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梁振英就《蘋果日報》一篇社論向《蘋果日報》發出律師信。 據悉,該律師信和相關的一封英國嚴重欺詐辦公室(SFO) 對特首的覆信顯示,SFO已向特首回覆指不再跟進調查他的事件, 特首質疑《蘋果》獲得同樣訊息但不作跟進報道, 仍繼續對他提出貪腐的指控。
特首梁振英就《蘋果日報》9月8日刊登題為「追究梁振英貪腐 是首要工作」的社論,委託一間律師行在9月26日向《蘋果日報》 發出律師信。
據政府消息人士提供的律師信內容,當中提到《蘋果日報》在201 4年10月11日一篇以「英國反貪機構勢介入調查」 為標題的報道,指《蘋果日報》提過曾向英國嚴重欺詐辦公室查詢,會否調查梁振英貪污。律師信指出,據他們的研究顯示,《 蘋果日報》其後並沒有跟進報道告訴讀者,《蘋果日報》 曾否收到英國嚴重欺詐辦公室的回覆。律師信指他們認為《 蘋果日報》知道,或者其實應該知道,英國嚴重欺詐辦公室的主管, 在2014年11月已經決定不會就梁振英展開調查。
據悉,梁振英的代表律師Ian Burton在2014年11月10日已收到英國嚴重欺詐辦公室首席調查官Kevin Davis的回覆,指「 英國嚴重欺詐辦公室首長基於目前有的資料, 決定不會對梁振英先生展開調查」。
另外,梁振英向《蘋果日報》發出律師信又指出,《蘋果日報》在2 014年10月10日一篇以「UGL售戴德梁行恐泡湯」 為標題的報道,指《蘋果日報》 此報道提過曾向英國金融市場行為監管局(FCA)查詢,UGL和 梁振英的「機密」交易有否違反英國上市規例。《蘋果日報》 的報道指英國金融市場行為監管局當時話會在12日內答覆。 律師信指出,據他們的研究顯示,《蘋果日報》 其後並沒有跟進報道告訴讀者,《蘋果日報》 曾否收到英國金融市場行為監管局的回覆。律師信指他們認為《 蘋果日報》知道,或者其實應該知道,英國金融市場行為監管局在2 014年10月已經決定它沒有權力展開調查,因為相關的DTZ公 司已撤消在英國上市。
另一方面,《蘋果日報》總編輯陳沛敏就律師信事件回應稱, 對於信中指他們阻礙梁振英爭取連任的權利,認為極其荒謬可笑, 指對新聞界發律師信是梁振英一貫作風。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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