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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不容交易,拒絕政治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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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不容交易,拒絕政治操作

2025年05月10日 09:36 最後更新:19:50

作者:李頴彰(執業律師)

特朗普近日針對黎智英案件發表不當言論,公開呼籲將其釋放,並試圖將此作為中美經貿談判的條件之一。此舉不僅逾越外交分際,更對香港特區的司法制度構成嚴重干涉。將一宗正在依法審理的刑事案件政治化,顯示出美方部分政客將法律視為達成地緣政治目的的工具,嚴重損害法治的應有尊嚴。

黎智英案件被部分外國媒體與政客刻意描繪為新聞自由的標誌,試圖將其塑造成政治受難者。然而,案件核心涉及嚴重刑事行為,包括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律,其行為遠超新聞報導的範疇。任何法治社會均無法容忍此類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合情合理,並不應因其媒體身份而獲得特殊對待。

香港的司法體系建基於普通法,享有高度獨立性,並設有完善的法律程序與保障機制。黎智英自被起訴以來,依法享有包括聘請律師、公開審訊及提出上訴等權利,整個審訊過程嚴格依據法律進行,程序公正透明。將此案件簡化為「壓制言論自由」的政治敘事,既不符事實,也無視香港司法制度長期以來所秉持的公正原則。

關於黎智英在羈押期間的待遇,部分批評聲音充斥著選擇性關注與雙重標準。香港懲教署根據相關法律與國際標準管理在囚人士,所有受刑人均依法受到基本保障。如對羈押安排有異議,亦可循法律途徑提出,無需透過媒體炒作或外部施壓來干預司法程序。這類操作不僅削弱案件本身的法律性質,更可能誤導公眾對司法制度的認知。

特朗普將釋放黎智英視為中美改善關係的「善意信號」,此種說法本質上對香港司法制度構成輕蔑。將司法裁決作為外交談判籌碼,不僅不恰當,更有損對司法獨立的尊重。司法判決應根據證據與法律作出,而非受外部政治干預影響。香港作為中國的一部分,其司法主權不容挑戰,亦不應成為國際政治角力的工具。

美國部分政界人士長期以「人權」與「自由」為名,對他國內政指指點點,實則將其作為干預他國事務的手段。此種態度不僅破壞國際互信,也與其所宣稱的民主法治價值背道而馳。若真正重視法治,應尊重他國司法判決的獨立性,而非在政治上選擇性地加以干涉。

香港特區將一如既往依法審理每一宗案件,堅守司法獨立原則,維護社會公平與法治精神。黎智英案的裁決應由法院根據事實與法律作出,任何外部壓力都不應影響司法機關的判斷。針對本案的政治化言論與外來干涉,國際社會應以客觀、公正立場看待,而非附和偏頗敘事,混淆視聽。




李頴彰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全國人大常委會於二零二五年九月通過的新仲裁法,將於二零二六年三月正式施行。這次修訂不僅是對既有制度的改善,更展現中國在國際爭議解決領域的高度自信與戰略布局。此舉對香港而言,既是一場實務層面的新契機,也是一個法治與專業價值的歷史舞台。

首先,仲裁程序獲允許透過網上平台進行,並確定其法律效力與傳統方式等同。這項安排回應全球商業環境對數碼化的需求,能突破地域限制,提高爭議解決效率。香港具備高度資訊化的基礎和成熟的專業人才,若能與內地制度緊密對接,將有助於本地法律服務業發揮延伸效應,鞏固跨境商事爭議解決的領導地位。

其次,修訂法鼓勵中國仲裁機構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制定,這體現國家不再單純遵循現有秩序,而是具備引領角色。香港在此具獨特優勢,因其普通法制度與國際經驗能在翻譯與協調不同法系之間發揮媒介作用,使中國在國際仲裁平台上更能展現公信力與包容性。同時,香港可藉此在國際法律格局中進一步強化自己的地位。

新法亦支持中國仲裁機構在境外設立分支,並允許境外仲裁機構於中國指定區域開展業務。這雙向開放對香港尤具吸引力。若內地仲裁機構在港設立分支,可方便企業直接在港完成程序,縮減成本;香港仲裁機構亦可利用新制度在自由貿易區拓展,創造跨境合作的新層次。這些舉措表明國家在推動制度交流時充分兼顧特區的地位與優勢。

涉外仲裁裁決的承認與執行方面也獲得長足完善,提升了透明度與可預測性。長期以來,香港在《紐約公約》下累積了處理裁決執行的專業實踐,新法的出台與國際接軌,將使跨境裁決的執行更穩健。對國際商事主體而言,這不單降低了風險,也增強了他們在中國與香港同時選擇仲裁的信心,有利香港持續加強競爭力。

此外,仲裁員資格規範和監督機制經過全面強化,顯示中國在專業化道路上的決心。這對香港法律界形成互補空間。香港本已具備富國際經驗的人才,結合內地新標準,將推動跨境專業交流,吸引更多年輕法律人員參與,形成強大的人才網絡,共同服務於中國的法治發展。

再者,「一裁終局」原則的確認,確立了仲裁的終局性與效率,避免糾紛反覆延宕,並提升制度的確定性。這一安排契合香港長期重視效率和成本控制的商業傳統,對本地及跨境企業均具重大吸引力。它不僅提升香港國際企業的法治信任度,更彰顯內地與香港仲裁文化之間的高度契合。

總體而言,這次修訂展示了中國積極推動仲裁制度專業化與國際化的全面布局。香港若能把握這窗口,將不僅能保持國際仲裁中心的聲譽,更能作為國家與世界連結的法律樞紐,將自身專業優勢轉化為國家軟實力的重要支柱。從長遠來看,這次修訂既是中國邁向法治強國的重要一環,也同時為香港開創了拓展專業與鞏固制度定位的歷史新機遇。

李頴彰 執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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