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明愛醫院及羅湖口岸等炸彈案,8名男女涉案被控反恐條例下的「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全部被告否認控罪於高院受審,周四(3月13日)控方傳召電子裝置專家證人作供。專家指,警方在羅湖港鐵站爆炸案中檢取了一個電子裝置,包含電子底板連電池,檢驗後發現裝置內的芯片有Telegram機器人憑證,可透過手機向Telegram機器人傳送訊息後,會收到回覆「boom」,裝置便會輸出電流,遙控點燃電子火柴。
羅湖站爆炸案。
案發時任刑事部技術服務部署理總督察、現為電腦技術公司技術總監的盧永楷,以電子裝置專家證人身份作供。盧的專家報告指,他案發時駐刑事部技術支援組,為涉案證物進行檢驗及修復數據,當中包括2020年2月2日於羅湖站爆炸案中檢取的電子裝置。
盧指,該電子裝置包含一組電子底板連電池,電子底板是一個可以通訊及控制的電子設備,經過設計及編程,可用作控制開關,以及與外界通訊聯繫;而所用的電池是18650電池。
控方展示涉案Telegram群組「支持警方執法」的訊息記錄,顯示用戶「夠鐘改名」曾提到「用返上次羅湖做法 一煙一爆」,另一用戶「Pussy」則表示須更改設計及提到「我之前痴喺18650上面」。據控方案情指,「夠鐘改名」即第三被告吳子樂,「Pussy」則為第四被告張家俊。
專家指涉案電子裝置可透過遙控Tg機器人輸出電流
盧解釋,涉案裝置是一個「通訊微控制部件」,可透過編程令其透過互聯網通訊,從而控制開關;盧亦擷取了裝置芯片的編碼,發現Telegram機器人的憑證,他進行測試及把裝置芯片的編碼輸入測試用的底板,發現若向Telegram機器人傳送訊息,手機會收到回覆「boom」的訊息,而底板的電壓會由零變為高電壓,即已輸出電流。
盧指,透過Telegram向「BotFather」通訊,Telegram會創造「機器人」,可用作某些程式的功能。控方庭上展示從張家俊手機擷取的Telegram記錄,顯示他曾透過Tg製作名為「maxims_palace_0004_bot」的機器人,而涉案電子裝置上亦有相同名字,其獨一無二之處是是只有該用家可控制機器人。
羅湖站檢獲燒毁電子裝置與宏創方涉案單位檢取證物相似
警方在羅湖站爆炸案現場檢取了一個已燒毀的電子裝置。盧供稱,該裝置構造與上述遙控裝置一樣。而警方亦在宏創方503室搜獲其他外觀相似的裝置,當中電池同樣貼有綠色標籤,分別印有「maxims_palace_0005_bot」及「maxims_palace_0003_bot」等。但盧指,503室內一個電路板被人拆開,經測試證實無法運作,其編碼亦與羅湖站裝置不同。
控方展示涉案Tg群組訊息,顯示用戶「William Wallace」曾於2020年2月26日發送一張圖片,並問「係咪已經無用,係我揼咗佢」,該圖片顯示疑印有「maxims_palace_0005_bot」標籤的電池。據控方案情,「William Wallace」為首被告何卓為。
淘寶收據顯示張家俊購買20個電路板 李嘉濱疑以微信買「電弧產生裝置」
控方展示在張家俊的電腦內所擷取一張有關「LILYGO」品牌店的淘寶收據,顯示買家為張家俊,購買了20個電路板,盧確認產品與羅湖站裝置型號相同;控方展示告李嘉濱的微信對話記錄,出現一幅電路板照片,李嘉濱疑以微信購買「電弧產生裝置」,盧確認檢驗的證物中包括電弧產生裝置相似,當中有五個白點、有四條線延伸出來、LED燈及零件分布非常脗合。盧又指,「電弧產生裝置」產生的電弧温度可達300度及用作點燃物品,足夠點燃紙張及煙,並相信能夠達到更高溫。
