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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口岸爆炸案|控方展示女被告何培欣與何卓為的TG對話記錄 曾討論放炸彈炸「膠鐵」

本地炸彈案

醫院口岸爆炸案|控方展示女被告何培欣與何卓為的TG對話記錄  曾討論放炸彈炸「膠鐵」
本地炸彈案

本地炸彈案

醫院口岸爆炸案|控方展示女被告何培欣與何卓為的TG對話記錄 曾討論放炸彈炸「膠鐵」

2025年02月04日 14:53 最後更新:02月06日 15:10

2020年明愛醫院及羅湖口岸等炸彈案,8名男女涉案被控反恐條例下的「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全部被告否認控罪於高院受審,2月4日續由偵緝警長作供。控方展示第七被告何培欣手提電腦內的Telegram記錄,顯示何曾與用戶「五飛」對話,問及「煙霧彈」和「放蛋糕」等,當時「五飛」稱「舊嘢好似爆唔到」,何培欣曾指「failure teaches success(失敗乃成功之母)」,「之後再炸就炸膠鐵?」。據控方案情指,「五飛」即首被告何卓為。

羅湖港鐵站爆炸案。

羅湖港鐵站爆炸案。

偵緝警長溫文鏡續出庭作供。控方展示一系列圖片,溫確認羅湖爆炸案及宏創方503室見過相同的相關的電子遙控裝置,另在宏創方503室亦見過相關證物包括鑊、電磁爐、爆仗。控方庭上播放影片,溫認出是宏創方503室洗手間,根據其擺設,包括淺藍色廁所刷連蓋、綠色地拖桶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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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湖港鐵站爆炸案。

羅湖港鐵站爆炸案。

被告張琸淇 。

被告張琸淇 。

被告楊怡斯。

被告楊怡斯。

被告周皓文。

被告周皓文。

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

TG討論放置爆炸物計劃 

庭上展示何培欣手提電腦內的Telegram記錄截圖,顯示機主帳戶名為「珀斯光輝」,控方指何培欣承認帳戶「柏斯光輝」是她本人。 據2020年1月26日「珀斯光輝」與「五飛」對話訊息顯示,「五飛」指「我聽晚都有行動」,「珀斯光輝」回覆「好呀」,問「煙霧彈?」,「五飛」指「可能炸埋」,機主則指「wow best b-day present ever」。

「五飛」又表示「今晚煮完啦,一陣等人上嚟裝」,「珀斯光輝」問安裝甚麼,「五飛」稱安裝遙控,機主則提醒「今次記得sim card 入夠錢」;至1月27日凌晨,「五飛」再傳訊息指「完任同你講」、「完成,等手足㩒掣」;「五飛」後又表示「舊嘢好似爆唔到」,機主則稱「failure teaches success 」、「at least not being arrest」,「五飛」後轉發「九十二籤」頻道帖文及明愛醫院爆炸案的相關報道。 

曾提及「之後再炸就炸膠鐵?」

「珀斯光輝」指「好似勁大威力,明明唔應該咁大威力」,之後問「之後再炸就炸膠鐵?」,「五飛」回覆「我哋吹咗喺關口……」;「五飛」在1月28日再傳訊息「我都係叫佢哋睇下28號放唔放蛋糕」、「有啲隊友又覺得啱啱做左一單,好似好密」,「珀斯光輝」回覆「你哋鍾意啦」,「五飛」指「我就想放嘅」,「珀斯光輝」指「夠人咪放」。「五飛」同日問「我哋聽日有咩做」,「珀斯光輝」問「你唔係放蛋糕嗎」,「五飛」指「要睇咗鐵路環境先」、「上面咪有共識」、「因為想整亂佢條鐵路」。

庭上展示截圖又顯示,「五飛」在1月29日指因人手不足,所以不會行動;到3月7日,「五飛」曾指「你男朋友假假地有份封關同爬渠救poly」,「珀斯光輝」則回覆「所以?」,後表示「你個兩包硫磺係我度」,「五飛」遂指「我一陣過嚟攞」。溫供稱,在宏創方503室有發現硫磺。

