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伯及何太5月30日在屯門菁田邨菁信樓一單位外互相襲擊,期間何伯涉以一把多用途刀襲擊何太,何太疑反擊咬傷男方,兩人全身染血送院,同涉傷人罪被捕。兩人於星期五(7月25日)於屯門裁判法院應訊,控方稱已完成調查,需時徵求法律意見,兩人續獲保釋,案件押後至10月17日再訊。何太出庭時表示:「我好驚吖!」。
何太到法院出席提訊。巴士的報記者攝
何太今身穿黑白格子上衣,神情顯得焦慮,何伯則身穿紫色條紋Polo衫、戴眼鏡,左手兩手指仍包紥。兩人等待應訊時分別坐在席位的兩邊,相隔一條走廊。何太出庭時表示,「要同佢一起上㗎?我好驚吖!」
何伯左手兩手指仍包紥。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表示,警方調查工作已完成,將準備有關文件索取律政司法律意見,申請押後12個星期,即10月17日再提訊,兩人暫無須答辯,不反對續擔保。
女被告何太一方表示,申請改動其中一項保釋條件,由每星期3日到警署報到改爲1日,因被滋擾,感到不安。控方不反對申請。
何伯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應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10月17日再訊,准許首被告何煊以原有保釋條件2,500港元續保釋,何太葉秀定則續准以5,000港元保釋,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不得離港、不得返回案發地點,須交出旅遊證件及每周1天需到屯門警署報到。
案件吸引太批傳媒採訪。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兩名被告依次是何煊(何伯、77歲),報稱退休人士;葉秀定(何太、44歲),報稱家庭主婦。何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而葉則被控一項傷人罪,控罪指何於2025年5月30日在屯門菁田邨菁信樓25樓大堂意圖使葉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葉;而葉則在同時同地非法及惡意傷害何。
案件編號:TMCC 900013/2025
屯門裁判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