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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恩斯來港意欲何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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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恩斯來港意欲何為

2024年03月11日 14:47 最後更新:19:34

許鴻鵠/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成員

眾所周知,為《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這項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自回歸以來因為種種不同理由一直延宕,至今已超過二十六年。到了今天,這項「欠交」多時的功課終於完成有期。

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本地立法咨詢過程有超過98%公眾意見支持立法和盡快立法,完成這本「欠賬」已得到全社會普遍共識。特區政府所草擬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亦已正式刊憲,現已交立法會相關法案委員會審議。在這既敏感又緊張的時刻,當今世界唯一霸權國家美國在中國的最高級代表、美國駐華大使伯恩斯竟突然來港,實在令人不得不質疑,到底所為何事?伯恩斯及其上級機構美國國務院,到底又打著什麼不可告人的盤算呢?

二十三條審議刚开始就來港,意欲何為?

或許有人會問,伯恩斯作為美國駐華大使,香港又是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他來香港走走看看,也沒什麼問題吧?如閣下真有此想法,那就大錯特錯,廣大市民可不要被他們的「假親民」做騷所蒙蔽。對於伯恩斯突然到訪,我們必須抱有絕對的政治敏感度:現時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正日以繼夜加開會議審議二十三條,務求令「草案」內容更盡善盡美,既要滿足維護國安需要,又要釋除各方疑慮,在此關鍵階段,絕對經不起任何的閃失,伯恩斯此時到港,實不禁令人懷疑其背後是否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作為美國在華最高級代表,在美國近年執意無理打壓中國崛起的背景下,伯恩斯上任以來,對華的態度自然也不見得有多友善,偏偏近日香港二十三條立法進程又已經去到「臨門一腳」的最後階段,伯恩斯此番到來,如果說不是為了二十三條,那肯定是自欺欺人。

在此,讓我們先回顧一下伯恩斯的上級機構美國國務院對二十三條的態度,看完之後,大家自會明白,伯恩斯今番到來,肯定不懷好意,可說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必定來者不善。美國國務院發言人馬修米勒,早前在二十三條立法公眾諮詢結束後就發表聲明,攻擊二十三條立法建議中有關「國家機密」和「外部干涉」的定義寬泛而模糊,聲稱這些定義可能會被用來消除因害怕被捕和拘留而產生的異議云云。

美國國務院發聲施壓后來港,意欲為何?

除馬修米勒外,美國前任及現任駐港澳總領事亦相繼充當反二十三條「馬前卒」,多人近日不斷發聲施壓。前總領事史墨客妄稱,維持香港國際樞紐地位乃中美兩國一貫共識,但二十三條立法或將其動搖;而現任駐港澳總領事梅儒瑞的說法則更可笑,他訛稱香港正走上「網絡審查」之路,更說外商來港只能使用可即時銷毀的手機。對於梅儒瑞的妄語,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說得好,指非法竊聽屬美國專長,美國政府在全球非法監聽,甚至竊聽外國元首,反問在美國經商是否要使用即棄電話?

美國國務院一干人等,接連對二十三條立法作無的放矢的攻擊,內容之離譜甚至已經去到信口雌黃地步。他們對二十三條的質疑是出於誤解?筆者看並非如此,這班先後來到中國土地上工作的美國外交官,個個都身經百戰,他們接連發聲施壓,肯定是刻意為之,為達至其為反中亂港勢力張目。他們之所以不顧身份、不顧美國國家形象(雖然美國也沒有什麼正面形象可言),執意詆譭抹黑二十三條立法,相信是因為有人授意,為其亂港棋子打氣。在此前提下,我們不禁要問一句,伯恩斯今次到來,難道會是出於良好意願、會做有利香港的好事嗎?答案相當明顯,稍有正常思考能力都知道絕不可能。

外國勢力集結抹黑二十三條時來港,意欲何為?

筆者認為,伯恩斯今次來港,肯定是帶著任務來的,就是要執行美國國務院甚至是更高層級官員的指令。大家只要細心看看近日的事態發展,相信亦隱隱約約可看到,以美國為首的外國勢力明顯開始部署針對二十三條立法的大規模輿論抹黑工程,而且無所不用其極。美國國務院的政客相繼「發功」是一例,大家不要忘記,其實英國外相卡梅倫亦有加入戰團,更公然擺出「英國國安法可以很辣,香港二十三條不應立法」的囂張態度,再加上美國《彭博社》那一則聲稱特區政府會將社交媒體下架的「錯假新聞」,更是將二十三條立法推到國際輿論風口浪尖,若非香港行政會議非官守議員召集人葉劉淑儀提問及時,加上香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強而有力、振聾發聵的澄清,實在不敢想像那則「錯假新聞」會在國際輿論場上發酵到什麼地步,現在回想起來,仍令人不寒而慄。在一眾反華勢力密集鼓噪攻擊二十三條立法的時點,以外交官名義來港,意欲何為,就是為了給大家鼓勁,彰顯美國「大哥」態度,「小弟們」都要跟上繼續向特區政府施壓,險惡用心昭然若揭。

