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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歲以下兒童乘坐私家車須用兒童束縛設備 11月起生效

社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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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歲以下兒童乘坐私家車須用兒童束縛設備 11月起生效

2025年02月24日 10:40 最後更新:14:09

運輸署提醒私家車司機由今年11月1日起,兒童乘坐私家車時須使用兒童束縛設備,例如兒童安全座椅。

​運輸署。

​運輸署。

新法例規定,8歲以下兒童除非身高達1.35米,否則不論坐在私家車前排或後排座位,均須使用兒童束縛設備;8歲或以上兒童或身高至少1.35米的乘客,則須使用兒童束縛設備或佩戴成人安全帶,否則司機不得在任何道路上駕駛私家車。

運輸署表示,除傳統設計的兒童安全座椅外,市面上亦有各類便攜式兒童束縛設備,如安全帶調節器、穿戴式安全約束背心、可折疊幼兒增高座位等供選擇。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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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可向違反規定的司機發出23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如案情嚴重則可交由法庭審理,最高罰款2000元。針對個別特殊情況,修訂規例提供兩項法定免責辯護,包括私家車司機有合理理由相信乘客已年滿8歲或身高達1.35米;或司機在緊急情況下接載兒童,例如緊急就診而未能趕及安排和使用兒童束縛設備。

運輸署表示,視乎現場交通情況,落馬洲管制站及深圳灣口岸在星期四(4月24日)起至4月28日凌晨或會實施特別交通安排,以便公共運輸車輛能暢順地進入管制站,過境私家車或需輪候通過口岸。

落馬洲管制站。網上圖片

落馬洲管制站。網上圖片

運輸署呼籲駕駛人士特別留意沿途可變信息顯示屏及交通標誌,如遇交通受阻,請保持忍讓及遵從現場警務人員的指示。

深圳灣口岸。資料圖片

深圳灣口岸。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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