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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口岸爆炸案|控方指何卓為允他人在涉案單位試爆炸品及製造遙控 何否認 另法官質疑若無意參與炸彈計劃為何前往將軍澳

本地炸彈案

醫院口岸爆炸案|控方指何卓為允他人在涉案單位試爆炸品及製造遙控 何否認 另法官質疑若無意參與炸彈計劃為何前往將軍澳
本地炸彈案

本地炸彈案

醫院口岸爆炸案|控方指何卓為允他人在涉案單位試爆炸品及製造遙控 何否認 另法官質疑若無意參與炸彈計劃為何前往將軍澳

2025年06月02日 17:32 最後更新:06月03日 07:11

2020年明愛醫院及羅湖口岸等炸彈案,8名男女涉案被控反恐條例下的「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全部被告否認控罪於高院受審,星期一(6月2日)首被告何卓為續接受控方覆問。控方指何卓為租住的宏創方涉案單位,被檢獲疑似炸彈遙控的電子裝置,而其手機Telegram記錄亦有相關訊息,指案發時何卓為允許其他人到其單位內測試爆炸品及製造遙控裝置,惟何否認,重申相關訊息並非由自己發出,指只見過燒「閃光粉」及煙花;另控方指何卓為曾發送將軍澳擬放炸彈的Google地圖位置到群組,又分別在兩個群組提及到將軍澳考察,惟何否認有參與將軍澳放炸彈計劃,強調只涉及擲汽油彈,遭法官質疑既然何不欲參與,為何前去將軍澳?何辯稱是去現場「做護衛」、「反捉鬼」。

首被告何卓為 (何卓為IG圖片)

首被告何卓為 (何卓為IG圖片)

控方提到,何卓為被捕時身上有黑色iPhone,當中擷取的Telegram群組「維港煙花夜2020」訊息記錄,該群組有4名成員,包括「五飛」、「謝利葉」、「來自天堂的魔鬼」及「Cock Po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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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被告何卓為 (何卓為IG圖片)

首被告何卓為 (何卓為IG圖片)

被告張琸淇 。

被告張琸淇 。

被告楊怡斯。

被告楊怡斯。

被告周皓文。

被告周皓文。

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

控方質疑何卓為謊稱手機由「阿蛋」使用  何卓為反指控方資料有錯

何曾供稱,曾借手機予中學師弟「阿蛋」,所以Tg中的使用者名稱是由「阿蛋」輸入。惟控方指何卓為「講大話」,因為若電話真的由「阿蛋」使用,聯絡人中的「Cock Popo」應是「流沙天堂」;「來自天堂的魔鬼」應是「仁至義盡」,但何不同意,指自己都是被加入兩個群組,而用Tg的習慣是不會留意用戶ID,當時沒留意是同一隊或是兩隊人。

何又指控方對iPhone資料的理解有錯,更指或涉及用「Cellebrite」讀取電話資料上的時間問題。惟控方指何的解釋完全沒有專家證人指出過,何辯稱是其使用Tg的經驗。控方指何卓為「講大話」,其辯方大律師亦從來沒指出過,何則同意。

控方展示2020年2月23日「流沙天堂」說:「有沒有人知道那裏可以試炸彈」,何卓為説這是「阿蛋」發出的; 「William Wallace」說:「物流倉 兩件加埋6200甘上下 可以一間做lab一間倉存」,控方指當時何卓為作出指示,何不同意,指2月25日和26日他和「阿蛋」一起找單位,不記得相片是誰拍的。

控方及法官均質疑何卓為不直接向女示威者查詢有關電路板 

控方另提到Tg紀錄顯示,「William Wallace」於2020年2月26日在涉案群組發送疑似電路板的相片,裝置上貼有綠色標籤「maxims_palace_0005_bot」,「William Wallace」問:「係咪已經無用 係我揼咗佢」,何早前供稱,他當時在宏創方503室內發現電路板,故吩咐「假扮」自己中學師弟「阿蛋」詢問。

控方質疑,何卓為為何不直接問女示威者「Rachel」?何卓為解釋,Rachel在503室內擺放的物品會放在雪櫃附近, 但當日他見到的電路版是放在吧檯附近,不知道是否「Rachel」的,但當時覺得有危險,不知道是什麽,故吩咐「阿蛋」詢問。法官陳仲衡亦質疑,「阿蛋」亦只是詢問Rachel「身邊嘅人」?何卓為稱,涉及電子裝置,他認為「阿蛋」可能亦會詢問其他人。

控方再問及,何卓為認識「Rachel」及容許其他示威者直接上503室,有甚麼可阻止他直接詢問「Rachel」?何卓為稱自己當時想減少直接與Rachel等人接觸。法官則指「人哋都係當『阿蛋』係你㗎啦」,何供稱「純粹我個人覺得咁樣少啲contact啫」。惟控方指何卓為講大話,「 William Wallace」就是何卓為本人。