警長供稱入屋拘捕何培欣 檢取涉案手提電腦 

現駐守天水圍軍裝巡邏小隊、案發時駐守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第D2-1隊的警長李文希作供,指2020年3月7日晚到元州街景業大廈一個單位拘捕何培欣,罪名是「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涉及2020年1月27日明愛醫院爆炸案、2020年1月28日深圳灣近到港大堂男廁外垃圾桶爆炸案、2020年2月2日羅湖港鐵站3號月台站長室外爆炸案。李指入屋拘捕何培欣時,發現當時手提電腦正開機狀態。

案發時駐守同一隊的警長梁震輝供稱,當日在何培欣睡房書桌上檢獲涉案手提電腦,另在其睡房一個盒子內搜獲逾16.3萬元現金,亦在睡房內檢取一個防毒面具及床上檢獲4部手提電話等。

現時及案發時均駐守網罪科數碼鑑證顧問的警員何家健作供,指當日隨該隊到何培欣住所,負責保存電子儀器內數據。代表何培欣的大律師郭憬憲盤問時展示警方檢取涉案手提電腦時拍攝的相片,指手提電腦內Tg關閉了「九十二籤」頻道的通知。何確認,當時關閉了頻道通知,但如果進入頻道,仍能夠看到頻道內所有訊息。

現時及案發時均駐守刑事情報科的監視警員SO26供稱,2020年3月7日晚上11時39分,他帶隊與4名隊員身穿便裝,進入大角咀宏創方503室,當時單位大門沒上鎖,他們入屋後,監視警員SO29和SO30控制第三被告吳子樂,而監視警員SO27和SO28則負責控制第六被告張琸淇,至11時53分,由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警員接手。

代表吳子樂的大律師梁耀煒盤問時,指當時5名監視警員是否均配戴頭盔,SO26同意,稱當時亦配戴保護裝備,而SO29也在屋內為吳子樂戴上手扣。

證供涉及刑事情報科戰術需陪審團避席

辯方播放當晚閉路電視片段,指有戴頭盔人士進入503室時,用物品遮蓋閉路電視鏡頭。SO26稱,相信是其隊員。法官陳仲衡關注遮掩的原因,SO26指,這可能涉及戰術。陪審團一度避席,法官向陪審團解釋,辯方盤問可能涉及刑事情報科的戰術運用議題,須先處理法律爭議,故押後盤問。 

被告張琸淇 。

被告張琸淇 。

被告楊怡斯。

被告楊怡斯。

被告周皓文。

被告周皓文。

8名被告依次為37歲無業的何卓為、26歲裝修工李嘉濱、28歲金融從業員吳子樂、30歲程式工程師張家俊、29歲文員楊怡斯、25歲入境處登記主任張琸淇、23歲浸大學生何培欣及25歲測量員周皓文。其中被告楊怡斯、張琸淇、周皓文獲准保釋。

首7名被告被控「反恐條例」下「串謀犯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期間,另7人亦被控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次被告李嘉濱另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第8被告周皓文則被控一項「企圖製造炸藥」罪。

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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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

2020年明愛醫院及羅湖口岸等炸彈案,8名男女涉案被控反恐條例下的「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全部被告否認控罪於高院受審。2月6日續由警員沈鴻源作供,指2020年3月拘捕第三被告吳子樂,押解他到警署進行錄影會面,吳在首次錄影會面中,稱自己協助「五飛」、「山雞」和同案被告張家俊搬材料,用以製造「煙霧彈」,又指張家俊曾指「想整啲爆炸品」,目的是「公眾聚集遊行示威嘅時候使用」,目的是「想炸爛警車」,並要求吳協助「諗點樣可以順利逃走」,不被警方拘捕;但其後次被告李嘉濱決定改放醫院,想對醫護施加壓力,迫使他們罷工。  

