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海外版發表署名「港澳平」文章,批評西方政客媒體鼓噪黎智英受到所謂「不公平審判」是顛倒黑白,並用事實真相逐點反駁。
人民日報就黎智英案發文,逐點反駁所謂「不公平審判」。
第一,黎智英被「未審先囚」不公平?
真正的事實是:黎智英先後被控4項罪名,此前因「欺詐罪」獲刑5年9個月,現在羈押屬正常服刑狀態,並不是什麼「超長期審前羈押」。
此外,當下正審的黎智英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罪和煽動刊物罪案件之所以一再推遲審理,是由黎智英一方刻意拖延、不斷在法律程序上糾纏而導致,如今那些美西方政客和媒體竟又想以此倒打一耙。
人民日報就黎智英案發文,逐點反駁所謂「不公平審判」。
第二,黎智英案由指定法官審理、不設陪審團不公平?
真正的事實是:對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由指定法官審理、不設陪審團是世界多數國家和地區的共同做法,在美西方國家亦比比皆是,並不影響案件的公正審理。
人民日報就黎智英案發文,逐點反駁所謂「不公平審判」。
第三,黎智英不被准予保釋不公平?
真正的事實是:鑒於涉及國家安全案件的特殊性,香港國安法與許多國家和地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都規定,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得准予保釋。而且黎智英在一度被保釋期間仍頻繁聯繫外國政客和反中亂港分子,絲毫沒有停止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對其不予保釋完全合法合理。
人民日報就黎智英案發文,逐點反駁所謂「不公平審判」。
第四,黎智英不被允許自由選擇律師不公平?
真正的事實是:黎智英未能聘請某位英國御用大律師,是因為該律師在香港不具全面執業資格,香港特區國安委認為其參與案件可能構成國家安全風險。此種限制是多數國家和地區的通例。黎智英已聘請了一支由資深大律師、大律師及律師組成的龐大律師團隊,其中包括在香港具有全面執業資格的外籍律師。
文章又質疑,要說有誰試圖影響黎智英案的公正審理,恰恰是黎智英一方及那些美西方政客和媒體:一段時間以來,黎智英之子黎崇恩在海外四處「告洋狀」,乞求外國插手黎智英案。黎智英的律師團隊還捏造所謂證人遭受「酷刑」的謠言,妄圖濫用聯合國機制干擾證人作證、干預司法程序。
文章批評,外部勢力就黎智英案肆意編造謊言,妄圖在該案審理上混淆視聽、誤導輿論,強調黎智英案必將依法得到公正審理,黎智英必將依法受到正義的審判。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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