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公屋建築項目分判商的兩名前模板「工頭」,控告二人涉嫌從兩名工人接受及索取共約44000元賄款,作為令兩名工人獲分判商聘用的條件。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兩名被告同為碧海土木工程公司的前模板「工頭」,前者被控7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後者則被控1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及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兩人獲准保釋,下星期一在觀塘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說,案發時碧海是觀塘一個房屋署轄下公屋建築項目的模板工程分判商。兩名被告擔任模板「工頭」,負責監督其他模板工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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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被告涉嫌2021年至2022年,先後7次從兩名工人收取合共約39000元賄款,作為該兩名工人能獲碧海聘用的條件。第二名被告則涉嫌2022年7月,以同樣名目向上述兩名工人索取回佣,並由其中一名工人收取了4800元賄款。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發現該兩名工人日薪為1450元,兩名被告涉嫌向他們收取每日200元賄款。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中間人,控告她涉嫌於2010年向兩名會計師事務所時任經理,提供共40萬元賄款,以協助布料生產商洪良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來港上市。
證監會官網影片截圖
廉署表示,2010年3月底接獲證監會的轉介個案,當時被告已離開香港。她早前回港後被廉署拘捕。經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後,廉署4月14日起訴被告。
陳秋云,72歲,被控兩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她已獲准保釋,案件4月1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控方稍後會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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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指,案發時洪良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打算來港上市,並透過被告介紹而委聘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提供審計服務。畢馬威一名高級經理及一名助理經理負責洪良首次公開招股計劃的審計工作,洪良於2009年12月底,在聯交所的主板上市,其後於2013年9月被除牌。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兩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0年2月20日,向該兩名畢馬威高級經理及助理經理分別提供現金賄款30萬元及10萬元,作為二人提供審計服務從而促使洪良首次公開招股的報酬。該名畢馬威助理經理拒絕受賄並向公司匯報事件。畢馬威進行內部調查後向證監會作出舉報,證監會其後將個案轉介廉署。
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廉署表示,一直與相關監管機構,包括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證監會保持緊密合作,透過流程監控及宣傳教育,確保上市申請公平公正,以維護本港金融市場的廉潔,並鞏固香港作為領先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