盧亦檢驗了一個在張家俊家中檢取的單板機(single board computer),該單板機連接SD卡、計電器和USB轉插器等;該單板機內編寫了自動程式,如果透過Tg向相應的Tg機器人發送訊息,該單板機便會接收到訊號,若有人發送「rip」,機械人程式會回覆「陳彥霖」、「周梓樂」等,微型電腦輸出電流,推動電子開關,再點燃電子火柴;另亦可透過發送訊息,令擴音器播放歌曲。
據涉案Tg群組「烘焙同好會0.3」記錄,群組成員疑討論在將軍澳引爆炸彈前,透過擴音器播放歌曲,而「Bee」曾發送一張圖片,疑似是編程截圖,盧確認截圖與他檢驗的單板機自動程式相似,並確認次被告李嘉濱疑透過微信購買單板機,根據賣方提供的相片,型號與涉案單板機相同。據控方案情,「Bee」即張家俊。
另控方今續傳召案發時任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偵緝警長温文鏡作供。代表第四被告張家俊的大律師張志輝盤問指,2020年1月26日、3月3日及4日6日,溫曾供稱有一名男子進出大角咀宏創方1008室及503室10次,但這10次其實不是同一名男子,而該男子亦非張家俊,溫不同意。
被告張琸淇 。
被告楊怡斯。
被告周皓文。
8名被告依次為37歲無業的何卓為、26歲裝修工李嘉濱、28歲金融從業員吳子樂、30歲程式工程師張家俊、29歲文員楊怡斯、25歲入境處登記主任張琸淇、23歲浸大學生何培欣及25歲測量員周皓文。其中被告楊怡斯、張琸淇、周皓文獲准保釋。
首7名被告被控「反恐條例」下「串謀犯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期間,另7人亦被控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次被告李嘉濱另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第8被告周皓文則被控一項「企圖製造炸藥」罪。
高等法院。
2020年明愛醫院及羅湖口岸等炸彈案,8名男女涉案被控反恐條例下的「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全部被告否認控罪於高院受審,周二(3月18日)續由電子裝置專家作供。專家確認控方從第四被告張家俊的電腦中發現Telegram聊天機器人憑證(token),與涉案Tg群組用戶記錄脗合,其檢驗的涉案電子裝置可透過Tg機器人操控及點燃電子火柴。控方又展示涉案Tg群組記錄,顯示群組成員疑曾討論「墓碑型」炸彈草圖,該草圖亦顯示墓碑物體上有「Raspberry pi 」單板機裝置。
據控方案情,7名被告涉串謀於2020年3月8日在將軍澳尚德停車場外放置「墓碑型」炸彈。(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庭續傳召案發時任刑事部技術服務部署理總督察盧永楷、以電子裝置專家證人身份作供。控方庭上播放涉案Telegram群組對話紀錄,「Bee」指「原來上次At times to change name」幫我買咗10隻」,「一枝弓」回答「電壓計五樓有」,「Bee」說:「佢想講繼電器really」。盧解釋,對話中提及的12V繼電器, 指「Lilygo」模塊的功能類似開關,而「Raspberry Pi」單板機則用於接駁繼電器,以點燃電子火柴。
多名被告曾在TG群組討論以墓碑掩飾炸彈
另控方指在被告張家俊的電腦中擷取的3D打印設計圖,而相關草圖曾於2020年3月4日出現在Tg用戶「一枝弓」與「Bee」的對話中,而同樣的草圖同日亦被發送到涉案群組內,有群組成員提議列印周梓樂的相片及張貼上去,「Bee」表示擔心「唔夠力」,而「夠鐘改名」則稱「我覺得可以扮墓碑props(道具)」。據控方案情,「一枝弓」即次被李嘉濱,「Bee」為張家俊,「夠鐘改名」即第三被告吳子樂,而7名被告涉串謀於2020年3月8日在將軍澳尚德停車場外放置「墓碑型」炸彈。
