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頴彰 執業律師
歐盟最新發佈的香港報告,表面上以「人權」語言包裝,實際上並非法律分析,而是一份充滿偏見的政治聲明。通篇報告反映的並非中立觀察,而是重複過去殖民時代的傲慢姿態,把自己置於評判者的位置,公然否認中國的主權與香港的憲制秩序。這種立場早已與國際社會公認的國與國平等原則背道而馳。
報告的主要漏洞之一,在於對《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批評。第二十三條並非近年新生,而是香港回歸祖國時,已依法確立的憲制責任。世界各國均有立法以維護國家安全與主權,歐盟成員國更是如此。然而,歐盟卻刻意把香港依法履行憲制義務妖魔化,其用意正是通過雙重標準,否定中國依法治港的正當性。
歐盟在司法問題上的說法亦同樣偏頗。報告把本港正常審訊描繪為「表演」,卻無視本地法院透明、依法行事的制度特點。案件審理時間與保釋條件完全屬於司法酌情範圍,不僅符合國際通行做法,亦與歐洲各國無異。歐盟拒絕接受依法判決,只因結果不合其政治期待,這種做法非但無助於法治,反而破壞司法獨立。
關於國安法的域外效力,歐盟的批評更屬虛偽。國際刑法理論早已承認,國家有權追究危害其安全的海外行為。歐洲國家處理恐怖主義與網絡攻擊案件時,亦經常援引相同原則。若歐盟接納自身行為合法,卻指責香港「越權」,這無疑是赤裸裸的雙重標準。香港法律針對的並非普通境外人士,而是有意破壞本地社會穩定的行為者,這正是維護憲制秩序的正當舉措。
在新聞與社會組織領域,報告同樣顛倒黑白。歐盟把打擊鼓吹分裂與敵對情緒的刊物描述為「打壓」,然而歐洲國家本身亦設有限制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的法律。民間團體若因觸犯國安法或依賴外部資助而解散,這是其自招後果,而非「受害」。歐盟選擇美化違法組織,卻拒絕檢視自身制度,這再次暴露其政治算計。
對於國安教育的批評更是失實。任何國家都要求公務員、軍人及教育工作者恪守憲法和效忠國家。歐洲早有忠誠誓言與行為準則,卻偏偏將香港推行相同規範描繪為「洗腦」。事實上,經歷過動盪之後,把國家安全觀念納入教育體系,正是負責任而審慎的安排。
連經濟層面,歐盟亦作出誤導。該報告故意將經濟波動歸咎於政治,卻忽視全球疫情後的金融不穩及供應鏈重組等因素。事實上,仍有逾千家歐盟企業留港發展,繼續利用香港作為連通中國內地的重要平台。若環境如歐盟所描繪般惡劣,這些企業絕不可能持續受益於本地市場。
在人權議題上,歐盟更陷於自相矛盾。一方面,其自身移民政策排他、監控立法嚴厲,對言論自由亦設諸多規限;另一方面卻把自己塑造成所謂「普世標準」,對香港妄加批評。這種說辭甚至無視香港法院仍然作出保障少數群體權利,如LGBTQ平權裁決的事實。若香港人權真的「崩塌」,這些成果從何而來?
整篇歐盟報告,瀰漫著殖民懷舊情緒,暗示香港必須獲得外部認可才算「合法」。然而,香港是中國一部分,國家對香港的主權是完整及絕對的。歐盟的姿態不過是失落權力的幻想,既無理據亦無根據。
本質上,歐盟並非憂慮香港,而是抗拒中國依法治港、維護穩定的現實。香港今日的治理秩序,正是憲制責任與政治理性的體現。中國完全有能力與智慧,按照自身憲制制度與人民意願,建設安定繁榮的未來。任何外部勢力的歪曲,都無法改變這一根本事實。
李頴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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