香港是中國的、是港人的,自己的家園要自己守護,要提防以美國為首的外部勢力利用搞破壞。伯恩斯來到香港後的一舉一動,必然會引起各界注視,我們每一個真心愛香港、希望香港走在健康道路上的市民,期間必須時刻留意其言行,不要被其蒙蔽,而損害到香港和自己的利益。據揭發,美國全球醜惡監控計劃「稜鏡計劃」的美國中央情報局前僱員斯諾登當年所指,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內原來一直設有美國中情局的分部,長年在港秘密運作;關於這一點,美方一直沒有澄清,若然此中情局分部仍在運作,加上伯恩斯選擇在此敏感時刻到來,難保最終會否衍生任何駭人聽聞的陰謀詭計。每一個愛國愛港的香港市民都有責任「睇到實」,同時要有萬全的準備,以免重蹈2019年反修例暴動期間,香港內部事務遭到外國勢力介入、「錯假新聞」滿天飛的覆轍。




來論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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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新聞自由的捍衛者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協會成員 梁帆

在近期關於香港《基本法》第23條的立法討論中,新聞工作者的地位和影響力備受關注,隨即亦引發輿論攻防戰。香港外國記者協會的所謂調查問卷顯示,該立法將對新聞工作產生負面影響,限制言論自由,是為新聞工作者帶來了一場狂風暴雨。然而,仔細探究,這種觀點其實忽略了事實的複雜性,未能全面反應立法背後的深層次考量。

23條立法真的會限制新聞自由嗎?

回望23條立法初衷,沒有哪一句寫明目的是「限制新聞自由」。23條立法的制定,旨在保護整個香港特區的安全和穩定,確保市民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新聞工作者所強調的「新聞自由」並非沒有法律規範,香港基本法已有條例保障新聞及言論自由,《基本法》第27條特別提到,香港居民享有新聞自由。

同樣,國際公約亦有明文規定,有需要時,可根據國家安全,或因為公共秩序及公共衛生的理由施加合理限制。所以,客觀上沒有所謂「絕對自由」,香港在尊重自由下,兼顧同樣重要的公眾利益,為談傷及新聞自由?

再言之,該條例的制定並非意味著政府將干涉新聞工作者日常報道。恰恰相反,這是政府為了更好地保障公民權利和自由所做的努力,23條立法旨在防範那些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言論和行為,而不是限制正常的媒體報導。政府有責任保護公民的安全和利益,而23條立法正是政府在履行這一責任的表現。

香港記協缺乏新聞專業主義

倘若香港記協認為23條立法將限制新聞自由,在筆者看來,便是他們協會缺乏專業素養和職業道德的體現。客觀而言,新聞工作者長期以來,秉承客觀報道的專業主義,在傳遞真相、揭露醜惡、維護公義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他們是新聞自由的捍衛者,而不是被限制的對象,23條立法並不會改變這一點。

新聞工作者能夠憑藉自己的專業主義,始終秉持著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不畏強權,勇於揭示真相。作為“社會守望人”,他們是勇於揭示真相的英雄,他們的努力和付出,使得公眾得以了解事件的真相,維護了公共利益。即便23條立法成立以後,各界會一如既往讚許這樣的優秀新聞人。

香港民意觀察研究中心的民調也充分證明了這一點。他們的調查結果顯示,針對媒體的正常編採工作,61.2%受訪者認為立法後不會為正常編採工作帶來影響,亦有57.1%受訪市民傾向贊成在維護國家安全前提下,新聞和言論自由應設立法律規範。

當然,我們亦應看到,23條立法的制定並非孤立事件。它是在全球形勢日趨嚴峻、複雜的大背景下產生的。在這一形勢下,該條例的制定有利於香港特區更好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和國際社會,展現其法治精神和人權保護措施。而例如香港外國記協這樣的組織,認為23條立法將對新聞工作產生負面影響的觀點,實際上是一種誤解,亦說明他們近日的民調既不具備代表性,又無公信力。在此強調,23條立法並不會限制新聞自由,反而是新聞自由和真理的捍衛者,保護著那些因說真話被外部勢力迫害的新聞從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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