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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想要我們的命 香港民意齊聲說不

博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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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想要我們的命 香港民意齊聲說不

2025年05月21日 18:57 最後更新:22:22

美國總統特朗普上台之後,用連篇歪理向全世界發動關稅戰。香港作為一個對絕大部分商品都沒有徵稅的自由港,亦不能倖免,被美國大幅強徵關稅。

特朗普經常說,那些對美國有貿易順差的國家和地區,是「在欺騙我們,在剝削我們,美國將不再被外國欺騙」,所以要向其他國家徵收有所謂「對等關稅」。

不過,美國對香港不是有貿易逆差,而是有貿易順差。據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的數字,2024年美國對香港的商品貿易順差是219億美元。用特朗普的邏輯,美國是在長期「欺騙香港,剝削香港」,但美國在4月2日還要宣布對包括香港在內的全中國,全面加徵「對等關稅」,最後累積稅率一度高至145%,完全無視按世貿組織的規定,既無理對中國濫加關稅,更無視香港是一個中國大陸以外的獨立關稅區。

即使在5月12日,中美達成初步的貿易協定,暫緩大部分關稅90日,美國對中國大陸和香港,仍然要徵收30%的關稅,對香港極不公平,甚至不符合特朗普自己說出來的「對等」邏輯。

《巴士的報》委託專業民調機構,在5月6日至14日,以真實訪問員隨機電話抽樣,成功訪問了702個18歲以上香港市民,了解他們對關稅戰的意見。

調查顯示,就「美國對香港有貿易順差,而香港對美國產品不收關稅,美國卻要對香港產品徵收高額關稅」,79.7%受訪者認為這個做法不公平,只有5.8%受訪者認為做法公平。另外,就「特朗普發動關稅戰,將會嚴重打擊包括美國在內的全球經濟,是損人不利己的做法」,72.2%受訪者認同這個觀點,不同意的只有13.2%。

另外,就「特朗普要求他國用妥協條件換取寬減關稅的做法,是霸凌行為」,73.9%受訪者表示同意,不認同這個觀點的受訪者只有13.9%。

市民的意見非常一面倒,對美國單方面向香港加徵高關稅行為,極度反感,認為是霸凌行為,實際上產生損人不利己的後果。

美國政客經常要為香港人講說話,代表香港人爭取這樣那樣的東西。現在我們可以告訴美國,近8成的市民對美國的關稅霸凌行為極度反感,美國這麼喜歡代表香港的民意說話,那就請先聽聽香港的民意。

中央官員早已踢爆美國的偽善。中央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在4月15日曾經表示,美國對從不設關稅的香港累加高達145%的關稅是荒謬(當時中美尚未達成降低稅率的初步協議),過去10年美國對香港貿易順差達2715億美元,香港是美國最大貿易順差地,但美國依然對香港如此加徵關稅,簡直是橫蠻霸道,無恥之極。這讓世人更加看清,美國見不得香港好,是破壞香港人權自由、法治秩序和繁榮穩定的最大黑手,美方「不是要我們的稅,而是要我們的命」。

夏主任點出問題的癥結,美國這個好像要為香港說話的國家,其實在要香港的命。不要以為美國5月12日被逼在日內瓦和中國達成暫緩高關稅90日的協議,美國就會停手。美國商務部工業暨安全局於同一日公告,撤銷拜登政府時期針對先進運算半導體的部分出口管制措施的同時,發布人工智能芯片出口管制指南,指出「在任何地方使用華為昇騰芯片均違美國反出口管制規定」,之後雖然略為修改字眼,仍遭中國大加譴責。美國打遏中國是不會停手的。

換一個角度,特朗普被內地網民改了「川建國」的渾名,的確名副其實。他上台的最大好處,就是讓世人看清美國是「披著人皮的狼」,只想讓美國再次偉大。美國對香港問題意見多多,是黃鼠狼拜年,不安好心。我們的民調也清楚顯示,香港人的眼睛是雪亮的,已經看清美國這個政權的霸凌本質。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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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首惡定罪  法治得以伸張

 

「公義不但要能實現,而且要以人們能看見的方式實現」(Justice must not only be done, but must be seen to be done)。這句法治名句源於英國首席大法官休爾特勳爵(Lord Chief Justice Hewart , R v Sussex Justices Ex parte Macarthy),實踐法治要看得見,睇得到。香港法院審訊黎智英案,正好體現了這個「看得見的法治原則」。

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經歷156日審訊,案件今日(12月15日)宣判,3名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一致裁定,主腦黎智英3項控罪包括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罪」罪成,另外兩項《香港國安法》之下「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罪」均罪成。這是香港首宗被定罪的「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案件。

