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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口岸爆炸案|何卓為庭上證供及警方錄影會面口供有異 又被法官質疑與網紅「搣時潘」關係

本地炸彈案

醫院口岸爆炸案|何卓為庭上證供及警方錄影會面口供有異  又被法官質疑與網紅「搣時潘」關係
本地炸彈案

本地炸彈案

醫院口岸爆炸案|何卓為庭上證供及警方錄影會面口供有異 又被法官質疑與網紅「搣時潘」關係

2025年04月29日 16:41 最後更新:04月30日 07:32

2020年明愛醫院及羅湖口岸等炸彈案,8名男女涉案被控反恐條例下的「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全部被告否認控罪於高院受審,星期二(4月29日)法庭續傳召首被告何卓為作供,庭上展示何在警署的錄影會面片段及謄本,顯示警方曾問及次被告李嘉濱為何借用何的涉案單位存放物品。何今供稱,案發時主要是女示威者Rachel與自己交接,但他在錄影會面時只提及「山雞」、即次被告李嘉濱,因受警方提供的相片和說話影響,「無意識下講咗山雞」。另何又在庭上多次推翻錄影會面時的說法,辯稱是為配合警員的說法,以換取警方准其保釋的「交易」。

首被告何卓為。(何卓為IG圖片)

首被告何卓為。(何卓為IG圖片)

何卓為曾供稱於2019年12月遭網紅「搣時潘」潘書韻「起底」,收入因此受影響,女示威者Rachel資助何卓為租金,但條件是讓她在何卓為租住的宏創方503室內儲放物品。今庭上續播放何卓為於2020年3月8日凌晨4時55分在警署進行的第一次錄影會面片段,警方問何卓為為何「山雞」已租用宏創方1008室,仍借用何卓為租住的503室?何卓為當時指不清楚,沒有深究,「我當有兩三千蚊收咪算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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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被告何卓為。(何卓為IG圖片)

首被告何卓為。(何卓為IG圖片)

被告張琸淇。

被告張琸淇。

被告楊怡斯。

被告楊怡斯。

被告周皓文。

被告周皓文。

高等法院。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辯方庭上讀出錄影會面謄本,當時何卓為指「佢哋說要少少位,就租兩三千租金」,但何今在庭上指,租金實際是3000至4000元。

何又供稱,他主要是與Rachel交接借用503室,但錄影會面開始前,警方曾展示相片提及「山雞」和「夠鐘改名」,指他們「隊咗我」,所以自己當時只想到李嘉濱,沒有想到Rachel。據控方案情,「夠鐘改名」為第三被告吳子樂。

庭上證供與錄影會面口供有差異 何卓為辯稱受警方提供相片及說話影響   

法官陳仲衡關注,警方問何卓為租借503室時,為何他會因為相片而稱李嘉濱向自己借用?何卓為供稱,因為警方不斷問到李嘉濱和吳子樂,他被相片和警方說話影響,「咁我好自然,無意識下講咗山雞」。何確認在錄影會面時提及的「山雞」是次被告李嘉濱,而租用宏創方1008室亦是李嘉濱。

在錄影會面中,警方曾問何卓為是否知道「山雞」有化學品,何當時說有時候「山雞」「搞啲嘢,有味道」。何今供稱,當時是估計説出來,當時沒和「山雞」接觸和對話,是根據Tg對話內容估算出來,而師弟「阿蛋」亦有「略略轉述過」,而當時他和警方有交易,故配合警方。

何卓為又曾問警員「其實阿sir,講咗我係咪有機會保釋到?機會多咗先?」。何卓為今供稱,因早前警長劉永旭曾指若他願意進行錄影會面,警方會考慮給予保釋,故他「故意提一提佢」。法官指當時警員表示「唔會因為你答唔答得到,而畀你保釋」,但何指,「咁我亦都相信,喺鏡頭底下,佢唔可以咁直接咁答我嘅」。

何庭上又稱,自己當時仍有少少懷疑劉的保釋承諾,遂「再試一試佢哋」,「就講一啲佢哋可能有興趣的訊息」,看他們「會不會收貨」。

錄影會面中,警方曾問何卓為有否參與整化學品,何當時指「總之佢哋整,我就瞓覺,我無理,我咩都唔知道,我只畀地方佢哋用,收二、三、四千蚊一個月」,何確認說法。警員又曾問何卓為為何覺得「山雞」有份參與,何當時回答「有異味,我看過他買過玻璃樽,純粹推測」、「我唔想問咁多」,何今確認說法。 辯方又問及李嘉濱有否用過「山雞」這名字?何供稱,記憶中有,同年約2月前。法官指Tg通訊對話有提過「山雞」?何同意。

