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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放蛇」打擊白牌車 港珠澳口岸拘2名本地司機

社會事

警方「放蛇」打擊白牌車 港珠澳口岸拘2名本地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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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放蛇」打擊白牌車 港珠澳口岸拘2名本地司機

2025年05月05日 18:17 最後更新:19:04

警方打擊俗稱「白牌車」的非法載客取酬,於港珠澳口岸拘捕兩名本地司機,並扣留檢驗兩部涉案私家車。

新界南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主管張浩煒

新界南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主管張浩煒

新界南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主管張浩煒表示,警方5日派員「放蛇」喬裝旅客,在荃灣及青衣分別登上兩架私家車,前往港珠澳口岸,到達目的地後,兩名分別30及60歲本地男司機,涉嫌 「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被拘捕,涉案兩架私家車亦被扣留檢驗。

警方「放蛇」打擊白牌車,拘捕兩名本地男司機,涉案兩架私家車亦被扣留檢驗。

警方「放蛇」打擊白牌車,拘捕兩名本地男司機,涉案兩架私家車亦被扣留檢驗。

警方呼籲市民應該選用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如相關車輛用途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第三者保險可能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保障。

警方重申,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私家車必須領取相關許可證才可以取酬載客。違例者首次定罪可處罰款1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25000元及監禁十二個月。另外,涉案車輛亦會被暫時吊銷車輛牌照同埋扣押6個月。

海事處就船隻非法載客取酬已提52宗檢控。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表示,為打擊包括非法載客取酬等活動,海事處由2023年1月至今年4月期間,在維港水域共進行了480次實地巡查、40次「放蛇」取證行動,以及28次聯同警方展開的聯合行動。海事處共提出52宗檢控,當中已有49宗個案在法庭定罪。

海事處共提出52宗檢控,當中已有49宗個案在法庭定罪,共有5宗涉及非法載客取酬。

海事處共提出52宗檢控,當中已有49宗個案在法庭定罪,共有5宗涉及非法載客取酬。

陳美寶是在回覆立法會議員的書面質詢時稱,在已定罪的49宗個案中,共有5宗涉及非法載客取酬,目前仍有3宗個案的司法程序正在進行中。她表示,海事處會密切留意遊樂船隻未經批准載客取酬的情況,以及現行規管制度的有效性,並會適時檢討相關罰則。

陳美寶稱,海事處會密切留意遊樂船隻未經批准載客取酬的情況,適時檢討相關罰則。資料圖片

陳美寶稱,海事處會密切留意遊樂船隻未經批准載客取酬的情況,適時檢討相關罰則。資料圖片

她指出,現時市場上提供一些觀賞維港景色的海上旅遊項目及觀光船,供旅客和市民參加。各相關政府部門一直保持溝通及合作,透過聯合行動等方式採取執法行動,以打擊遊樂船隻非法載客取酬的活動。政府會密切監察及不時檢視實際執法成效,在有需要時進一步強化部門之間的協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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