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明愛醫院及羅湖口岸等炸彈案,8名男女涉案被控反恐條例下的「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全部被告否認控罪於高院受審,星期五(3月28日)續由爆炸品專家作供。控方展示涉案Telegram群組訊息,顯示第四被告張家俊疑曾詢問他人20公斤黑火藥的威力,對方回答稱「5米內穩死、車都翻轉」,並提議加入玻璃珠和碎石。專家同意,「20公斤係必死」,若加入碎石等會進一步加強威力。
案件在高等法院續審。
爆炸品專家、署理高級警司兼高級炸彈處理主任李展超續作供。控方展示涉案Telegram紀錄於2020年1月3日的對話,用戶「武肺疑似患者」問「Alpha Force」須否在台灣購買硝酸鉀,指不貴及質料和手工較好;「Alpha Force」稱「要問山雞,佢最熟」,並提到對方買入實驗室級別的化學品。
李同意,實驗室級別的化學品是在坊間買到最佳的原料,用作製造炸彈「威力係會係最大」,而一些不穩定因素亦會降至最低,如因為存放過久而失效等情況。
TG討論20公斤黑火藥威力 專家同意爆炸「必死」
同年3月2日,「Alpha Force」曾在Telegram問「Mike Chan」「20公斤黑火藥威力大嗎?」。「Mike Chan」指自己在「部隊」裏試過使用,「20kg 有破片,有密實的裝填」︱「5米內穩死、車都翻轉」;「Alpha Force」 說不可以有碎片,因封鎖綫外可能有其他人;李指其他人可能是無辜市民,又指3D打印的材質做外殼,爆炸時會變爲碎片。其後「Mike Chan 」 建議放玻璃珠和碎石。李同意「20公斤係必死」, 若加入碎石會加強威力。
另「Mike Chan」又提到炸藥「ANFO」,建議混合硝酸鉀、木碎和汽油,並指要磨細。李指,「ANFO」為高性能炸藥,加入木碎的用途是吸汽油,可令揮發沒那麽快,保存久一點,令炸藥有效期延長,並提到外國恐怖組織亦建議整成ANFO後在幾日便使用,視乎儲存方式,曾試過有炸藥威力非常低,甚至只能達到起火效果。而「Mike Chan」又指「ANFO」的好處是「免煮磨粉就行」。李解釋,粉越細接觸點越好,混合得越均匀。
對話中,「Alpha Force」又問「Mike Chan」炸藥分成24格填裝會否有問題,又提到打算製成「石碑」,「Mike Chan」認為只要水泥封閉便差別不大,甚至更好,可避免引線失效。李同意,指情況屬「殉爆」,即「一個爆炸時,隔離都會爆」。
張家俊TG對話稱「整好咗30kg蛋糕」
據控方案情,「Alpha Force」即第四被告張家俊,而「山雞」即次被告李嘉濱;而除第八被告周皓文外,其餘7名本案被告計劃在2020年3月8日於將軍澳尚德停車場外放置20公斤的「墓碑型」炸彈。
控方另展示涉案Tg對話,顯示用戶「Bee」於2020年3月6日曾向「不速之狗」指「想揾鬼車」、「整好咗個30kg蛋糕支持警察」。李供稱,30公斤炸彈非常大,在50米範圍內均有嚴重殺傷力。據控方案情指,「Bee」即被告張家俊。而3月1日對話顯示,「Bee」又曾向「何指奇跡抵副」稱「下星期如果冇失手嘅話,會有最少兩三隻狗死/重傷」、「20kg蛋糕乜都飽」。李指,若爆炸應在場所有人都會受到不同的傷害。
張家俊家中搜獲軍用「即興彈藥手冊」 專家:教導自製炸彈
另警方在張家俊家中電腦發現名為「即興彈藥手冊」的檔案。李解釋,這類手冊來源一般是政府機關或軍隊,無法從公開渠道買得到,但隨着時間過去,有些較舊的軍事手冊可能經不同渠道流出,如有人參加國家軍事課程會派這種手冊。李又指,從手冊的目錄顯示,該手冊不會教常規軍火,而是牽涉很多自製元素,可自己找原材料和製作,如涉案的「Rocket candy」及「管狀手榴彈」等。李指,該手冊雖為2007年的網上版本,但內容實質上是1969年出版,但記載的炸藥依然有效,基本手法和原理亦是同出一轍;李又提到「水喉通炸彈」 ,指手冊中的圖片和案中討論過的設計圖近乎完全一樣。
法官關注即興彈藥手冊與案件的關係,李解釋,牽涉用硫磺、引線、途中教混入炸藥的技巧、引綫放的位置,這些都是製作低性能炸藥的技巧,都在手冊可以看到。
另李又供稱,「Mike Chan」對自製炸彈有一定認識和經驗,不單提供炸藥比例,亦指導技術細節和微調,從而製作一個有效的自製炸彈,例如「Mike Chan」有提及密閉空間的素材,如果便要加入玻璃珠,以水泥作密閉空間效果會更好,又提到加入木碎,
李指,從Tg對話訊息看,「Mike Chan」對爆炸品有一定認識和經驗,不只提供坊間自製炸藥的方法和理論,還指導技術上的細節,從而做到最有效的自製炸彈,如他提及密閉空間的素材,包括使用3D打印要加入玻璃珠,以水泥密閉空間效果更好,又提到炸藥裏加木碎可提高炸藥保鮮期和質素等,也提供購買的途徑,如可在水族店買到部分材料。
被告張琸淇。
被告楊怡斯。
被告周皓文。
8名被告依次為37歲無業的何卓為、26歲裝修工李嘉濱、28歲金融從業員吳子樂、30歲程式工程師張家俊、29歲文員楊怡斯、25歲入境處登記主任張琸淇、23歲浸大學生何培欣及25歲測量員周皓文。其中被告楊怡斯、張琸淇、周皓文獲准保釋。
首7名被告被控「反恐條例」下「串謀犯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期間,另7人亦被控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次被告李嘉濱另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第8被告周皓文則被控一項「企圖製造炸藥」罪。
高等法院。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