何卓為辯稱未知警方會否准保釋  錄影會面時故意「唔講咁多嘢住」

警方在錄影會面中曾問及Telegram頻道「九十二籤」,何稱自己不是管理員,而負責人應該在海外,另提到Tg頻道「香港魔法研究學院」及營運頻道的人士「但丁」。

何供稱「但丁」與中學師弟「阿蛋」是同一人,但錄影會面中卻稱沒見過「但丁」真人,「純粹知道網上有個咁嘅人」。何解釋,雖然跟劉提出交易,但錄影會面中警員沒給予確實答案是否會給予他保釋,「所以唔同佢講咁多嘢住」。

何早前證供,因為想淡出「社運圈」,故案發時安排「阿蛋」在Tg假扮自己,並借手機給對方。何今供稱,錄影會面時沒有向警方透露他和「阿蛋」的安排,因他未能確定劉與自己的保釋交易是否成立,且「阿蛋」畢竟在他被潘書韻「起底」時曾幫他不少,而「阿蛋」只以他自己的身份去參與討論,沒打算作任何計劃,故不知應否把「阿蛋」捲入本案。

法官質疑何卓為與潘書韻關係  曾一齊旅行卻遭對方「起底」

何在錄影會面亦提到,自己在9月至10月曾往意大利旅行。何今供稱,自己當時與潘書韻一起旅行,惟中途分開。法官質疑,何卓為與潘書韻的關係「好到曾經一齊去意大利」,但後來卻遭潘「起底」?何卓為同意。

錄影會面中,何卓為强調沒參與整化學品,只是「租單位、收租金」,何今確認說法。警方在會面中問何卓為什麽時候開始發現家中有化學品,何當時回答為1月28日、29日,何今稱記錯時間,指2月底才見到疑似爆炸品。

何續稱,完成首次錄影會面後,他曾向警員梁家俊表示「我配合咗你哋啦喎……咁之前講個啲交易點安排」,但梁提出先到503室搜屋,「返來再處理」。他遂於3月8日凌晨5時多被帶去搜屋,何卓為稱自己前往503室的車上,曾偷看到警員手機的WhatsApp介面,看到一個名為「獵鷹行動」的群組,以及一項訊息「叫兩個犯屈咗其中一個做主謀先」,當時他相信「獵鷹行動」是警方拘捕他們的行動,即不只他一個被告,但當時「覺得唔係好關我事」。

何到達宏創方503室時,單位已曾被搜查過,很快便返回警署,至同日約下午4時,再被安排進行第二次錄影會面。何供稱,梁曾向他表示在首次錄影會面中,有關張家俊的部份「講得唔係咁好」、「今次錄影畀我講多次」,何遂同意進行第2次錄影會面。

何卓為指在錄影會面中指見到李嘉濱在503室「溝粉」並非真確

在第2次錄影會面中,何卓為提到,估計他們製造過程發出味道,曾和「山雞」投訴過,説他現在有拍拖,如果他們把地方整到「烏烟瘴氣」,他搬走算了。何庭上解釋,他曾向Rachel投訴,也有和「阿蛋」説過,但在錄影會面跟警員説是「山雞」,何承認為配合警方說法,確認說錯。惟法官質疑,警員沒叫他「屈山雞」,何同意。

何卓為又在錄影會面中形容在503室問到的氣味像「臭雞蛋」,何今供稱,沒去確實想哪種味道,但當時因知道警察正調查爆炸案,涉及爆炸品,就將以前玩煙花後問到的味道講出來,以配合警員的説法。

何亦曾向警員指,見到503室廁所板有「燒過嘢」的痕跡,覺得「山雞」可能在廁所裏做實驗。何確認此說法,因「阿蛋」之前曾給他看片段,他認得是503室廁所,亦同意法官所指自己返回503室廁所時亦見到。

何又曾向警員表示曾看到「山雞」在503室內「溝粉」。何今供稱,該說法並非真確,他只曾在單位內看見裝有粉末的玻璃樽,但因當時警員仍問很多問題,他把一些自己曾經看見及警方出示的相片結合,「講出啲推測嚟作為籌碼」,希望藉此與劉進行交易,獲得保釋,說出警員希望他說的答案。法官關注,何卓為可直接說只看到內有粉末的玻璃樽,又質疑他從何而知警員希望他出什麼?何說是他只是推測,說了很多事情,但對方看似不為所動。

被告張琸淇。

被告張琸淇。

被告楊怡斯。

被告楊怡斯。

被告周皓文。

被告周皓文。

8名被告依次為37歲無業的何卓為、26歲裝修工李嘉濱、28歲金融從業員吳子樂、30歲程式工程師張家俊、29歲文員楊怡斯、25歲入境處登記主任張琸淇、23歲浸大學生何培欣及25歲測量員周皓文。其中被告楊怡斯、張琸淇、周皓文獲准保釋。

