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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歲保險代理詐騙逾65萬佣金及獎金 認兩項欺詐罪判囚10個月

社會事

28歲保險代理詐騙逾65萬佣金及獎金 認兩項欺詐罪判囚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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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歲保險代理詐騙逾65萬佣金及獎金 認兩項欺詐罪判囚10個月

2024年09月25日 16:00 最後更新:17:23

廉署起訴一名保險代理,控告他以虛假資料作投保申請,詐騙公司佣金及獎金等款項共超過65萬元,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10個月。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廉署說,28歲被告是中國太平人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的前業務經理,早前承認兩項欺詐罪名。

案情透露,中國太平在2021年7月,接獲兩份聲稱是一名客戶的投保申請,並聲稱由被告售出。中國太平相信申請表內容屬實,以及投保申請確實由該客戶提出,批准申請,並於收到保費後向被告發放佣金及獎金等款項共超過65萬元。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早前就有關保單接獲貪污投訴展開調查,發現涉案客戶並不認識被告,沒有提出該等投保申請,亦沒有繳付相關保費,而保單上有關她的個人資料亦是虛假。調查又發現,中國太平向被告發放佣金及獎金等款項後,該兩份保單均因「斷供」而失效。

同案另一名34歲被告,是中國太平前助理分組經理,被控一項偽造罪名,案件押後至11月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一名36歲男子涉嫌冒認宏福苑居民領取社福機構援助金,被暫控一項欺詐罪、兩項以欺騙手段獲得財產罪及一項企圖以欺騙手段獲得財產罪,案件星期五上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本月5日接獲一名大埔火災災民報案,懷疑有人於11月29日至12月2日以其住所單位登記災民證,領取社福機構援助金。警方調查相信,該名被捕男子在11月29日以屬於他人的身份證明文件登記成為災民,並在獲得災民證後向合共3間社福機構騙取及企圖騙取共1萬8千元的援助金。該身份證明文件相信由被捕人於6月一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中獲得。

大埔五級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五級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星期三在大埔區進行拘捕行動,警員在被捕男子身上搜獲一張懷疑屬於他人的身份證明文件、一張災民證,以及起回5千元援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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