明愛醫院急症室男廁爆炸案。

明愛醫院急症室男廁爆炸案。

負責拘捕吳子樂的警員沈鴻源續作供指,2020年3月7日晚近12時於宏創方503室拘捕吳子樂後,曾就同年2月2日羅湖港鐵站爆炸案作調查及警誡吳子樂,吳說「我負責運送原材料及半製成品,放於附近公園的廁所」,吳子樂其後在警員記事冊上簽名作實。

吳子樂警誡下稱爆炸用化學品由「五飛」及「蕉」負責溝

沈又指,查問吳子樂時,在記事冊記載了兩人的對答。沈問材料是指甚麼,吳子樂答「糖,KNO3(硝酸鉀),其他不清楚」,又指「蕉、五飛,負責煮及溝」;沈問半製成品是指甚麼,吳子樂答「沒有遙控的煙霧彈」;另透露把半製成品「放到楓樹街公園,給另一名不知名男子拿取」,而製造爆炸品是「五飛」的提議,目的是「嚇人封關」,至於誰人放置炸彈及誰人引爆,吳指不清楚。

沈另曾就同年1月28日深圳灣口岸爆炸案警誡吳子樂,但吳表示「此事件完全與我無關」。

沈續稱,吳子樂簽署記事冊後繼續原地等候,直到3月8日凌晨約3時,接到警長58602通知、帶吳子樂前往宏創方5樓殘廁,期間等候爆炸品處理課同事在503室內處理工作。沈稱,在殘廁內放下廁板,讓吳子樂坐在廁板上等待,而沈則在殘廁外看守,而殘廁門虛掩。之後曾帶吳子樂到503室門口,測試其身上搜出的鎖匙,並成功開大門,其後便返回殘廁續等候。

沈稱,同日早上約6時半,警方帶吳子樂離開宏創方並前往旺角警署,在旺角警署會見值日官及進行搜身後,由於旺角警署已無空餘的錄影會面室,便帶吳子樂到油麻地警署進行錄影會面。

吳子樂承認協助搬運涉明愛醫院煙霧彈材料 

在首次錄影會面中,沈向吳子樂調查同年1月27日凌晨在明愛醫院急症室男廁的爆炸案;吳稱「五飛」、「山雞」、張家俊和「蕉」涉及事件,而他自己負責協助,「山雞」由宏創方10樓搬「KNO3」到5樓,他不清楚「KNO3」中文是甚麼,但稱用作「溝埋啲糖,製造成煙霧彈」。

張家俊指整爆炸品目的是遊行示威用  「想炸爛架警車」

吳又稱,他透過Facebook認識「五飛」,在中大學自衞防身術班上認識 ,他事後因「搣時潘」在Facebook披露「五飛」資料,而得悉「五飛」真實姓名是何卓為,之後在Telegram聯絡;在4至5個月前,「五飛」帶他到宏創方503室認識「五飛」、張家俊和「蕉」,又指當日見面時談及張家俊「識整電子器材」、「一啲訊號接收器」,「佢(張家俊)話想整啲爆炸品」、目的是「公眾聚集遊行示威嘅時候使用」,例如在彌敦道等,「想炸爛架警車」。吳子樂續指,當時眾人反應是「試下先」,而張家俊要求他協助「諗點樣可以順利逃走」,「因為佢覺得我有一個幾好嘅頭腦」,而他當時答「諗下先」。

吳又指,在與「五飛」等人見面前,他曾在名為「撐警大聯盟」的Tg群組與張家俊聊天,他相信「五飛」、「山雞」和「蕉」亦在群組內,該群組後來改名為「烘焙同好會」,又指「山雞」(被告李嘉濱)用戶名都叫「山雞」,而五飛(被告何卓為)的用戶名包括「大角咀隻揪」、「私了騎士團」、「⁠William Wallace」,張家俊則為 「pussy」、「 styingerdoy」,吳子樂則為「夠鐘改名」

