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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港國安公署:支聯會案裁決捍衛法治權威 違法犯罪必遭嚴懲

政事

駐港國安公署:支聯會案裁決捍衛法治權威 違法犯罪必遭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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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港國安公署:支聯會案裁決捍衛法治權威 違法犯罪必遭嚴懲

2026年09月11日 14:17 最後更新:15:30

駐港國家安全公署發言人表示,堅定支持香港特區法院就「支聯會」案依法作出的法律制裁與量刑裁決,對該組織及三名被告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涉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罪行予以嚴厲譴責與支持嚴懲。公署認為,有關裁決有效捍衛了香港國安法的法治權威,並充分展現出特區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定決心。

公署發言人指出,本案各被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犯罪事實極為清晰,且證據確鑿,長達 206 頁的定罪判詞具備嚴密的邏輯依據。發言人批評,「支聯會」成員長期透過各種手段煽惑社會大眾對國家政權產生仇視、憎恨與離叛情緒,甚至在香港國安法實施之後,仍未停止其破壞國家根本制度、企圖推翻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活動。這次裁決結果再次說明,任何嚴重損害國家與香港根本利益、衝擊憲制秩序的犯罪行為,最終都必然會受到法律的嚴正制裁。

在案件辦理與審理程序方面,公署讚揚特區警隊執法嚴謹,法院亦秉持高度專業精神進行獨立審判。發言人強調,整個審訊過程公開且透明,被告方的訴訟權利已獲得法律保障,裁決結果展現了公平正義,並得到香港社會的廣泛支持。各被告所獲的刑期準確反映了其依法應負的法律責任,包括李卓人與鄒幸彤分別被判囚 7 年及 7 年 3 個月,而何俊仁亦被判囚 5 年 2 個月,事實證明任何犯罪分子只要實施危害國安的活動,均難逃法網。

對於外部勢力介入,發言人感憤表示,自審理期間起,便有部分境外勢力與反中亂港分子、反中亂港組織勾連,不斷透過編造虛假的「人設」來美化罪行,並試圖抹黑香港的法治環境。然而,這些在特區法院作出正義裁決後氣急敗壞、公然包庇犯罪分子的政治操弄,注定徒勞無功。發言人強調,不論外部勢力採取何種招數,都無法撼動香港來之不易的繁榮穩定,亦不能動搖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意志,更阻擋不了香港由治及興的大趨勢。

發言人最後重申,堅如磐石的國家安全是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唯一護佑。駐港國家安全公署絕不會姑息任何危及國安的活動,並會持續痛擊違法行為,堅定支持特區政府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公署將保持高度警惕,有效防範和反制任何外部勢力的插手干預圖謀,共同以高水平的安全保障來護航香港的高質量發展。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回應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判刑,指法庭的裁決及這次判刑已斷定案情屬於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中「情節嚴重」的類別,必須嚴懲以彰顯法治。他表明,特區政府認為判刑彰顯了法律的公義,同時維護了香港的核心價值,又形容支聯會的行為是在香港社會埋下仇恨中國共產黨和中央政府的種子,因此必需震懾。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資料圖片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資料圖片

鄧炳強進一步闡述判刑背後的法理基礎,指出國家憲制秩序最核心的內容,在於確立中國共產黨執政。《香港國安法》已明確禁止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武力或威脅使用武力,又或其他非法手段,推翻或破壞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他認為本案清晰揭露了支聯會的本質,批評其綱領目標正是要推翻及破壞中國共產黨在憲法下的領導地位,並形容支聯會的行為是在香港社會埋下仇恨中國共產黨和中央政府的種子,因此必需震懾。

他同時點名提到被告鄒幸彤,指留意到對方即使在被定罪後仍然毫無悔意,甚至嘗試利用法庭聆訊繼續煽動仇恨。鄧炳強又表示,注意到近日有些外部勢力惡意攻擊和抹黑法庭早前依法作出的定罪裁決,以及特區政府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工作。

面對外界質疑,鄧炳強重申特區政府已多次表明,法庭亦多次清楚指出,本案被告並非因他們的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法庭只會單純考慮跟本案相關的法律和證據,從而決定控方能否將控罪證明至毫無合理疑點。他強調,所有被告都是按嚴格的香港適用法例,並在《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的保障下接受公平審訊,不受任何干涉。

被問及對案中各被告刑期的看法時,鄧炳強指出判刑彰顯了案件的嚴重性,以及彰顯法律公義。至於本港目前的國安風險,他認為表面平靜下仍有暗湧,包括有外部勢力對本港實施制裁及抹黑,以及有潛逃外地人士繼續煽動類似港獨等違法行為。他呼籲公眾必須留意國安風險,慎思明辯,不要被他人煽動犯法。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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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案中證物「國殤之柱」的處理,鄧炳強表示,如案中物件被人利用協助犯法,又或其他與案件相關的物件,當局都會根據法例向法庭要求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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