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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因「主導」串謀與煽動罪 被判監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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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因「主導」串謀與煽動罪 被判監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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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因「主導」串謀與煽動罪 被判監二十年

2026年02月09日 23:00 最後更新:23:14

彭仕敦-香港政府新聞處前總新聞主任

黎智英因叛國相關罪行被判處二十年監禁,國際媒體與政客的反應完全在預料之中。他們一致譴責香港及其司法制度之不公,並持續呼籲立即釋放黎智英。

他們以黎智英健康狀況惡化為由要求釋放。雖然黎確實患有第二型糖尿病,但這種疾病在香港相當普遍,本地監獄中羈押的一萬多名囚犯裡也有不少患者。

宣判時,歷時156天審訊的三位法官指出,黎智英是整個串謀案的主謀與推動者。法院根據判決理由書所載黎智英嚴重且危險的犯罪行為,適用量刑總體原則後,認定本案應判處他總計二十年監禁。

判刑文件為求完全透明,長達47頁。法官在法庭上宣讀相關摘錄,並將完整副本提供給律師和媒體,同時上傳至網路供公眾查閱。

其他八名同案被告亦被判處六年九個月至十年不等的監禁。

黎智英上月因煽動罪及與外國政府勾結顛覆香港政府罪成。這類罪行在世界任何地方都屬嚴重指控,判處二十年刑期合情合理。毫無疑問,他將會提出上訴。

黎智英目前關押於赤柱監獄,該監獄配備完善的醫療設施及合格醫護人員,所有懲教院所均提供24小時基本醫療服務。黎智英正接受最優質的治療。懲教署設有全職牧師協調宗教服務,但身為虔誠天主教徒的黎智英選擇不用特別為他安排彌撒或領受聖體。太平紳士每週探監聽取囚犯投訴並檢查設施。他並未如其子女黎崇恩和黎采(Sebastien and Claire)所指稱那樣,被剝奪醫療、宗教服務或家人探訪權;其子女發起活動要求立即釋放他。

黎智英已因與外國政府勾結被判有罪,而其子女卻正在做同樣的事。他們動用數百萬資金,全球奔走爭取「立即釋放父親」,這類活動必然耗資巨大。他們遊說美國、英國及歐盟政界人士,試圖向香港司法機構及當局施壓。對黎氏家族而言,他們尋求與外國勢力勾結,認為這就是「解救」。

然而,香港司法制度完全獨立,不受人權組織、媒體、政客乃至行政當局的干預。三位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歷時兩年審理艱辛證據(其間有休庭),撰寫了855頁詳細判決理由書。英國、美國及歐盟代表與大批媒體每日旁聽審訊。法庭特別配置58個公眾席和42個媒體席,其中21席分配本地媒體、14席予國際媒體、7席給網絡新聞平台,透明度無可比擬。

所謂「假審訊」之說完全站不住腳。根據世界正義工程法治指數,香港在亞太地區排名第六,全球143個國家中位列第24,比美國高出兩分,其獨立性無可指摘。

即便如此,西方媒體仍藉機質疑司法判決與量刑。黎智英被塑造為「民主之父」,但「民主」從非他的核心訴求。他的整個運動圍繞分離主義,企圖推動香港獨立,如同亞伯達省脫離加拿大、加州脫離美國或加泰隆尼亞脫離西班牙,這些行動均遭各自聯邦政府駁回。西班牙前記者兼領袖卡萊斯·布吉德蒙因策動分離運動,現流亡比利時,仍面臨分裂國家指控。

但黎智英在2019至2020年透過其《蘋果日報》煽動血腥騷亂後,並未逃離香港,反而留下「面對後果」,自詡為主義殉道的烈士。正因這精心策劃的行動,他獲取各國領袖支持,後者誤以為他倡導民主。這位誤導世人的億萬富翁,其本人及其家族讓外界以為支持黎智英等同為香港人爭取自由。然而,香港市民已享有充分自由,包括可批評政府施政不當而無懼迫害。

民主從來不是問題。香港擁有全選立法會,議長由議員選出,行政長官則由1500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選出——比美國選舉人團多1000人。香港具備民主制度,《基本法》(即小憲法)更規定未來可實現行政長官普選。




彭仕敦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彭仕敦/香港政府新聞處前總新聞主任

2026年的第一天,90名立法會議員宣誓就職,其中35人屬首次宣誓。此舉體現愛國精神,與2016年形成鮮明對比——當年四名準議員自創誓詞鼓吹自決,最終喪失資格。

西方媒體(包括部分香港媒體)將「愛國」誣指為香港弊病,暗示立法會缺乏「反對派」。這是一派胡言。議員自有主張,投票皆憑良知。

政府提出的四項法案經表決未能通過,其餘多項法案亦經歷議員激烈辯論。無論倫敦《衛報》等媒體如何評論,香港確實存在有意義的反對力量。

遺憾的是,西方視為「反對派」的本地民主黨,近期選舉未派候選人參選並最終解散。此係其自主選擇,近期行動更顯示其無意遵守議事規則。

立法會乃民選議員服務市民之地,不應如過往淪為顛覆平台。

2017年,梁國雄(長毛)、羅冠聰、劉小麗、姚松炎四名議員,因宣誓未能「真誠莊重」被撤銷席位。彼等使用道具並竄改誓詞以遂私意。

有樣學樣者包括學生周庭,其同樣宣誓失當,後因顛覆罪入獄。此四人喪失資格前,本土派議員梁頌恆、游蕙禎早已因宣誓時展示反中橫額,並使用戰時辱華稱呼而遭撤職。

該四人於2016年選舉共獲185,727票,其自私行徑使追隨者頓失領導。所為皆圖私利以達隱藏目標,非為服務賦予權力的選民,實屬濫用職權。

外國勢力當時顯然已滲透立法會,引發政治動盪,企圖瓦解香港議會根基。

2020年7月,政府宣布15名候選人提名無效,因其反對《國安法》或曾發表涉及分裂主義言論。同年11月11日,公民黨創黨成員、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被指拖延立法程序及法案審議,隨後與楊岳橋、郭家麒、梁繼昌一同喪失資格。數小時後15名議員辭職抗議。

郭榮鏗其後涉串謀罪潛逃加拿大轉赴美國,遭懸紅100萬港元通緝。

異見毒瘡更蔓延至區議會,有人藉職權破壞政府施政。

此亂象必須遏止。2021年3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修改香港選舉制度,確立「愛國者治港」原則。

《香港自由新聞》、《華盛頓郵報》、倫敦《金融時報》等媒體始終未能理解:香港實為「五眼聯盟」間諜行動目標,該網路由美國主導,成員含加拿大、澳洲、新西蘭及英國,終極目標正是中國。癱瘓香港立法程序,即能阻礙中國發展進程。

這些媒體持續污名化香港「愛國者治港」的立法會,反香港/反中國已深植其基因。彼等作為西方散播紛爭的工具,全然罔顧事實。

然「愛國者治港」原則實與全球民主國家相通。美國堪稱最愛國之地——星條旗幾乎懸掛於家家戶戶門廊。其實所有民主國家議員均須宣誓效忠國家及憲法;與香港一樣,他們在參選前都要接受審查,以確保對他們對國家忠誠,才可競逐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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