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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逃離香港時將秘密資金轉移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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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逃離香港時將秘密資金轉移海外

2025年02月23日 13:22 最後更新:02月24日 09:16

彭仕敦(香港特區政府前總新聞主任)

香港通緝犯犯許智峯本週被香港高等法院下令沒收其香港資產,但據他接受外國媒體的採訪顯示,他在海外擁有一筆秘密資金。

2月17日(星期一),法院下令沒收許智峯價值約80萬元的資產,此前發現他在2020年12月逃離香港前後,已將250萬元的資產轉移給其母親和妻子。此外,一家香港律師事務所持有的資產也被沒收。

香港警方向本地媒體證實,許智峯涉嫌挪用其親屬賬戶中的眾籌資金,並正因涉嫌洗錢接受調查。

最近在接受《澳大利亞金融評論報》採訪時,許智峯承認,在2020年其賬戶短暫解凍期間,他成功將大部分資金轉移出境,隨後賬戶再次被凍結。他在接受《衛報》採訪時也表達了類似的說法,稱自己成功將“大部分資金”轉移出香港。據悉,許智峯及其家人至少擁有五個賬戶,分別在匯豐銀行、恒生銀行和中國銀行(香港)。有消息指出,這些轉移的資金可能高達約1,200萬元。

法院裁決一出,許智峯立即在其Facebook上激烈抗議,稱該裁決荒謬,是對人權的侵犯。

香港特區政府隨後澄清表示:“香港是法治社會,秉持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提出沒收令申請做法行之有效,以防止犯罪者從其犯罪行為獲益。沒收犯罪得益的法律及機制也常見於世界各地,涵蓋任何嚴重罪行,包括危害國家安全罪行。”

聲明指出,許智峯犯下了多項嚴重罪行,目前已面臨多項刑事指控。他於2020年與外國政客合謀偽造文件,以虛假信息欺騙法院獲得離港許可,但隨後棄保潛逃海外。此後,他涉嫌在海外犯下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2021年8月12日和2023年6月21日,兩名裁判官分別簽發了針對許智峯的拘捕令,指控他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以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目前警方已對許智峯發布懸賞通告,他是通緝犯。

警方表示,許智峯曾通過社交媒體倡導台灣獨立、香港獨立以及推翻中國基本制度。

警方的一份拘捕令寫道:“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間,許智峯在社交媒體發布帖文,請求外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警方還指控許智峯與外國勢力勾結,他是英國反華組織“香港觀察”(Hong Kong Watch)和美國“香港民主委員會”(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的顧問委員會成員。他曾遊說西方政客和官員對中國內地及香港實施制裁。

許智峯一直以來都頗具爭議。他最初因在立法會抗議活動而引起媒體關注。2014年,他因抗議立法會工作小組撥款15萬港元給親北京團體而被逐出會議。

此外,在民主黨內部,他也被認為是相當激進的人物,例如反對該黨與北京官員會面。而2018年4月24日,他因搶奪保安局一名行政主任的手機並帶入立法會大樓廁所而受到警方調查。民主黨隨即暫停了他的黨籍並批評他嚴重損害了立法會議員的聲譽。

在立法會二讀《國歌條例草案》期間,許智峯曾向會議廳內投擲裝有腐爛植物物質的容器,一名議員因聞到氣味後被送往醫院。他與另外兩名議員朱凱廸和陳志全因此被控妨礙立法會工作及違反《權力及特權條例》。最終,他因在立法會投擲惡臭液體而被罰款52,000港元。

當許智峯決定棄保潛逃時,他以參加環保會議為由,在政治朋友幫助下前往丹麥,隨後前往倫敦,最終定居在他姐姐居住的澳大利亞。他表示將在阿德萊德的一家律師事務所——RSA Law全職執業,主力於民事和商業案件,並協助在該國申請庇護的香港人。許智峯在香港完成了法律學位,但此前從未執業。

他現居南澳大利亞州的阿德萊德,並誇耀雖然在香港面臨總計23項指控,有7項逮捕令,但仍通過了當地的誠信審查。許智峯聲稱他獲准成為澳洲律師是“打了香港當局一記耳光"。這也不足為奇,畢竟澳大利亞的建國歷史就是建立在輸入罪犯的基礎之上。




彭仕敦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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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仕敦/香港政府新聞處前總新聞主任

2026年的第一天,90名立法會議員宣誓就職,其中35人屬首次宣誓。此舉體現愛國精神,與2016年形成鮮明對比——當年四名準議員自創誓詞鼓吹自決,最終喪失資格。

西方媒體(包括部分香港媒體)將「愛國」誣指為香港弊病,暗示立法會缺乏「反對派」。這是一派胡言。議員自有主張,投票皆憑良知。

政府提出的四項法案經表決未能通過,其餘多項法案亦經歷議員激烈辯論。無論倫敦《衛報》等媒體如何評論,香港確實存在有意義的反對力量。

遺憾的是,西方視為「反對派」的本地民主黨,近期選舉未派候選人參選並最終解散。此係其自主選擇,近期行動更顯示其無意遵守議事規則。

立法會乃民選議員服務市民之地,不應如過往淪為顛覆平台。

2017年,梁國雄(長毛)、羅冠聰、劉小麗、姚松炎四名議員,因宣誓未能「真誠莊重」被撤銷席位。彼等使用道具並竄改誓詞以遂私意。

有樣學樣者包括學生周庭,其同樣宣誓失當,後因顛覆罪入獄。此四人喪失資格前,本土派議員梁頌恆、游蕙禎早已因宣誓時展示反中橫額,並使用戰時辱華稱呼而遭撤職。

該四人於2016年選舉共獲185,727票,其自私行徑使追隨者頓失領導。所為皆圖私利以達隱藏目標,非為服務賦予權力的選民,實屬濫用職權。

外國勢力當時顯然已滲透立法會,引發政治動盪,企圖瓦解香港議會根基。

2020年7月,政府宣布15名候選人提名無效,因其反對《國安法》或曾發表涉及分裂主義言論。同年11月11日,公民黨創黨成員、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被指拖延立法程序及法案審議,隨後與楊岳橋、郭家麒、梁繼昌一同喪失資格。數小時後15名議員辭職抗議。

郭榮鏗其後涉串謀罪潛逃加拿大轉赴美國,遭懸紅100萬港元通緝。

異見毒瘡更蔓延至區議會,有人藉職權破壞政府施政。

此亂象必須遏止。2021年3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修改香港選舉制度,確立「愛國者治港」原則。

《香港自由新聞》、《華盛頓郵報》、倫敦《金融時報》等媒體始終未能理解:香港實為「五眼聯盟」間諜行動目標,該網路由美國主導,成員含加拿大、澳洲、新西蘭及英國,終極目標正是中國。癱瘓香港立法程序,即能阻礙中國發展進程。

這些媒體持續污名化香港「愛國者治港」的立法會,反香港/反中國已深植其基因。彼等作為西方散播紛爭的工具,全然罔顧事實。

然「愛國者治港」原則實與全球民主國家相通。美國堪稱最愛國之地——星條旗幾乎懸掛於家家戶戶門廊。其實所有民主國家議員均須宣誓效忠國家及憲法;與香港一樣,他們在參選前都要接受審查,以確保對他們對國家忠誠,才可競逐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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