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事務處提醒合資格的個人或團體,如尚未登記為地方選區、功能界別及或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民/投票人,應盡早於法定限期6月2日或之前提交登記申請,登記資料才可被納入今年發表的正式選民/投票人登記冊,並於今年舉行的相關選舉中投票。
資料圖片
凡持有身份證明文件、在今年9月25日或之前年滿18歲及通常在香港居住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均符合資格登記為地方選區選民。已登記的選民/投票人毋須重新登記,但假如住址或其他登記資料有任何變更,應於6月2日或之前向選舉事務處提交更改資料申請。
資料圖片
一名61歲女子在去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於網上轉載帖文煽惑他人在選舉中不投票,2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判入獄兩個月,緩刑18個月。
去年12月7日,立法會選舉投票。資料圖片
被告馬惠鈴,報稱家庭主婦。裁判官余俊翔判刑時表示,立法會選舉牽涉全港市民的福祉,被告所犯罪行性質嚴重,損害香港整體利益,即使被告轉發前沒有深思熟慮,法庭亦不能忽視貼文經轉發後所引致的嚴重後果。裁判官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其他求情因素,判處她緩刑。
案情透露,被告在選舉期間於其社交媒體專頁轉載一則貼文,煽惑他人不要投票。該貼文原本由湯偉雄在選舉期間於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發布,呼籲他人杯葛該場立法會選舉。
廉政公署早前已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已離港的湯偉雄。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