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打擊俗稱「白牌車」的非法載客取酬,於港珠澳口岸拘捕兩名本地司機,並扣留檢驗兩部涉案私家車。
新界南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主管張浩煒
新界南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主管張浩煒表示,警方5日派員「放蛇」喬裝旅客,在荃灣及青衣分別登上兩架私家車,前往港珠澳口岸,到達目的地後,兩名分別30及60歲本地男司機,涉嫌 「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被拘捕,涉案兩架私家車亦被扣留檢驗。
警方「放蛇」打擊白牌車,拘捕兩名本地男司機,涉案兩架私家車亦被扣留檢驗。
警方呼籲市民應該選用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如相關車輛用途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第三者保險可能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保障。
警方重申,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私家車必須領取相關許可證才可以取酬載客。違例者首次定罪可處罰款1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25000元及監禁十二個月。另外,涉案車輛亦會被暫時吊銷車輛牌照同埋扣押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