後改放煙霧彈到醫院 迫醫護罷工 

但吳子樂稱,最終並沒製造爆炸品,但1月27日凌晨、明愛醫院急症室男廁內「煙霧彈」的接收器由張家俊製造。吳提到,約在同年1月25日,他曾到宏創方10樓,協助「山雞」搬材料到5樓,當日下午到達10樓單位時,「山雞」已經在「煮緊啲化學物」,「山雞將kno3(硝酸鉀)同糖溝埋一齊」、「最後加左少少胡椒粉」、佢話可以攻鼻啲」。

吳指,「山雞」和「五飛」在503室內「煮」了數小時,其後倒進兩個玻璃瓶,「等西瓜(張家俊)加嘢」;後來由「山雞」放到醫院,由張家俊提出這主意,吳指因發現不能炸警車,所以變成炸醫院,想對醫護施加壓力,迫使他們罷工。 另外,吳子樂稱,他們「完全唔想傷害任何人」,而「山雞」亦在群組表示該「煙霧彈」只會「發熱」和產生煙霧。

被告張琸淇。

被告張琸淇。

吳指女友張琸淇無角色 但承認有加入Tg群組 

在錄影會面中,沈問吳子樂是否認識張琸淇。吳稱,張琸淇是其女友,而張在3月7日於503室內一同被捕,吳強調「佢陪我上嚟㗎啫」、「佢無角色」,但吳稱因之前與「五飛」等人會面時,張琸淇在場,故把她加入涉案的Tg群組,但指她對爆炸品不知情,「無幫過手」。

吳又透露,自己負責「諗點樣唔洩露身份咁過去、同埋離開(醫院)」,曾在Tg群組表示「笠住個頭,揀一條無Cam(鏡頭)嘅路線,揾一個無閉路電視嘅地點放低」,他又認為「五飛」和張家俊對事件了解最多,指「五飛」是「一個重要嘅人物」、「將我哋所有人聚集埋一齊」。

羅湖港鐵站爆炸案。

羅湖港鐵站爆炸案。

吳子樂強調不知深圳灣口岸爆炸案 

沈另供稱,於3月8日早上約10時,與吳子樂進行第2次錄影會面,當時問及同年1月28日深圳灣口岸爆炸案,吳子樂堅稱自己對事件「完全唔知情」。

在第二次錄影會面中,吳一度稱不知道「西瓜」是誰,在沈提醒下,吳子樂稱即是張家俊,又指「可能經過太長嘅……審問,同埋我有啲眼瞓」,沈當時即澄清「咁又唔好講我哋係審問」,並向吳指作答問題,是完全基於他自願,警方不會有任何措施去威迫利誘或導致吳子樂回答問題,吳當時回答「係」、「同意」。沈供稱,因當時吳子樂提到「審問」,故必須澄清,警方在錄影會面當中發問,但是否回答或回答甚麼,「都係佢自願嘅」,警方不會有任何舉動去干擾被捕人作答。

吳承認把內藏兩個爆炸品背囊放於楓樹街遊樂場公廁  圖炸羅湖站 

到第三次錄影會面,沈向吳子樂查問2月2日下午羅湖港鐵站爆炸案。吳子樂稱,他在2月2日凌晨跟隨「五飛」和「山雞」指示,把裝有兩個爆炸品的背囊放於楓樹街遊樂場公廁內,並指其中是「煙霧彈」,是早前在明愛事件中剩下的;另一個則於當晚才製造,當中加入了硫磺和鋁粉,但指該爆炸品最終沒爆炸,否則「相信會炸爛幾張櫈」。

被告楊怡斯。

被告楊怡斯。

被告周皓文 。

被告周皓文 。

8名被告依次為37歲無業的何卓為、26歲裝修工李嘉濱、28歲金融從業員吳子樂、30歲程式工程師張家俊、29歲文員楊怡斯、25歲入境處登記主任張琸淇、23歲浸大學生何培欣及25歲測量員周皓文。其中被告楊怡斯、張琸淇、周皓文獲准保釋。

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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