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已解散的支聯會、前正副主席李卓人、鄒幸彤,以及認罪的何俊仁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原訟庭於2026年9月11日將案件界定為「情節嚴重」級別,判何俊仁囚5年2個月、李卓人囚7年、鄒幸彤則囚7年3個月,支聯會被罰款150萬港元。早前鄒幸彤不服,向上訴庭提上訴。李卓人於星期四(10月8日)亦向上訴庭申請上訴定罪及刑期。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李卓人向上訴庭申請定罪及刑期上訴。資料圖片
4名被告依次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同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即結束中國共產黨領導,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特別是第一條和序言)),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案件編號:CACC358/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