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支聯會顛覆案|被判囚7年3個月 鄒幸彤提定罪及刑期上訴

法庭事

支聯會顛覆案|被判囚7年3個月 鄒幸彤提定罪及刑期上訴
法庭事

法庭事

支聯會顛覆案|被判囚7年3個月 鄒幸彤提定罪及刑期上訴

2026年10月07日 15:00 最後更新:15:00

支聯會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已解散的支聯會、前正副主席李卓人、鄒幸彤,以及認罪的何俊仁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原訟庭於2026年9月11日將案件界定為「情節嚴重」級別,判何俊仁囚5年2個月、李卓人囚7年、鄒幸彤則囚7年3個月,支聯會被罰款150萬港元。鄒幸彤不服,星期一(10月5日)向上訴庭申請就定罪及刑期上訴。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被判囚7年3個月,鄒幸彤提定罪及刑期上訴。資料圖片

被判囚7年3個月,鄒幸彤提定罪及刑期上訴。資料圖片

4名被告依次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同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即結束中國共產黨領導,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特別是第一條和序言)),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何俊仁囚5年2個月、李卓人囚7年、鄒幸彤則囚7年3個月

何俊仁囚5年2個月、李卓人囚7年、鄒幸彤則囚7年3個月

案件編號:CACC358/2026

特區政府發表聲明,針對多個美西方國家、反華媒體、境外組織及政客在支聯會顛覆案被告判刑後,發表種種惡意攻擊與污衊抹黑的言論,表示強烈不滿與堅決反對,並對此予以強烈譴責。

政府發言人強調,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之共同義務。香港作為法治社會,特區政府一直秉持有法必依、違者必究、執法必嚴的原則,全力防範、制止並懲治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與活動。官方同時促請相關各方必須認清客觀事實,立即停止任何毫無事實根據的惡意攻擊以及卑劣的政治操弄。

對於有別有用心的人士藉本案判刑攻擊「一國兩制」,發言人指出,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國家始終是香港發展最堅強的後盾。事實證明,「一國兩制」讓香港成功應對各項挑戰,「一國」原則愈堅固,「兩制」優勢便愈加彰顯。國家安全是香港繁榮穩定的基石,維護國家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是執行「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

針對部分外部勢力藉此案對香港法治與人權狀況捏造謊言及危言聳聽,發言人重申人權在香港一直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基本法》的堅實憲制保障。發言人批評美西方國家近年不斷泛化「國家安全」概念,對從事正當活動的個人與企業進行脅迫,並動用手段打壓異己;有關政府與政客不但沒有反躬自省,反而以雙重標準攻擊香港嚴格遵循法治原則維護國安的職責,此舉完全是偽善且卑劣的政治操作。

發言人最後重申,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屬於非常嚴重的罪行,本案的定罪裁決及刑罰充分反映了各被告的刑責,並起到強大的震懾作用。法庭在裁決理由中已詳細說明對法律原則與證據的分析,判刑理由亦清晰列出量刑考量,包括裁定本案屬於「情節嚴重」級別的各項決定性原因,理據充分。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