睇美國著名政論家George Friedman一篇評論,題為「總統選舉開始摔角了」, 看後很有共鳴。
Friedman文章的主題是寫美國總統選舉的第一輪辯論,他自 1960年開始觀看總統選舉辯論,第一次看是甘迺迪對尼克遜, 辯論很悶,但大部份選舉辯論都有點沉悶,他認為沉悶沒有問題, 亦不介意總統為人沉悶,因為他的工作要處理很多事情, 做總統並不需要「華而不實」的性格。
但Friedman認為,今次的總統選舉辯論和以往很不一樣, 最大的特色是缺乏禮儀,兩個候選人既不注意人家問什麼問題, 亦不注意時間限制,當然主持人亦無法控制場面, 現場觀眾同樣地無視所有規則。 他對兩個候選人和觀眾在一場如此重要的總統選舉辯論中, 視規則如無物,感到相當驚訝。
Friedman 的結論是總統選舉辯論,不再是行使公民權莊嚴選擇總統的過程, 大家只是好像觀看一場世界級的摔角比賽。 他說年青的時候也很喜歡看摔角比賽,他明知是假的, 摔角手大喊大叫,全為剌激觀眾情緒,裁判經常被忽視, 甚至會被摔角手拋出台外。
我也想起兒時常看摔角比賽,最強勁的摔角手「迷魂鎖李雲」, 瘋魔萬千小孩。不過即使我當時是4、5歲的小朋友, 觀賞如此茅躉的比賽,看見摔角手把人從高處摔下對手也不死, 已知道是假的東西。政客過招,的確如摔角手比賽, 大家都無視規則,鬥講假話。
看見Friedman對美國總統辯論摔角化嘖嘖稱奇, 深感香港雖然未有美式的民主,但如摔角般粗野辯論, 早已充斥在各種選舉論壇上。在這一點上,香港早已超英過美, 在政治摔角界大展奇才。講不守規則,還是華人比較擅長, 老外還有很大空間學習,可以跟我們一樣,向低睇齊。 如果大家都覺得打摔角可以的話,摔角還要講禮儀嗎?
又看到一條新聞,今年大年初一發生旺角騷亂事件後, 一名入境處事務助理員因不滿警方,於facebook發佈帖文說 :「當你七警打人,用成年先告條輕野」、又指「 以後邊個組織打死一個死差佬,我就捐一萬俾佢哋」。四日後, 他到警署報案,指其facebook帳戶被盜入, 警員遂替他錄取口供,惟被告在簽署一刻供認說謊, 稱因擔心訊息會影響其工作及家人,而訛稱帳戶被盜。
結果該名入境事務助理今日在屯門法院,被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稱網上世界流傳很快,言行要小心。
隨意在網上叫人「打死差人」,教唆他人謀殺,是極其嚴重罪行,1 00小時社會服務令算是極其輕判,恐怕也沒有什麼阻嚇力。
我只怕一切事情就如摔角,看摔角手把人從半空中摔到地上, 對方完全無事,有人有樣學樣,就這樣把人摔死了。 當一切都以假亂真,當一切都不講規則時,那個社會可以相當恐怖。
盧永雄
George Friedman文章原文見:https:// geopoliticalfutures.com/ wrestling-comes-to-the- presiden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