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落案起訴一名中銀集團保險公司時任職員,涉嫌向一名經紀公司董事索賄,為對方客戶超過600部新的士購買汽車保險,涉及保費超過2400萬元,經紀公司董事拒絕同流合污,沒有答應被告的要求。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39歲被告,是中銀集團保險公司時任團隊主管,被控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他獲准保釋,案件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控罪指被告涉嫌在2022年至2023年,向保險董事索賄,以協助對方就上述投保協議取得中銀集團保險批准,而索賄金額為投保協議的年度保費總額的1%至3%。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這名保險董事沒有答允被告索賄要求,廉署說,如果有關貪污勾當如被告計劃進行,超過600部新的士以年度保費40000元投保,投保協議涉及年度保費共超過2400萬元,涉案賄款可達逾24萬元。
廉政公署起訴兩名男子,涉嫌在網上煽惑他人在立法會選舉中投白票或不投票,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兩人已獲準保釋,案件將於本星期三(4月29日)分兩宗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兩名男子涉嫌於去年在網上煽惑他人於立法會選舉中投白票或不投票。巴士的報記者攝
首宗案件的被告為一名38歲保安員,他被控一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罪名;他涉嫌在去年立法會選舉期間,於一間傳媒機構的社交媒體專頁的新聞貼文下留言,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投無效票。
廉署調查發現,該貼文內容正是保安局局長提醒市民,煽惑他人在選舉中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屬違法行為的新聞報道。被告涉嫌使用其個人社交媒體帳戶,在相關貼文下回覆,留言煽惑他人投白票。
廉署起訴兩名男子。
另一名被告為一名63歲保安員,被控一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罪名,涉嫌在立法會選舉期間,於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上轉載一則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不投票的貼文。
廉署調查顯示,被告轉載的貼文,是由已被通緝及離港的姜嘉偉所發布,而姜嘉偉本身亦面對兩項同類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