老闆。
高人話第二大問題是整件事由民主大佬幕後操控,黑箱作業,完全違反開放的原則,這是泛民經常批評的事情,結果佢地自己做齊。
第三問題是大黨欺壓小黨。今次棄保是由泛民大佬加上公民黨、 民主黨、工黨等為主軸,主要去保的也是傳統泛民黨派候選人為主,排擠如青年新政等新進小型政黨。
高人話,經此一役,泛民贏了位置,但盡失道德高地,以後他們批評政府黑箱作業、利益交換時,政府也大把子彈還擊了。
其他侯選人名單見:
http://www.elections.gov.hk/legco2016/chi/introd_gc_hki.html?1472831085730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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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承認與潛逃者羅冠聰等人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今日(11月5日)在高等法院被重判監禁10年。
《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譚耀豪裁定本案屬於「罪行重大」級別。值得留意的是,法官在判詞中多次提到目前潛逃海外、被警方國安處通緝的前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指他和黃之鋒都是本案的「主腦」或「主謀」及「最前沿倡議者」,他們呼籲外國實施制裁及敵對措施,即使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仍持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更刻意調整各自的角色,羅冠聰持續在海外呼籲制裁及敵對措施的行為,而黃之鋒則在本地繼續發布訊息和文章支持,以聲援相關行為,並助長相關罪行。
黃之鋒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被重判監禁10年。
行政長官李家超亦發聲明,指黃之鋒、羅冠聰及其團夥是「破壞香港繁榮穩定其中的禍首」,先阻撓特區政府推動國民教育,意圖削弱青少年的國民身分認同,繼而成立激進組織、煽動學生違法,更宣揚「港獨」、「自決」主張,在2019年黑暴、「港版顏色革命」中推波助瀾,惡行纍纍。
法官在判詞中多次提到羅冠聰,指他和黃之鋒都是本案的「主腦」或「主謀」及「最前沿倡議者」。
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亦指,這宗案件的罪名及案情均與羅冠聰有關,呼籲他回港自首及面對司法程序。
羅冠聰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潛逃英國,2023年7月被國安處懸紅100萬港元通緝,並被列為「指明潛逃者」。
翻查資料,羅冠聰在《香港國安法》正式生效前,便離開香港前往英國倫敦,至今一直逃亡海外,並於2023年7月被警方國安處懸紅100萬港元通緝,被列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指明潛逃者」。
2019年8月,黃之鋒、羅冠聰等人在金鐘某酒店大堂密會時任美國領事館政治部主管的伊珠麗。
高人話,羅冠聰當年懶理好友黃之鋒被美領館拒絕政治庇護,潛逃到英國,抵達後即向英國申請政治庇護,在獲取「政治難民」的光環後,不時接受美西方媒體訪問,更透過在網上訂閱平台開立帳戶吸金,賺盡政治酬庸。
早前更有媒體指,有與黃之鋒過從甚密的女手足被羅冠聰「接管」,而「好兄弟」黃之鋒則留港承擔法律責任,如今更要再面對多10年的牢獄,要人到中年才能重獲自由,「好手足」羅冠聰完美演繹「叫人衝、自己鬆」。
不過,種種揭發的案情事實亦顯示,黃之鋒也並非為達政治理念而視死如歸的英雄,他當日被拒於美領館門外,只是見證了美方在權衡輕重下,發現協助黃之鋒等人弊多於利,便毫不猶豫將他及其團夥視為沒有利用價值的「棄卒」。
高人話,黃之鋒由15歲創立學民思潮反國教,到如今30歲,卻因勾結外力、顛覆國家政權、非法集結等罪行而要長期身陷囹圄;而好友羅冠聰則繼續潛逃,過著「斷六親」、被通緝的流亡生涯,兩個人的故事,足以警剔當下年輕人必須慎思明辨,切勿輕信所謂政治倡議者的謊言而自毀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