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展開打擊「白牌車」行動,成功截獲兩輛非法載客取酬的私家車,涉及兩名司機,私家車亦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主管張展鴻表示,警方星期三派員喬裝乘客,於行動中成功截獲2輛私家車非法載客取酬。當中涉及2名本地男司機,年齡分別為39及56歲,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行動中的兩部私家車已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主管張展鴻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處罰款1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25000元及監禁十二個月。
警方呼籲市民出行時亦應選擇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如相關車輛用途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第三者風險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