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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藝術家涉20次於中上環塗鴉 被控刑毁罪 押後6.23再訊

法庭事

街頭藝術家涉20次於中上環塗鴉 被控刑毁罪 押後6.23再訊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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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藝術家涉20次於中上環塗鴉 被控刑毁罪 押後6.23再訊

2025年04月30日 13:18 最後更新:13:18

街頭藝術家涉在1個月內分別20次在中環及上環的不同牆身及電箱等塗鴉金錢符號,被控刑事損壞罪。案件星期三(30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沒有律師代表,親向裁判官申請將案押後至6月23日,以待索取法律意見,獲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期間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

被告陳勁輝。(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陳勁輝。(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陳勁輝(藝術家,41歲),被控20項刑事損壞罪。控罪指,他於2025年1月5日至2月5日期間,分別20次在中環及上環一帶,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不同公司、店舖或特區政府所有的牆身、帳蓬、廣告板、圍板、排檔及電箱,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案件在東區法院再提堂。

案件在東區法院再提堂。

案件編號:ESCC571/2025

28歲男文員涉於去年11月在藍田損壞7支工聯會選舉旗幟,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案件星期四(2月5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涉案文員承認控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判刑時指案情嚴重,雖無證據顯示與政治立場有關,但毁壞旗幟是對選舉及候選人不尊重的行為,遂判被告囚6星期,緩刑一年,另賠償665元。

涉損壞工聯會7支選舉旗,28歲文員認刑毀罪。

涉損壞工聯會7支選舉旗,28歲文員認刑毀罪。

28歲被告萬鈞浩,被控於2025年11月20日在藍田碧雲道近德田A停車場及德禮樓附近欄杆,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工會聯合會的7支選舉旗,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被告今承認控罪。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案發時因工作不如意且無人傾訴。當晚,他收工後飲醉酒,在回家途中一時魯莽,對路邊的選舉旗幟進行損壞,並無任何政治目的,純粹是情緒發洩。

辯方另強調,被告需獨自支撐家庭,且其坦白承認控罪,主動表示願意賠償,亦沒有刑事定罪紀錄,希望法庭從輕發落,避免即時監禁,可考慮索取報告如社會服務令等替代方案。

鍾官判刑時指,被告坦白認罪,但案情嚴重,法庭不接納被告可能因「飲醉酒」而進行毁壞,認為他是有意圖的,他將旗幟的膠管彎折至90度,令旗幟跌落地。法庭接受沒有證據顯示是與政治立場有關,「但始終係選舉旗幟,對選舉同候選人都係唔尊敬」。

28歲被告萬鈞浩

28歲被告萬鈞浩

鍾官考慮案情後,以監禁12星期為起點,經酌情扣減後,監禁6星期,緩刑一年,另需賠償受害公司665元。

案情指,在2025年11月19日,工聯會選舉辦事處在案發地點的欄杆,放置了7支選舉旗幟。翌日凌晨,閉路電視攝得被告強行彎折及損毀旗幟後逃離現場。同日早上,工作人員發現旗幟毁壞後報警。警方通過現場閉路電視片段鎖定被告身份,並在灣仔將其拘捕,他在警誡下承認受酒精影響損壞旗幟。

案件編號:KTCC2370/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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