法庭要不留合理疑點地證明黎智英進行煽動,以及勾結外國勢力;而《香港國安法》在2020年6月30日生效,禁止勾結外國勢力的行為,由於法律不能溯及生效前的行為,故要證明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有勾結外國勢力,才能入罪。

主審法官判詞顯示黎智英罪成有兩個關鍵要點:

1.     黎智英證供不可信。

判詞指法庭認為黎智英「作證時多處自相矛盾、前後不一、閃爍其詞和不足為信。法庭拒絕接納他的證供。」可見法庭認定黎智英是一個「大話證人」。

至於案中的主要控方證人是6名從犯證人,當中4人(即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和周達權)於相關時間是《蘋果日報》的高層。他們各自供述黎智英密切管理和親自控制《蘋果日報》的編採方向,以至於當時負責《蘋果日報》社論及論壇版的主管楊清奇稱他們只有「鳥籠」自主。楊清奇表示自己在撰寫社論及為論壇版選稿時,會以黎智英的觀點和立場作為指引。幾位證人亦提到,黎智英在飯盒會上將自己的政治觀點告知《蘋果日報》的高層。這有助法庭判定黎智英不是一個尊重新聞自主的傳媒人,而是一個操控輿論機器的煽動者。

其餘兩名從犯證人為陳梓華和李宇軒。陳梓華供述在2019年,他嘗試協助李宇軒為「G20」團隊的國際文宣活動尋求經濟援助,以呼籲外國向中國及香港特區施加政治壓力。

判詞指「每一名控方證人均被深入盤問,但這無損他們任何一位的可信性,法庭裁定他們都是誠實可靠的證人。」法庭認定6人是「誠實證人」,故相信他們描述的案發經過。 

2.     《國安法》生效後繼續犯案。

法庭裁定「案中有大量的證據顯示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黎智英繼續表達其反中國的立場,進行請求外國實施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的活動。但他這樣做時就採用了一個較為間接和隱晦的策略,收斂了自己的激烈言辭。這點可從《蘋果日報》的社論、論壇、他自己的文章、帖文和節目中看見。

法庭基於案中的證據,裁定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請求外國(特別是美國)實施對中國和香港特區進行制裁、封鎖的活動,在《國安法》實施後並沒有停止。即使他的請求變得含蓄和隱晦,但是他進行其活動的意圖依然如故,故裁定他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罪名成立。

如今黎智英案初步審結,法庭將考慮各被告的求情後,稍後才會判刑。按《香港國安法》第29條,觸犯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罪,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事後回看,事發後陳梓華和李宇軒意圖逃往外地,被截獲遣送回港後,願意出任從犯證人,而《蘋果日報》4名高層亦願意出任從犯證人,是案件偵查的關鍵轉折點。由於黎智英策劃的勾結外國勢力活動秘密進行,控方本來不易搜證,但有從犯證人指出事件真相,就有助建立完整的證據鏈條,對起訴有很大幫助。

從黎智英整個審訴和判決可見,香港法庭審理黎智英案,並不是速審速判,而是經歷156日審訊,讓控辯雙方證人詳細作供,各自被仔細盤問,誰講真話,誰說大話,公眾一目了然。法庭採用「看得見的法治原則」,既保障了被告的權利,也進行了公正的審訊,最後不留合理疑點地,證明黎智英罪名成立,彰顯了香港的法治。

反觀美西方,卻不斷干預香港的審訊。在黎智英案開審前夕,已有美國國會議員提出議案,要求白宮制裁多位特區政府官員、檢控官和法官,意圖恐嚇法官。在案件審訊期間,有美國國會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議員,持續就黎智英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以及就黎的羈押安排,作出偏離事實的評論,訛稱黎智英受到虐待,干預香港司法。到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近日發表「2025年報告」提及黎智英案件,亦肆意抹黑香港特區的依法執法、檢控和司法機關,向司法機構作最後施壓。

這件案件的焦點是黎智英勾結美國等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美國議員和政客就是勾結黎智英的當事人,他們惡意評論事件,妨礙香港司法公正的意圖太明顯了。

美西方對本國危害國安的案件從嚴處理。看當日美國法庭對2021年國會山騷亂案參與者、右翼組織驕傲男孩負責人塔里奧判處22年徒刑,就知道他們對煽動暴亂份子毫不手軟。但他們卻對香港類似事件說三道四,其雙重標準,令人厭惡。

香港法庭判定黎智英有罪,聞者足誡,法庭判決警告反動份子,勾結外國勢力,出賣國家,不會有好下場。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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