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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顛覆案|律政司確認不就刑罰提出覆核

政事

35+顛覆案|律政司確認不就刑罰提出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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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顛覆案|律政司確認不就刑罰提出覆核

2024年12月11日 13:05 最後更新:15:24

「35+顛覆案」,律政司確認不就刑期提出覆核。由於案件已有被告就刑罰申請上訴,律政司不宜就案件的判刑是否合適作任何評論。

律政司。資料圖片

律政司。資料圖片

相關案件有45名被告罪成,其中4名被告列為案件「首要分子」。首被告戴耀廷判監10年,另外3名初選組織者,區諾軒、趙家賢和鍾錦麟分別判監6年1個月至7年。另外41名罪成的被告被列為案件的「積極參加者」,分別判監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

案件至今有8名被告提出刑期及定罪上訴,包括鄒家成、黃碧雲、楊雪盈、余慧明、何桂藍、林卓廷、吳政亨及彭卓棋。

Tags:

林卓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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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港澳法律部門發布大灣區調解員名冊 三地調解員共146名

2024年12月30日 11:11 最後更新:12:00

粵港澳三地法律部門於網上發布統一的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名冊,共有146名來自香港及廣東、澳門地區的調解員,相關名冊已上載律政司網頁供瀏覽。律政司稍後將舉行香港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證書頒授典禮。

律政司。資料圖片

律政司。資料圖片

律政司表示,設立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名冊是落實早前發布的《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行動綱領》的行動措施,將有效推動粵港澳三地調解的規則銜接,並推廣調解在大灣區內廣泛應用,進一步完善大灣區多元糾紛解決機制。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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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名冊由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廣東省司法廳及澳門特區政府行政法務司共同制定,並經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工作委員會同意及獲粵港澳大灣區法律部門聯席會議審議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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