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港國安公署發表聲明,堅決支持香港警方依法對已通緝的7名反中亂港分子實施指明潛逃者執法行動,並通緝6名外逃反中亂港分子,切實維護法律尊嚴、捍衞國家安全。
國安公署
駐港國安公署指出,許智峯、劉珈汶等人長期從事反中亂港活動,詆毀香港法治,乞求外部勢力制裁香港或干預香港事務等,妄圖使香港再生亂局,認為其惡劣行徑嚴重違反香港國安法,嚴重衝擊一國兩制底綫,強烈要求將其繩之以法。香港警方依法對他們採取執法行動,符合香港根本利益。
政府刊憲,將許智峯、郭鳳儀、袁弓夷等7人,列為指明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
聲明表示,今次執法行動是香港警方再度對外逃反中亂港分子採取執法行動,展現香港警方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堅決捍衞香港國安法治權威,堅定維護國家安全的勇毅擔當和堅強決心。
駐港國安公署將一如既往、堅定支持香港特區有力實施香港國安法、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等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
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就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發表聲明,法庭裁定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公署表示堅定支持香港特區司法機關依法作出的裁決,認為此舉充分彰顯了法治精神,並有效捍衛了《香港國安法》的權威。
駐港國安公署。資料圖片
公署發言人指出,憲法已明確規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然而支聯會以及被告李卓人、鄒幸彤等人,長期公開宣揚包括「結束一黨專政」在內的五大綱領,其目的是妄圖結束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進而推翻並破壞憲法所確立的國家根本制度。發言人強調,即使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相關被告仍未停止行動,嚴重損害了國家及香港的根本利益,更危及國家憲法秩序,對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構成現實危害,這種行為在任何國家或地區均屬違法,必須依法追究嚴懲。
聲明中進一步提到,這宗案件的審訊程序保持公開透明,定罪裁決亦屬合理合法,不僅符合香港的根本利益,也反映了社會的共同心聲。公署認為,這是全面準確落實《香港國安法》等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與執行機制的必然要求,更是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的正義行為。
與此同時,發言人嚴厲批評少數西方國家政客、亂港勢力及反華媒體。公署指相關勢力狼狽為奸,利用「人權」與「自由」作為幌子,公然為鄒幸彤等被告辯解,並美化其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公署斥責這些勢力罔顧事實,惡意炒作所謂的「超期羈押」並叫囂「無條件釋放」,此舉屬粗暴干預香港司法,是別有用心的政治操弄。公署直言這類行為是對法治精神的公然踐踏,暴露了其偽善和「雙重標準」,其險惡圖謀必將失敗。
公署最後重申,將堅定支持特區政府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並與特區密切合作,全面準確實施相關法律。公署強調,會堅決依法懲治任何假借「言論和新聞自由」等名義,實則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