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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賄及故意洩露國家秘密 中國地質調查局原局長鍾自然一審判囚13年

兩岸

受賄及故意洩露國家秘密 中國地質調查局原局長鍾自然一審判囚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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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賄及故意洩露國家秘密 中國地質調查局原局長鍾自然一審判囚13年

2025年04月16日 20:19 最後更新:20:58

國家自然資源部前黨組成員,中國地質調查局前黨組書記、局長鍾自然受賄和故意洩露國家秘密案,在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監13年,罰款200萬元人民幣,沒收個人受賄犯罪財務及孳息,上繳國庫。

庭審人員。 人民法院報微博圖片

庭審人員。 人民法院報微博圖片

法院經審理查明,鍾自然在2011年至2023年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等事項上,為別人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約2356萬元人民幣。另外,鍾自然在2019年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將機密級文件交予不應知悉者閱看和保管,情節嚴重。

寧波市中級法院認為,被告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故意洩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均應依法懲處,並予數罪併罰,但鑑於被告認罪悔罪,主動供出部分受賄犯罪事實,亦積極退贓,可以依法從輕處罰。

被告鍾自然。人民法院報微博圖片

被告鍾自然。人民法院報微博圖片

現年62歲的鍾自然,去年1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同年6月被開除黨籍,其後被捕。

廉署21日落案起訴一名港交所時任助理副總裁,控告他涉嫌貪污收賄15萬元,以披露上市公司的機密資料。另外兩名涉案人士則被控妨礙司法公正,涉及廉署及證監會有關內幕交易的刑事調查。

3人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案件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控方稍後會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案件25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資料圖片

案件25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資料圖片

38歲被告譚卓彥,是港交所上市部資訊科技組前助理副總裁,被控兩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另外兩名分別38歲和39歲被告周子剛和鄧慶俞,同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名。

廉署早前接獲證監會轉介牽涉內幕交易的貪污投訴後,展開聯合調查。調查發現,案發時譚卓彥因工作需要而獲授權取閱港交所相關電郵,當中包含上市公司敏感消息等機密資料及文件,有關資料僅限指定上市部人員於執行公務時取用,並且不得向未經授權人士披露。

廉署說,譚卓彥涉嫌於去年6月和12月,從周子剛接受兩筆賄款共15萬元,以向對方披露他從港交所電郵系統非法獲取與股價相關的機密資料。另外兩名被告,就涉嫌於今年3月,就周子剛懷疑涉及內幕交易的刑事調查中作出一系列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當中周子剛涉嫌指示鄧慶俞保管共約390萬元現金、兩隻總值逾100萬元的手錶及一部手提電話,並干擾鄧慶俞車上的行車記錄儀運作,藉以影響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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