首7名被告被控「反恐條例」下「串謀犯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期間,另7人亦被控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次被告李嘉濱另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第8被告周皓文則被控一項「企圖製造炸藥」罪。

高等法院。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2020年明愛醫院及羅湖口岸等炸彈案,8名男女涉案被控反恐條例下的「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全部被告否認控罪於高院受審,星期四(6月12日)第四被告張家俊續作供指,涉案Telegram訊息並非由他所發出,因為有其他人可透過多重登入到涉案Tg帳戶「Alpha Force」,而帳戶涉開發遙控引爆炸彈裝置的Tg聊天機械人,張家俊稱相關指令訊息可能是其同事「Rachel」所發,因對方曾在2019年曾開發其他Telegram機械人,指自己無能力設計遙控爆炸裝置,只有「Rachel」懂得相關設計技術。

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張家俊的大律師張志輝續主問。辯方問及張家俊涉案手機曾否借給他人?張供稱,很多人都會借其手機去測試他幫公司寫的應用程式,看能否成功運行。張說,汽水機公司有4名同事,包括Rachel及「大隻仔」等,還有另一公司 4人、一些客戶、朋友等都會借;而其手提電腦也曾借給別人,「基本上得我女朋友,審訊期間去世…借用時間是案發前,用來上嶺南大學後台網站,大概2016至19年期間借用」;另有兩部ipad也曾借過給別人,包括中學同學、公司同事及女朋友。 

張家俊否認TG帳戶是自己  未有與「一枝弓」及「五飛」對話

張家俊供稱,因Telegram具有多重登入功能,其手機內的Tg帳戶「Alpha Force」管理人不止他自己,但他不知道其他登入該帳戶的人當中,誰訂閱了涉案Tg頻道「九十二籤」,而他亦非該頻道擁有人或管理人;指另「Pussy」不是其Tg帳戶,他亦無見過叫「Pussy」的帳戶。

辯方問及,張家俊手機Tg有「一枝弓」(被指為次被告李嘉濱)和「五飛」(即首被告何卓為)的對話訊息,張指,相關訊息並非由他所發出,他不知道兩個帳號是甚麼人,但他估計發訊息給「五飛」的人是同事「大隻仔」陳湛男,訊息涉及3D打印機,「因爲佢玩開3d printer」。張又指,「大隻仔」同樣可透過Tg多重登入功能登入其帳戶「Alpha Force」。

與「Mike Chen」對話提及炸彈相關  但張家俊否認識對方

「Alpha Force」亦曾與「Mike Chen」對話,而「Mike Chen」疑有軍人背景,雙方在Tg討論炸彈相關議題,如提到「20kg有破片 有密實的裝填,會死,車都翻」、「有玻璃珠,5米內死,PLA膠就噴飛,但死不了」。但張家俊供稱,相關訊息亦非由他所發出,他不認識「Mike Chen」。

辯方展示Tg對話中「Alpha Force」與「武肺疑似患者」的對話,問及張家俊是否認識「武肺疑似患者」此用戶?張家俊供稱,當時認識,是同事「Rachel Leung」,但「Alpha Force」發出的訊息不是自己發出,他亦不清楚誰人發出。

法官陳仲衡讀出當中對話,關於「武肺疑似患者」找張家俊,張稱自己不知道為何「武肺疑似患者」要找他,而同年1月3日他亦無像對話中所講去過台灣,亦無在機場「俾『特狗』search」 。

張家俊指「Rachel」曾編寫Telegram「被捕者通知機械人」

張家俊又被指在案發時使用Tg「Botfather」編寫聊天機械人,用以遙控引爆炸彈。張家俊供稱,他不知道「Alpha Force」與「Botfather」之間的訊息記錄,他認為應該是同事「Rachel」發出訊息,因為Rachel曾在2019年曾編寫Telegram「被捕者通知機械人」。他指,自己都曾用其寫的機械人程式。張又指,「Rachel」亦應是用多重登入功能。

張又指,警方在他家中檢取的另外2部手機以及一部手提電腦,均不屬於他,其中2部手機內Telegram訊息非由他發出,當中包括涉案Tg群組「烘培同好會0.3」中,「Bee」與「William Wallace」的對話,而「Bee」亦非自己帳戶。至於手提電腦,張說屬公司所有。

但辯方問及,該手提電腦中部分檔案路徑含有張家俊的姓名。張家俊解釋,該部電腦是當初他陪汽水機公司老闆去銅鑼灣希慎廣場的Apple Store門市購買,店舖職員協助開機及初始化時,由於須開設帳戶,當時老闆仍未想好公司名,遂先使用張家俊的姓名,後來公司同事亦使用該電腦開發應用程式或網頁,包括「Rachel」和「大隻仔」都有機會使用 。 