控方指何卓為允許其他人在涉案單位試爆炸品及製造遙控裝置 何否認

控方指,當時何卓為允許其他人在503室內測試爆炸品及製造炸彈遙控裝置,何否認,指自己同年3月3日及6日才知道有人上來試爆炸品、燒「閃光粉」,承認有親眼見過,但當時認知是試化學品,有「火同煙」,覺得是「試煙花」,亦不同意控方所指「阿蛋」全屬他虛構。

控方展示「William Wallace」所在的一個涉案無名群組的對話記錄、及另一群組「維港煙花夜2020」的訊息,均有提到2020年2月28日晚到將軍澳考察,時間是脗合的,指「William Wallace」就是何卓為本人,何卓為否認。

法官質疑何卓為聲稱無意參與炸彈計劃 卻前往將軍澳 

控方續展示對話,「五飛」說「將軍澳我哋先傾一次先再開一次大會」。控方指,何卓為之前供稱「蛋糕」是「汽油+發泡膠」,但沒意思實施這計劃,也就是一直「吹水」?陳官亦關注,對話中其他人都在「吹水」?何卓為指自己「半信半疑」,但無法代替「阿蛋」回答。惟控方指「阿蛋」的部分全是何卓為虛構的,何不同意,指自己「吹下吹下」,不肯定3月8日有什麽行動,「不同範疇的人都想在3月8日做一些事情」,「有時都會在不同群組收不同的東西,自己再過濾」。

法官質疑,如果何卓為無意參與炸彈計劃,為何當晚會前往將軍澳?何卓為供稱,自己在2月28日仍想過如果有人會在3月8日於將軍澳投擲汽油彈示威,他便會去現場「做護衛」、「反捉鬼」,但自己後期再沒這想法。

何卓為否認發送地圖指示擺放炸彈位置

控方展示2月29日傍晚6時許,「William Wallace」說「我一陣比location」, 何卓為在群組發送將軍澳的google地圖連結,指示放置炸彈位置,並發訊息「最後決定一發定勝負」、「但會好重料」, 控方指當時何卓為就3月8日計劃放炸彈案的將軍澳尚德邨地圖作指示,何不同意。

控方又指,何卓為不會介意現場有任何人受到爆炸的傷害,何不同意,稱當時群組「維港煙花夜2020」所說的計劃是由頭到尾都是説汽油彈,而一直的想法是不會擲到警方防線。但控方指,就算不擲到警方那邊,周邊都會造成傷害,何說「這個我不答」。

控方指,「夠鐘改名」(被指為第三被告吳子樂)曾在群組說「我淨係驚佢哋清場清得唔乾淨,炸到自己人」,顯然群組成員只關注會否炸到「自己人」,而不關注其他人,何卓為否認。何供稱,其實是「扮捉鬼」,在「示威現場做show」,或「扮和警方有衝突,博知名度」,辯稱共識是「不要誤傷到人」,只是「嚇鬼」。

控方展示另一段對話內容,「Bee」說:「分48個4x4x24cm盒」,控方展示設計圖,由第四被告張家俊手機中擷取。何辯稱,這幅圖是他收到控方文件才第一次看到,自己沒有認知。

陳官關注對話提到用黑火藥,是否何卓為想收的風?何卓為指,當時和「阿蛋」是想知道「大概玩到幾大」,未必和原材料的成分有關,強調自己對火藥種類沒認知。

控方展示2020年3月1日「叉雞飯」說:「Btw 今日記得買計電器同3d print」,何卓為指,自己的單位內無3D打印機,亦無聽過可用來印爆炸模型。控方問及「阿蛋」收風後,會和何卓為每周報告,有否提及相關內容?何稱沒有。控方質疑,因爲「阿蛋」這個人根本不存在,何卓為自己就在群組裏,何不同意。控方又指,何卓為和第四被告張家俊的對話亦提到「 3D print」,是講及製作炸彈模型,何不同意。

對話提及放祭壇位置  擲「汽油彈」在停車場二樓 

控庭上展示對話內容,「叉雞飯」說:「平時的人在這個位置放祭壇,平時狗都在這裏出入」。陳官關注,對話中說放汽油彈的位置在停車場二樓,何確認,由二樓丟到地下是其中一個選項,用抛物綫丟出去。

控方另問及,何卓為與「givency」説過會取消行動?何說「不是我,是阿蛋」。控方指,何卓為可以取消行動,是想發放「假動作」,何不同意,指「阿蛋」有和他説不知道是否真有這件事,但沒說取消行動是「假動作」。 

控方質疑何卓為容許吳子樂自由進出涉案單位 

控方展示宏創方的閉路電視片段,顯示吳子樂是持有503室鎖匙,可隨時出入。何供稱,自己已不記得是否有直接將鎖匙交予吳子樂,或由其他人交給吳,辯稱不知道吳隨時進出503室。

