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間媒體引述接近長和高層消息人士稱,長和暫緩出售巴拿馬兩個港口,下星期不會簽訂任何協議。
長和月初宣布,與美資貝萊德牽頭的財團簽訂原則性協議,出售包括巴拿馬碼頭業務等海外碼頭業務。根據3月4日的協議,4月2日原是長和與貝萊德牽頭的財團,就出售巴拿馬兩個港口正式簽約日期。
《彭博》早幾日亦放風指,長和力爭於4月2日與買方簽定協議。
據了解,下星期不簽約並不意味著交易被取消,而是因為交易的複雜性,仍有重要細節尚待決定。
據大公文匯網,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表示,依法對長和港口交易進行審查。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反壟斷二司負責人回覆查詢時表示,「我們注意到此交易,將依法進行審查,保護市場公平競爭,維護社會公共利益。」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顯示,反壟斷執法二司,負責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負責查處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案件,查處未達申報標準但可能排除、限制競爭的經營者集中案件。開展數字經濟領域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監督執行經營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條件。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和合規工作。
高人話,今次國家部門發聲了,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確認, 正就有關交易,進行反壟斷調查。顯示國家認真對待相關事件,會嚴肅查處交易有無限制航運業競爭的壟斷行為。
高人亦話,過去港澳辦雖然轉發過《大公報》的文章,但始終是轉發媒體的評論,但今次由國家主管部門正式開口,顯見事件的嚴重性 ,有關方面應該好自為之。
媒體引述長和公司消息人士話,將不會如早前傳聞那樣,在4月2日完成交易,未知是否和國家相關部門正在審查交易有關。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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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大會3月27日罕爆爭議,張宇人因不滿無約束力議案被「騎劫」放棄動議,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怒掟《議事規則》兼斥「恰新人」。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今日(28日)透過秘書處向全體議員發信,親解議事規則相關規定。
梁君彥表示,不會評論個別議員決定,但向議員闡述《議事規則》的相關規定。根據《議事規則》33條(2),只有當提出議案的議員在會議上「動議議案」後,主席才可提出該議案的待議議題,讓議員就該議案進行辯論,而昨天由於張宇人明確表示不會動議其議案,故他作為主席,不能就該議案提出待議議題,因而無法讓議員就該議案進行辯論。
至於謝偉俊質疑涉「規程問題」,梁君彥引用《議事規則》第35(1)條有關撤回議案的規定,解釋該條是針對議員在尚未動議議案前撤回議案的情況。由於張宇人昨天並非撤回議案,因此該條並不適用。然而,即使根據該條,議員未動議議案之前,有權隨時撤回其議案。
事緣張宇人昨天提出議案「檢視中小學以小班模式教學的成效」,朱國強提出修正案,措辭則是「本會促請政府全面檢視小學小班教學的成效,並因應中學生的學習差異及精神健康,評估中學以小班模式教學的可行性」。
張宇人話,自己提出的動議是希望政府以宏觀角度,檢視小班教學模式成效,但朱國強提出的修正案改變了議案原意,把議案範圍縮窄,只要求檢視小學小班教學成效,而就中學方面則只要求評估小班模式教學的可行性,令議案失去宏觀性和全面性,於是表示「決定不會動議我的議案」。
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則指,根據議事規則,需在無議員反對下才可以撤回議案。但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話,由於張宇人並無講是撤回議案,按照議事規則,若議員不動議議案,他就不能容許繼續辯論,隨即宣布休會。
對於梁君彥的裁決,謝偉俊怒掟《議事規則》表達不滿,更在會後公開批評相關做法是「恰新人」、「政治欺凌」。
朱國強會後以書面表示,對議案未能理性討論感到可惜,又對張宇人以「騎劫」形容修正案,深表遺憾,認為絕不合理。朱國強說,修正案目的是清晰表達政府已提前達成公營小學落實小班教學的預定目標,是適當時間檢視成效;中學目前未推行小班教學,在學生的學習差異、精神健康問題愈來愈嚴重,亦應持續評估其可行性,因此修正案與原議案內容並無矛盾,反而有助討論更為聚焦。
有資深議員私底下表示,主席的裁決完全依照議事規則做,張宇人不動議是符合議事規則,而某些議員提出的「不能撤回」這一說法,是不相關亦不符合議事規則。佢話,議事規則不能單獨抽起一條,都要睇上文下理。至於某些議員的行為交由公眾自行判斷,建議不清楚就看議事規則,希望議事行為符合公眾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