張家俊指自己無能力設計炸彈遙控裝置 

對於電腦內的懷疑炸彈3D設計圖及電腦板的相片,張指,後者是他在淘寶訂購的,但相片不是他自己拍攝,亦有電腦板等的訂單,上面有張的簽名,還有變壓器,是他採購時影相給老闆看的。

辯方問及,這些物品跟炸彈是否有關係?張家俊稱,當時他不知道這些檔案的存在,其電腦當時是開不到這些檔案。法官陳仲衡追問,張家俊庭上看完了3D立體設計,是否覺得和炸彈裝置有關?張家俊供稱, 不知是否跟炸彈有關,「一定關remote事」,但指不是他設計的,認為只有「Rachel」懂得相關設計技術,自己「冇呢個能力」。

承認曾與「大隻仔」及「阿蛋」等到蝴蝶灣燒烤為何卓為慶生 

代表首被告何卓為的大律師姚本成盤問張家俊。姚問及張家俊是否在2020年1月29日曾到屯門蝴蝶灣燒烤、為何卓為慶祝生日?張家俊同意,又確認「Rachel」、「大隻仔」和何卓為的中學師弟「阿蛋」均有出席,還有一名年輕人叫「緣分」,但不知他是宏創方1009室的住客。

張供稱,之前在一個加密貨幣分享會見過「阿蛋」一次,然後在蝴蝶灣又再見到他,發現大家在同一圈子,但「交往不深」。張又指,自己由同年1月起,「起底」事件後,沒再前往過何卓為租住的宏創方503室,只曾跟何卓為去茶餐廳食飯。

姚問及,由2020年1月29日起至張家俊被捕當天,張是否知道「Rachel」曾租用或借用503室擺放物品?張家俊說「無聽過」,對方亦無提及。張供稱,自己同「Rachel」自中四已認識,之後是網友,然後變爲朋友及同事,中間曾沒有聯絡6至7年,但2019年12月中後,跟Rachel見面次數增多。至於「大隻仔」,張指,他自2020年開始到其公司返工。

法官關注一行人有否拍照留念 

法官陳仲衡關注,當日在蝴蝶灣燒烤一行人有否拍照留念,包括「Rachel」及「大隻仔」?張家俊稱沒有,指自己不喜歡拍照。

姚指,根據警員記事冊描述,3月6日在深水埗嘉頓山附近,何卓為把一些東西交給張家俊,是否有發生?張指他無到嘉頓山,並沒有發生。

張家俊又在盤問下指,2020年3月7日下午,「Rachel」和「大隻仔」曾到他家中並放下物品,兩人當日前往蝴蝶灣燒烤,而「大隻仔」一直逗留直至張家俊睡覺,所以他不知道對方何時離開。法官質疑,張家俊家不鎖門?張說「懶得鎖門,多數都唔鎖門」。

另姚問及,3月5日晚或3月6日凌晨,張家俊曾到酒吧見到何卓為?張同意,指當時還有一個泰國朋友、「大隻仔」和「阿蛋」,當時泰國朋友還談及,如何拿政府創科基金的錢來編寫應用程式,而「大隻仔」和何卓為亦曾提及其中一個程式是成人情趣玩具。

張家俊認為自己是公司「技術總監」 是「打工皇帝」

控方開始盤問張家俊。張供稱,自己是理工大學副學士,主修信息科技,同網絡、電腦相關,編寫網頁、APP程式。張指自己中學開始識編寫網頁,之後工作一、兩年後,2014年才開始有機會寫App。

控方問及張何時認識其公司老闆「Sam Chan」。張家俊供稱,2016年透過Facebook認識對方,他和Sam Chan有一起2019年底構想公司,但他自己並未出資。張指,他平時透過Signal與Sam Chan聯絡,無用電郵通訊。

控方續指,警方在張家俊公司檢獲其卡片,上面印有其職銜「Principal Engineer」及電郵地址。張家俊稱,卡片上的電郵地址直至他被捕仍未能使用,但公司已購買相關網址及伺服器,又指自己對卡片上的職銜感莫名其妙,因公司內沒有明確職位,但他自認為是「CTO」(Chief Technical Officer ,技術總監),是最高級的員工、「我覺得自己係打工皇帝」。

被告張琸淇。

被告張琸淇。

被告楊怡斯 。

被告楊怡斯 。

被告周皓文。

被告周皓文。

8名被告依次為37歲無業何卓為、26歲裝修工李嘉濱、28歲金融從業員吳子樂、30歲程式工程師張家俊、29歲文員楊怡斯、25歲入境處登記主任張琸淇、23歲浸大學生何培欣及25歲測量員周皓文。其中被告楊怡斯、張琸淇、周皓文獲准保釋。

首7名被告被控「反恐條例」下「串謀犯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期間犯案;7人亦被控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次被告李嘉濱另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第8被告周皓文則被控一項「企圖製造炸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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