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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區議員劉珈汶細姑姐早上被警方國安處帶走 到警署助查

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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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區議員劉珈汶細姑姐早上被警方國安處帶走 到警署助查

2025年02月17日 13:00 最後更新:13:59

前區議員劉珈汶的細姑姐劉美琼17日早上被警方國安處人員帶到屯門區警署協助調查,並大約於中午12時55離開警署。

劉珈汶的細姑姐劉美琼約於中午12時55離開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劉珈汶的細姑姐劉美琼約於中午12時55離開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劉珈汶的細姑姐劉美琼約於中午12時55離開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劉珈汶的細姑姐劉美琼約於中午12時55離開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已離開香港並正被通緝的前公民黨區議員劉珈汶,於2021年12月涉嫌觸犯法例,藉公開活動煽惑他人在當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不投票。她於2021年離港,裁判法院簽發通緝令。她其後透過演講、社交媒體貼文等形式,鼓吹將香港特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請求外國對中國及香港特區進行「制裁」,涉嫌觸犯煽動分裂國家罪及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警方懸紅100萬元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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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珈汶的細姑姐劉美琼約於中午12時55離開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劉珈汶的細姑姐劉美琼約於中午12時55離開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劉珈汶的細姑姐劉美琼約於中午12時55離開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劉珈汶的細姑姐劉美琼約於中午12時55離開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劉珈汶 (警方圖片)

劉珈汶 (警方圖片)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劉珈汶 (警方圖片)

劉珈汶 (警方圖片)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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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落案起訴一名71歲本地男子各一項「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罪,及「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明日(12月9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警察國安處拘捕一名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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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處前日在上水採取執法行動,拘捕這名男子。

西九龍裁判法院

西九龍裁判法院

這名男子涉嫌在社交平台公開協助調查的內容,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不得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是警方首次引用相關條例作出拘捕。他亦涉嫌發表涉及大埔宏福苑火災的煽動言論,干犯「煽動意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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