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提醒駕駛人士,多項便利道路使用者的新規定將於3月1日起生效。署方說,新規定旨在利民便民,提升道路安全,同時促進新汽車科技在港應用和發展,與國際車輛構造和保養標準看齊。
運輸署
新規定包括放寬車輛停泊時視像顯示器可顯示的資料,當車輛的停泊制動器啟動時,即車輛已停泊,視像顯示器可顯示的資料不再設限。當局又允許司機使用流動電話或其他電訊設備,在指定條件下使用遙控泊車功能,遙控泊車系統的安全性能必須符合運輸署的技術要求。
指定類型的電動車輛毋須再申領快速公路許可證,准許額定功率不少於7000瓦的電動的士、電動私家小巴、電動巴士包括私家和公共巴士、電動貨車和電動救援車輛在快速公路上行駛,毋須再申領快速公路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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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改善行車安全,所有設有可延伸架空結構的車輛須在指定日期前安裝過高警示系統。另外,單層巴士最大全高度會由現時3.5米放寬至4.0米。
運輸署會展開一系列宣傳和教育工作,並為相關汽車業界安排簡介會,介紹法例要求及申請程序。
運輸署星期六(4月25日)表示,本港的自動駕駛車輛測試大致暢順,其中機場島的測試里程至今已累計約14萬公里。運輸署署長謝詠誼星期六視察其中一個於機場島進行的測試項目,並親身試乘自動私家車,瞭解項目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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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該測試項目獲署方批准,自今年2月下旬起將測試範圍由機場島延伸至東涌及欣澳。同時,機場島載客測試中同時運行的自動車數目,亦由10輛倍增至20輛;東涌的測試車輛則由3輛增加至8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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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留意的是,機場島的測試在車上配置後備操作員之外,首次加入了遙距後備操作員,在遙距控制中心操作自動車。此舉是為有序邁向無人化營運進行測試,目標是以遙距後備操作員逐步取代車上的後備操作員。謝詠誼欣悉各路段的測試表現穩定、安全、暢順,自動車能與其他車輛共用道路,並遵守讓路予行人、按交通燈號指示停車等道路安全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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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詠誼表示,署方會加快推動自動駕駛技術,由研發測試階段順利過渡至實際營運,全速引進和帶動業界在不同社區展開自動車測試與應用,讓更多市民接觸及體驗自動駕駛的便利。
運輸署至今已發出6個自動駕駛先導牌照,涉及共62輛自動車,在六個地點進行測試。機場島的原有測試路線途經機場、航天城、亞洲國際博覽館、酒店及飛機維修區附近的多條道路、交匯處和停車場。新增路段則途經港鐵東涌站、酒店、商場,並經翔東路延伸至欣澳公共運輸交匯處附近。其餘測試地點包括西九文化區、南區數碼港、九龍東啟德發展區一帶、機場航天走廊,以及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的「轉機停車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