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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副局長和政助於「國家憲法日」前夕參觀國家安全展覽廳

政事

多名副局長和政助於「國家憲法日」前夕參觀國家安全展覽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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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副局長和政助於「國家憲法日」前夕參觀國家安全展覽廳

2024年12月03日 21:49 最後更新:22:10

在「國家憲法日」前夕,特首辦主任葉文娟帶領多名副局長及政治助理參觀位於尖沙咀歷史博物館的國家安全展覽廳。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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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胡健民在社交平台表示,身為公職人員,應深入了解及有效落實維護國家安全的宗旨。國家安全展覽廳是香港首個有系統地介紹國家安全的專廳,也是香港首個實體國家安全教育基地,覽廳內有六大展區, 以動畫、文字、圖片、紀錄片、科技及現場示範等形式,展現國家安全的各方面。他又說,國安委秘書長區志光及團隊亦有到場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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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在社交平台表示,過去幾個月,民青局已推動上千名青年參觀國家安全展覽廳,希望幫助他們增強國家安全意識,好好裝備自己,為香港同國家發展貢獻青春力量。副局長梁宏正說,今次參觀對未來工作有很大幫助,民青局會繼續邀請青年參與,亦希望透過展覽廳令香港青年更加全面了解國家安全意識及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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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長政治助理梁溯庭亦有參與國家安全展覽廳,她在社交平台說說,新訂立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同《香港國安法》互相銜接、兼容互補,形成完善有效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必須防微杜漸,時刻警惕現時及將來所面對的國家安全風險,確保政策及法例有足夠前瞻性。

22 歲男子被指於2024年6月至2025年4月期間,於社交平台X和Instagram發布煽動帖文,被控一項《香港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星期四(10月30日)於區域法院提訊。法官王詩麗將案押後至2026年1月15日,期間待辯方索取法律意見及準備文件。

22歲男被指於社交平台發佈煽動帖文,待索法律意見,押後2026年1.15再訊。

22歲男被指於社交平台發佈煽動帖文,待索法律意見,押後2026年1.15再訊。

控方今甫開庭指,辯方尚需時索取法律意見,申請押後至2026年1月15日。辯方表示由於文件較多,背景報告亦需時進一步搜集。控辯雙方均對押後沒反對,被告沒申請保釋續還柙。

被告陳浩騫(22 歲,報稱餐飲業服務員),他原被控一項《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控方7月9日改控《香港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

被告陳浩騫被控一項《香港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

被告陳浩騫被控一項《香港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

控罪指,被告於2024年6月27日至2025年4月2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翻查法例,被告原被控的「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最高刑罰為監禁7年;現改控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則採用刑期分級制,情節嚴重可判處5至10年監禁,情節較輕則可判監5年以下。而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區院法官可判處的最高刑期為7年。

案件編號:DCCC 1103/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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