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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委會指香港天廚涉操控價格 法庭11月開審

社會事

競委會指香港天廚涉操控價格 法庭11月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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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委會指香港天廚涉操控價格 法庭11月開審

2024年10月10日 23:09 最後更新:10月11日 11:01

競爭事務委員會前年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起訴香港天厨有限公司在向其兩個主要本地分銷商供應味精產品「佛手牌味粉」時操控轉售價格的行為。競委會要求審裁處宣布天厨違反第一行為守則,施加罰款,禁止天厨日後從事相同行為並須推行有效的合規計劃。

香港天廚。網上圖片

香港天廚。網上圖片

案件將於下月25日開審,將各自傳召一名證人,預計審訊需時約9日。

申請人為競委會,答辯人為香港天厨有限公司。入稟狀指,天厨作為本港最大的粉狀味精產品供應商之一,期間以不同形式,包括擬定協議、提供指引及發信警告分銷商不得以低於指定價格銷售味粉。例如在2017年2月,天厨得知味粉的批發價格每盒將上調38元後,告知威麒及義漢行將售價由原先的840元提高至880元,以將負擔轉嫁至消費者,並要求「各方能遵守規定,共同營造公平健康,和諧有序的經營環境」。

競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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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當義漢行「逾矩」以較低價格「搶客」時,天厨隨即介入採取制約措施,作威脅或懲罰,批評對方「有違常態以惡意低價競爭,擾亂價格秩序」,最終義漢行終止合約,停止向顧客供應味粉。

競爭事務委員會星期二起展開大型宣傳教育活動,希望加深公眾對競爭條例下,交換敏感資料的潛在風險,提醒企業要守法。

競爭事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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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委會指出,如與競爭對手交換有關價格、顧客或成本等商業資料,尤其是未來定價意向,則可能損害競爭,因為可以令對手之間更容易預測和配合彼此的行為,讓競爭對手能以合作取代有效競爭,有關行為就可能違反競爭條例,不論是披露或接收資料的一方,都同樣有風險。

競爭事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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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委會提醒,除了直接與競爭對手交換敏感商業資料,企業亦可能透過第三方,例如行業協會、供應商或分銷商,交換資料,做法同樣損害競爭,因此第三方亦可能因此而須負上法律責任。

競委會行政總監蕭滿章說,合謀定價與交換敏感資料,兩者均可以損害競爭,但交換資料可以無協議成份,同樣達到合謀定價的後果,例如令價格上升。

競委會表示,至今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的15 宗案件中,有5宗涉及交換敏感商業資料的行為,牽涉多個不同界別,包括資訊科技、清潔服務合謀案、地產代理商等,其中4宗案件的所有答辯人均被裁定違反《條例》,合共須支付近3000萬港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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