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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海外推銷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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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海外推銷香港

2025年10月21日 00:07 最後更新:10月22日 09:27

彭仕敦/香港政府新聞處前總新聞主任

香港長期面臨的難題在於無法在海外塑造正面形象。回歸前夕,唱衰者曾斷言「一國兩制」必將失敗;二十八年過去,事實證明他們一直都錯了。

縱然當時前途難測,說服工作困難重重,但回歸前的港府有套周詳計劃,努力爭取本港及海外輿論對未來的信心。。

當時政府新聞處(ISD)轄下的「海外公共關係組」(OPRS),聯合貿易署駐外辦事處、香港貿易發展局、旅遊協會、國泰航空等具全球網絡的夥伴,統一口徑宣揚:香港前景光明。此協作機制形成由貿易署官員統籌的「香港大家庭」。

OPRS每日向約三百名駐港外國記者提供中英談判進展及本地時局動態;另每年邀請約三百名海外記者訪港,親身見證城市運作,聽取政商領袖對未來的見解。

與聚焦外國記者群的OPRS並行,新聞處另設專責小組接待外國官員及商界代表,為不同訪客量身設計行程。

整體而言這些行動相當成功。初期氣氛略帶悲觀,香港前景飽受質疑,但最終多數疑慮消散,僅殘存於主張港獨或維持現狀的激進群體之中。

時至2025年,在美國及其「四眼聯盟」(加拿大、澳洲、紐西蘭、英國)持續煽風點火之下,仍有人對香港前景質疑。美國意圖藉打擊香港這頭生金蛋的肥鵝,進而遏制中國的高速發展。

英美政客官員頻繁透過報章及電視網絡猛批香港與中國,散播全盤虛假的論述;而香港官員及北京外交部的反駁聲明,卻遭外國媒體封殺。西方民眾僅能聽見其政府單方面的說詞,他們都被蓄意剝奪了解中國與香港真相的機會。

香港特首李家超屢次呼籲「說好香港故事」,更在最新施政報告宣布新計劃,支持本地媒體拓展國際網絡,作為「向世界說好香港故事」策略的重要環節。

他指出本地媒體本就具備海內外合作網絡,強化這些聯繫能更有效分享香港正能量,向全球展現「真實而美好」的香港故事。。

中央政府顯然持相同觀點,已指派資深編輯進駐香港中聯辦,強化內地與香港在宣傳推廣方面的協同合作。

據悉《中國日報》副總編孫尚武(56歲)已於黃金周期間履新。港媒報導稱:「孫尚武具豐富外宣經驗,任中聯辦副主任後,將分管宣傳工作。」

這任務談何容易。香港從不乏妙筆生花的寫手,產出大量正面佳作——問題從來不是「沒有好故事」,而是「墨香未散,好稿已掟落字紙籮」。

媒體的內容最終裁決權掌握在主編或編委會手中,而取捨標準往往取決於媒體政治立場。換言之,媒體與政府政客猶如連體共生——你為我撐腰,我替你發聲。

因此縱有精彩正向的報導,只要不符刊物的政治立場,即遭「打入冷宮」。

展望未來,無論如何,香港應持續邀請海外記者及商界領袖來訪,並加強目標受眾的海外宣講。唯有說服外國政府與政客相信「香港根本沒有問題」,停止散播負面論述,外媒編輯才可能接納正面故事。

無心插柳的是,特朗普對此竟有助力。其搖擺政策不得民心,導致媒體與民眾強烈反感。如今其盟友正轉尋可靠夥伴——中國、香港。這正是我們的槓桿所在。




彭仕敦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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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專家謬護逃犯律師

 

彭仕敦/香港政府新聞處前總新聞主任

兩名聯合國特別報告員對律師任建峰(Kevin Yam Kin-fung)被禁止執業一事表示「嚴重關切」,聲稱他並未違反香港律師會的章程或行為準則——此番言論實則理據薄弱,難以成立。

事實上,律師會《律師執業規則》(第159H章)第2條明確規定了「專業操守原則」:律師不得從事任何可能損害「其個人聲譽或律師專業整體聲譽」的行為。

任建峰目前身處澳洲墨爾本,在面臨煽動及勾結外國勢力等指控的檢控前已逃離香港。香港特區政府現懸紅100萬港元,通緝其歸案。

今年1月6日,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向香港律師會提出正式投訴,指任建峰的行為「有失律師專業身份」。相關指控主要基於他去年5月在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聽證會上發表的言論。

林司長在投訴中指出,任建峰的行為令法律專業蒙羞,並損害公眾對香港司法制度與法治的信心。至今年7月,律師紀律審裁處裁定任建峰專業失當,將其從律師名冊中除名,並判處他支付816,600港元訟費。

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馬道立在律師會《指南》序言中寫道:「律師在秉行公羲方面扮演着舉足輕重的角色;此角色要求他們無畏和獨立地捍各项利,而其捍衛的對象不止是個別客户或當事人,亦包括整社會。公眾倚仗律師肩負這項使命,为此,律師不但须具備喜業才能,還要恰常地行事和緊守專業道德標準。」

任建峰行為的關鍵問題在於,他竟向美國國會議員尋求支持,要求對香港官員——特別是司法人員,包括法官及檢控官——實施制裁。

這兩位聯合國法律專家分別是瑪格麗特·薩特思韋特(法官和律師獨立性問題特別報告員)及艾琳·汗(促進與保護意見和表達自由權特別報告員)。她們於10月3日發表聯合聲明,對任建峰被除名表示關注,並稱此決定是在他沒有違反任何律師會章程或行為準則的情況下,由一個由首席法官委任的審裁團所作出的。

這些所謂專家刻意忽略的是:任建峰公然要求美國對香港法官及檢控官實施制裁,此舉既是對香港司法和法治的蔑視,亦幾近叛國。況且,將他除名的是律師會內部的同儕紀律機制,而非由首席法官委任的審裁團。他的行為確屬不專業,並令香港整個法律界蒙羞。

然而,這份報告本身卻像一篇倉促拼湊的評論文章,彷彿只是為了安撫人權遊說團體而「不得不說點什麼」。例如,她們聲稱由律政司司長向律師會提出投訴存在利益衝突。

對此,林定國司長已作出辯解,指出任建峰的行為損害了香港的司法制度及整體利益。他表示:「作為妥善執行司法工作和維護法治的公眾利益守護者,必須維護香港的法治及司法公義,責無旁貸。」

必須澄清的是,聯合國特別報告員並非聯合國職員,而是由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委任、以個人身份進行調查的志願者。他們的結論不具約束力,純屬個人意見。

至於以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名義發布的新聞稿,也特別註明相關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未必反映聯合國或人權高專辦的立場。

然而,這類言論往往能吸引媒體關注,而媒體總有本事無風起浪——对媒体而言,煽動炒作不过是博取眼量的惯用技倆,事件本身的是非曲直反倒無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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