法官關注,何卓為曾供稱503室根本沒鎖門,很多示威者可自由出入,何承認不會去管束示威者的出入。法官追問,那是否代表何卓為亦容許吳子樂可進出503室?何解釋曾向整個示威圈的人,約20、30人提過,若要到訪503室須通知何,但不知吳子樂是否收到此訊息。

控方又提及,何卓為被捕時,警方發現他身上有假鬍鬚 ,何同意。「夠鐘改名」曾在群組對話問哪裏可以買假髮,第六被告張琸淇說「戴口罩,還哪裏看得到鬍鬚」;「William Wallace」說「仲要紙鶴」。控方指,群組成員要求楊怡斯、即何卓為説的「Vivien」買變裝用品,之後在山東餃子店把變裝物品,包括假鬚交給何卓為,何不同意,指自己沒和第五被告楊怡斯去山東餃子店,強調和自己去餃子店的是「Vivien」,但同意當時收過「Vivien」一個內裏有變裝用品的袋。

控方指第五被告曾把「紙鶴」交給何卓為  惟何否認 

控方再提及「紙鶴」,據嘉頓山閉路電視片段,其中一幅截圖是楊怡斯拿著一個袋,裏面有紙鶴。控方指,2020年3月6日凌晨「叉雞飯」發出「紙鶴」圖片,並說「我呢邊已有少量紙鶴」、「聽日比埋@william wallace」,這是「叉雞飯」拿紙鶴給何卓為的由來,何不同意,指自己沒拿過任何紙鶴,也沒見過。
 
控方另展示3月4日群組對話,「夠鐘改名」發出一張詳細計劃圖,但何卓為稱沒有看過。控方指同年3月7日,李嘉濱有坐車去「踩綫」,對話中顯示其聲音?何卓為說不肯定。

控方展示對話錄音謄本,顯示為次被告李嘉濱的聲音,控方指何卓為指派李嘉濱去「踩綫」?何供稱,月7日自己對李嘉濱的行蹤一概不知。 控方續展示,「一支弓」(被指是次被告李嘉濱說:「舊錢要預埋再行動的人」,控方指「金主」會分錢予成員,與之前的引述脗合,何不同意,指自己認知是沒金主資助。
   
控方又展示謄本「願榮光歸九十二籤」,控方指是討論爆炸計劃,何不同意。控方再指,何卓為(五飛)發出了警員編號、名、電話號碼,何辯稱,只是轉發資料給「阿蛋」,資料在「老豆揾仔」頻道裡有,不是自己「起底」,指當時「起底」警員資料常「傳來傳去」,「阿蛋」自己找了兩個警員資料,但不見了,然後問他有沒有「留底」,何卓為就發給「阿蛋」,指是「每日都發生的事情」,所以沒過問用途。

被告張琸淇 。

被告張琸淇 。

被告楊怡斯。

被告楊怡斯。

被告周皓文。

被告周皓文。

8名被告依次為37歲無業何卓為、26歲裝修工李嘉濱、28歲金融從業員吳子樂、30歲程式工程師張家俊、29歲文員楊怡斯、25歲入境處登記主任張琸淇、23歲浸大學生何培欣及25歲測量員周皓文。其中被告楊怡斯、張琸淇、周皓文獲准保釋。

首7名被告被控「反恐條例」下「串謀犯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期間犯案;7人亦被控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次被告李嘉濱另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第8被告周皓文則被控一項「企圖製造炸藥」罪。

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

2020年明愛醫院及羅湖口岸等炸彈案,8名男女涉案被控反恐條例下的「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全部被告否認控罪於高院受審,星期五(6月20日)第四被告張家俊續接受控方盤問。惟張家俊感不適,一度要在囚室休息,之後開庭後又伏在桌上。法官陳仲衡向陪審團表示,因被告張家俊不適,宣布今日休庭,下星期一(6月23日)續審。

而本星期四(6月19日)亦因為有陪審員請病假而宣布休庭,故今日為本周連續第二日休庭。

被告張琸淇。

被告張琸淇。

被告楊怡斯、

被告楊怡斯、

被告周皓文。

被告周皓文。

8名被告依次為37歲無業何卓為、26歲裝修工李嘉濱、28歲金融從業員吳子樂、30歲程式工程師張家俊、29歲文員楊怡斯、25歲入境處登記主任張琸淇、23歲浸大學生何培欣及25歲測量員周皓文。其中被告楊怡斯、張琸淇、周皓文獲准保釋。

首7名被告被控「反恐條例」下「串謀犯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期間犯案;7人亦被控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次被告李嘉濱另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第8被告周皓文則被控一項「企圖製造炸藥」罪。

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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