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星期二(6月24日)續審議政府「控煙10招」修例草案,包括禁止排隊輪候公共交通工具時吸煙、擴大法定禁煙區至指定處所如幼兒中心、院舍、學校、醫院、指明診所及健康中心的專用出入口3米範圍內的公眾地方等,以進一步減低市民受二手煙禍害。有議員關注,修例並沒包括食肆外排隊輪候買外賣時,人群中有人吸煙的情況。醫衞局指,政府會用一個循序漸進方法,首先做好市民關心的「痛點」,即公共交通交匯處排隊問題先做好。
李力綱指出,政府會用一個循序漸進的方法,首先做好很多市民關心及困擾的公共交通交匯處的排隊問題。巴士的報記者攝
草案建議禁止在指定登上交通工具地點,在2人或多於2人的隊列中輪候登上公共交通工具,如輪候巴士、小巴、的士和電車等時作出吸煙行為;而在指定登上交通工具地點的劃定範圍內,如巴士站候車亭下的範圍、或地面清晰示意排隊位置的界線內逗留時禁止吸煙。
但選委界議員陳凱欣關注,政府如何處理食肆排隊人群的吸煙情況,又指現時草案並沒包括「食肆外」出入口範圍內的公眾地方,僅包括醫院、泳池等。她稱,市民常會在食肆外排隊選購外賣,政府會如何處理有人群吸煙的情況。
陳凱欣關注,市民常會在食肆外排隊選購外賣,政府會如何處理有人群吸煙的情況。巴士的報記者攝
醫務衞生局副秘書長李力綱指出,在香港,排隊可有五花八門的理由,包括為選購麵包、咖啡而排隊,政府會用一個循序漸進的方法,首先做好很多市民關心及困擾的公共交通交匯處的排隊問題,假如將所有隊伍都涵蓋在法例上,涵蓋面或許太闊,市民需要時間適應。政府希望在市民「講得最多的痛點」,即是在公共交通交匯處方面先做好,逐步建立香港的控煙文化。
此外,修例規定傳統吸煙產品包裝須統一設計,限制或禁止在包裝上展示除以指定顏色和字體顯示的品牌和產品名稱以外的標誌、顏色、品牌圖像或促銷信息,減少包裝的宣傳效果。但選委界議員江玉歡關注,草案建議廢除有關吸煙產品廣告及煙草產品的焦油量及尼古丁量標示。
封螢表示,刪除尼古丁量和焦油量的標示,是涉及煙草包裝上。巴士的報記者攝
陳凱欣亦關注,刪除尼古丁量及焦油量的標示,會否誤導市民,令大家對香煙產品的理解有錯誤。
衞生署規管事務總監封螢表示,關於尼古丁量和焦油量,是涉及煙草包裝上,以至關於煙草產品、煙霧裡化學物質的釋放量標示,而這個釋放量早在2005年世衛控煙框架條文及實施指引裡面已作出建議。世衛也建議應禁止煙草商在煙草包裝註明釋放量。
江玉歡追問「廣告」(advertisement)字眼的定義。巴士的報記者攝
江玉歡追問「廣告」(advertisement)字眼的定義,李力綱指,「廣告」在第371章《吸煙(公眾衞生)條例》有一個獨立的定義。他表示,這是個關於豁免的問題,是煙草行業之間,包括製造商、批發商之間的行業溝通,故這不是「廣告」,不存在放寬問題。
律政司高級助理法律草擬專員郭文儀則表示,整個煙草產品的包裝,除全煙害警示等要求外,更包括任何傳統吸煙產品製造商或代言人售賣產品時,都要有包裝的規定,如不可有一些圖形、商標、描述詞句形容產品對健康危害是比其他產品少,也不可以有任何虛假、誤導性、欺騙性資訊。
政府希望先解決公共交通交匯處排隊吸煙問題,逐步建立香港的控煙文化。政府新聞處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