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顛覆案」周二判刑,各人刑罰多重,屆時便有分曉,當中最受矚目的,是預料會以「首要分子」定罪的戴耀廷,若法庭作此裁決,將依例判他10年以上徒期,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法律界朋友翻看庭上證據,他在案中的主導角色十分明顯,可說鐵證如山,再回帶到「佔中」後幾年,其實他欲做反對派「盟主」的野心早就顯露,曾3度策動「變天」大計,並利用形勢迫溫和泛民上戰車,最後拖他們齊齊墮入火坑,實現了他曾預言的「真攬炒」。
戴耀廷為爭做反對派「盟主」,3度主導「變天」大計,利用形勢壓力逼溫和泛民上戰車,結果大夥齊齊跟着他墮崖。
這宗世紀大案審訊過程中,披露了大量有關戴耀廷的秘聞,主導角色昭然可見,所以其辯護律師指他只不過是從旁幫手的「其他參與者」,應判監少於兩年,成了審訊中一大笑話。
據庭上證供,他於2020年初與區諾軒、李卓人、李永達開秘密飯局,提出搞一個機制,令反對派奪取立法會最多議席,其後他指這個「35+計劃」,將是一件「大殺傷力憲制武器」,不但迫政府回應5大訴求,最終更可促使特首下台。
他隨之發表「攬炒十步曲」,繪畫出達到顛覆性結果的路綫圖,然後再在《蘋果》撰文,說將會「來一次真正的攬炒,決心要死而後生」。他還指「35+計劃」是「符合這階段抗爭的大策略,令現有制度出現極度不穩」,最終意圖十分清楚。
他當時以這些慷慨激昂的主張,製造一股強大逼力,把整個反對陣營,包括溫和泛民,全拉上戰車,部分人縱有猶疑,也被迫跟隨,而他就亢奮地擔任掌舵人,主控大局。
「35+」顛覆案審訊中披露的大量事件,都證明他是主導行動的「首要分子」,可說鐵證如山。
到《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阿爺已發出「勿謂言之不預」警告,指「35+計劃」可能違反此法,戴耀廷卻仍以法律學者的「權威」身分,數度聲稱此計劃並不違法,不少參與者信以為真,繼續被他牽着鼻子,跌進違法陷阱。
一位曾與戴耀廷交往的政圈朋友說,他以這顛覆大計「號召武林」,令反對派幾乎全軍覆沒,源於他多年來欲成為「盟主」的野心。朋友回望「佔中」之前,戴耀廷在反對派中只是小角色,「佔中」一役令他爆紅成為主角,但其後被黃之鋒等激進派搶去風頭,在失落之後,極想搶回領導地位,遂爭取成為泛民策略的主導者,做「盟主」的野心也愈來愈大。
所以他在2016年立法會選舉前,推出「雷動」計劃,制定一套策略投票機制,叫支持泛民的選民,投票給勝算最高者,從而奪取立會過半數議席。這計劃打亂了傳統泛民的部署,結果一批資深議員落馬,而羅冠聰、游蕙禎等激進「素人」則紛紛殺入立會,為日後更大亂局種下禍根。
戴耀廷看到激進派強勁冒起,想趁勢搶回黃之鋒的風頭,於是在2017年再出新招,搞了個「風雲計劃」,照辦煮碗操控區議會選舉,更秘密招募「風雲兵」,把一些激進組織拉到自己旗下。
做過兩次「盟主」後,戴耀廷「指點江山」的心更紅,隨着2019年大動亂爆發,他以為「革命」時機已到,走出更大膽一步,於2020年推出「35+」初選計劃,深信如果成功,香港便可「變天」,而他就成為反對派的真正「盟主」。
他的野心蒙蔽了理智,完全錯估了形勢,帶着一眾參與者投入這場「死亡遊戲」。一批溫和泛民的大佬阿姐,雖對計劃感疑慮,但擔心如不入隊,參選必然輸硬,惟有硬着頭皮跟着玩。
結果大夥跟着戴耀廷齊齊墮崖,而泛民多年努力爭取的成果,亦全盤落索「歸零」,本來走溫和路綫大佬阿姐,更要受牢獄之災。
戴耀廷顛覆罪成,今日將受到應有刑罰,不僅如此,他還是破壞香港民主進程的罪人,可說罪孽深重。