控方庭上展示的草圖顯示疑似墓碑物體上有一塊「Raspberry pi 」單板機,並展示從涉案手機中擷取的相片。盧確認,相片中的單機板與他所檢驗的單機板證物相似,相信是同一個裝置,指其建造方法及組件大部分相似。
專家指張家俊電腦內發現Tg聊天機器人憑證
控方亦展在張家俊手提電腦中的檔案,顯示了Tg聊天機器人的憑證;盧確認,檔案內容與Tg用戶「Alpha Force」於同年1月7日透過「Botfather」獲取的機器人憑證脗合。盧早前供稱,同年2月2日羅湖港鐵站爆炸案現場檢獲的電子裝置可透過Tg機器人操作及點燃電子火柴。
代表首被告何卓為的大律師黎葦晴盤問盧指,「Lilygo」模塊可透過編程和互聯網通訊,以電池作開關,若有IP攝像鏡頭配合,是否就可組裝成一個遠端控制相機?盧指,「Lilygo」本身儲存量受限制,不可儲存太多數據,在設計上目的就不適合用來作影像遠端控制相機用途。辯方再指,即概念上可用控制板組裝監控設備,但實際執行上就不理想?盧指,單從工程設計方面,他不會這樣做。法官指辯方淡化盧的答案。
專家指兩枚電池放在電池盒內
代表被告張家俊的大律師張志輝盤問時提到,警方在張家俊公司搜獲兩組電路板連電池,而該些電池並沒有如同羅湖港鐵站爆炸案現場及宏創方503室內的電池般貼上標籤,盧同意。辯方指,任何人透過淘寶或網上都可隨時買Liligo電腦板、電池和Raspberry pi ,沒有任何限制, 盧同意;辯方續問及該組裝置上的「Lilygo」模塊可承受的電壓,盧稱一般而言約4至6伏特,並同意如果超過8伏特有可能會「燒」,但指自己沒進行實驗,故不確定。
盧又確認,如果用兩枚涉案18650電池組成串聯電路,電壓約為8伏特。但盧稱,涉案裝置的兩枚電池並非供電予「Lilygo」模塊,而是供電給電晶體及從而推動電子火柴,並僅取其中一枚電池供電給「Lilygo」模塊;盧稱這是連接的問題。盧又確認,兩枚電池放在電池盒內,如果採用該電池盒,可能會對「Lilygo」模塊造成不良影響,他不會這樣設計供電。
專家指以「Lilygo」模塊應用於廣告屏幕時間更長
辯方又問,「Lilygo」模塊是否可有其他用途,如應用於汽水機廣告屏幕?盧同意,指透過Tg控制這些設備是可行的,但認為使用於「Raspberry Pi」單板機更合適,因為單板機如同微型電腦,用於顯示屏幕會更容易,而使用「Lilygo」模塊則會受限,「成本係平啲,但開發時間耐啲」;而單板機可儲存較多內容,與外界通訊亦較易。
盧又解釋「Lilygo」和「Raspberry Pi」的工作原理,特別是在控制電子設備方面的應用,指「Lilygo」透過改變電壓來推動「Darlington晶體管」,運行時由低電壓升至高電壓,這樣就可以啟動其他裝置,如電子火柴或汽水機;而「Raspberry Pi」則相反,其設計需要從高電壓降至低電壓來運作。盧指,若要升級產品,「Raspberry Pi」單板機亦較容易處理,相反「Lilygo」模塊較麻煩。法官陳仲衡關注若「一次性」使用,是否便毋須升級,如羅湖站爆炸案的裝置使用後便燒毀,盧同意。
被告張琸淇。
被告楊怡斯。
被告周皓文。
8名被告依次為37歲無業的何卓為、26歲裝修工李嘉濱、28歲金融從業員吳子樂、30歲程式工程師張家俊、29歲文員楊怡斯、25歲入境處登記主任張琸淇、23歲浸大學生何培欣及25歲測量員周皓文。其中被告楊怡斯、張琸淇、周皓文獲准保釋。
首7名被告被控「反恐條例」下「串謀犯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期間,另7人亦被控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次被告李嘉濱另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第8被告周皓文則被控一項「企圖製造炸藥」罪。
高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