時人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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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案明天(15日)裁决,是否定罪屆時便會揭盅,因這案影響重大,各方都屏息等待結果。我細看整個審訊過程,控方掌握了大量證明黎智英犯罪的證據,除了公開的文章、訪談等,還有大批隱密通訊紀錄,皆是真憑實據。控方手中有6張「王牌」,就是擔任從犯證人的《蘋果日報》高層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以及「重光團隊」核心人物陳梓華和李宇軒,還有願做特赦證人的壹傳媒「大掌櫃」周達權。他們事發時都是黎的心腹,案中齊齊倒戈。
6名黎智英親信擔任從犯證人頂證他,在庭上披露大量內情,在4個定罪關鍵攻破他的詭辯防綫。其中《蘋果》社長張劍虹的證供極為有力。
黎智英案156日審訊中,有幾個重點是定罪的關鍵,1是他是否操控和指令《蘋果》高層,利用旗下傳媒煽動群衆參與反修例動亂,以及作為「打國際綫」的工具。黎對此矢口否認,指下屬有编採自主,但負責指揮編採工作的張劍虹和陳沛敏,都說實情並非如此,指各人都要遵照老闆的指示去做。
《蘋果》社長張劍虹是黎的多年親信,他作供時清楚表示:「我哋(《蘋果》高層)必須依從佢(黎智英)嘅編採指示營運....佢吩咐我哋做,我哋無得選擇㗎!」。他說,自從黎智英2019年7月去美國會晤副總統彭斯、國務卿蓬佩奥後,講制裁就越來越多,而《蘋果》也更加偏激,其後黎催促下屬盡快把《蘋果》英文版搞出來,以促外國政府出手制裁中國和香港特區。
《蘋果》副社長陳沛敏也在庭上披露,反修例風波期間,黎智英曾不斷給她訊息,叫她想辦法用《蘋果》催谷更多市民上街示威,指「而家情況實在太靜,(我)好驚」。
她說,到了美國總統特朗普簽署《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後,黎智英叫她起草一份「Shit List」,即制裁特區官員和政治人物的名單,呼籲美國和其他國家向中國和香港特區施加更大壓力。
黎智英是否定罪的第2個關鍵,是他有否操控「重光團隊」,在「國際綫」出擊,促外國政府實施制裁。外逃被捕的從犯證人李宇軒作供時披露,在2019年6月至9月,「重光團隊」3次進行眾籌,在全球傳媒刋登廣告,呼籲制裁香港,而黎智英對這行動3度力撐,通過「重光團隊」另一核心成員陳梓華,出資數百萬港元墊低。
與黎智英左右手Mark Simon密切聯繫的陳梓華,也以從犯證人身份在庭上透露,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兩星期,黎約他在壹傳媒大樓內密晤,他當時坦言自己「腳軟」,提出停止倡議制裁,但黎認為國安法「雷聲大,雨點小」,不會有事的,聲稱自己會繼續下去。據控方披露,黎曾於5月時向陳梓華說,「要準備好戰鬥到最後」。
「重光團隊」核心成員陳梓華,是頂證黎的另一從犯證人,他透露了2020年6月中兩人密會的內幕。
跟隨黎老闆多年的壹集團「大掌櫃」周達權,則在作供時證實,他曾與Mark Simon齊簽一張8萬元支票給陳梓華,用於「國際綫」活動,而支票由黎的私人公司Dico支付。此外,他也出過300萬元給Mark Simon,用來「搞project」,估計是用於「重光團隊」在全球登廣告呼籲制裁中港政府。
黎智英是否入罪的第3個關鍵,是《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他有無繼續促外國政府實施制裁。張劍虹作供說,他2020年12月曾探望正還柙的黎智英,黎說「唔使驚,繼續做落去啦,照原來咁做啦」。陳梓華也透露,黎智英到《香港國安法》實施前兩星期,仍表示自己可透過《蘋果》英文版將香港訊息傳給外國的「政治枱底人」,促使他們向政府官員提議制裁。
控方曾問陳梓華,在兩人密會後,至到2021年2月(接:國安法2020年6月30日實施)他被捕,黎智英有沒有表示過「停止國際游說4步驟」及「不應再促外國制裁中港」?陳梓華斬釘截鐵回答「沒有」。
這6名從犯證人或特赦證人,都是黎智英的近身心腹,他們透露的內情可信性極高,所以能有力攻破黎的辯護防綫,至於法官最後是否接受這些證供,裁定黎罪成,明日(15日)便有分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